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探讨——由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说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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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探讨 ——由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说起

王茂

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610017

摘 要:4月27日,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深圳市正大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本文根据该《调查报告》中关于对事故责任分析及事故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就监理单位在项目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简要分析,作为安全监理工作的一点建议。

关键词:安全监理;风险控制;保障生产



0 引 言

2021年2月8日10时04分,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中园在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龙岗区政府委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本起事故展开调查,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阐述的事故原因为:事故死者“安全意识淡薄,忽视作业安全”、“不顾管理人员制止擅自进入旋挖机回转半径内的危险区域导致事故发生”。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基本满足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其中监理单位“制定了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制定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建立了监理例会、监理周报制度;定期组织现场安全周检查,并组织安全总结会;对旋挖机操作人员资格证进行检查,2021年1月3日,审批了《龙岗区坪地高中园建设工程(地基与基础)施工方案》;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旋挖钻机的的防护措施”。《调查报告》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均为“已履行了安全管理职责,建议不予处罚”。

纵观工程建设行业发生的安全事故,对不予追究工程参建单位相关事故责任的案例少之又少。尤其是在国务院颁布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监理单位的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后,一旦有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监理单位或多或少都承担了相应的安全责任;现场监理人员被判刑罚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因此,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单位已经不可避免地要担负起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1. 正视安全责任,明确工作目标

虽然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赋予监理行业的责任越来越多,但鉴于监理行业目前的处境,在其制度还未彻底改革之前,监理单位必须无条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开展监理工作,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法措施,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同时,也降低自己承揽业务的法律风险。

项目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要正确理解监理安全责任,端正安全监理工作态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为工程施工安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1. 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人员水平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企业层面的各项管理制度,用以指导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工作。项目监理机构派驻进场后,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制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有了各项完善的管理制度还得要坚决有效的执行力。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公司级和项目监理部级的施工安全监理责任体系。项目监理部要以项目总监为首,对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分解,结合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对现场施工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到人,使各岗位监理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监理责任,履行好自己的应尽职责。

工程监理属于高智能型工作,各项监理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高技能、高素质专业人才。为保障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监理单位更应该加强该方面工作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和人员素质建设。可以通过组织专家培训、内部交流、知识宣传等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展开对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职业道德水平和安全监理工作能力。

现场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岗位的人员积极参加各项监理业务培训,正确了解和掌握国家对于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等内容的学习。对于现场每一项施工工作,能够知道其安全隐患和各类危险源并利用各种合理有效的控制手段进行管理,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1. 落实现场监管,加强风险管控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是保障监理安全工作成果的关键。正如前述案例中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按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安全监理工作职责那样,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应重点加强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管理,严格落实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监督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安全行为,使现场各类安全方面问题处于可控状态。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编制能够用于指导现场监理工作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承包方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审查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尤其是“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并结合通过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通过巡视检查、过程旁站、平行或跟踪检测等有效手段进行现场安全监理,并做好相关记录,特别是“危大工程”应作为管理重点。

严格按相关规定督促承包方落实实施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监督其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检、定期安检、专项安检以及季节性等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承包方如存在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的,应督促其进行整改;安全隐患特别严重的, 应要求其暂停施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报告建设单位。如出现承包方拒不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安全监理工作记录是监理机构履行合同和平时工作成果的体现,也是当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时作为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平时的监理工作做好相关书面记录,并保证其真实、全面、及时,并应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管理工作。

建设监理制度推行三十多年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的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进程,成为工程质量安全的“保护网”,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的“助力器”1]。但是,就近些年来国内所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案例来看,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以“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罪名判处刑罚的占比较多,这也充分说明目前形势下,监理行业承受着巨大的安全生产管理压力和不得不接受的安全生产责任,因此,在监理实际工作中,需要提高监理工程师在执业中对潜在威胁的认识,提高建立行业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尽可能减少监理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和程度。²

监理企业应加强监理责任风险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就来自政策环境、企业本身、监理机构以及监理行为等方面的风险以科学的手段进行识别,并对所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价,从而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之策,防止监理责任风险的产生。具体可以采取如:强化监理合同管理意识,明确监理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将监理职责范围和承担的风险与监理取费挂钩,同时重视监理依约履职能力的培养;对部分安全监理责任风险,监理单位可以通过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进行风险转移;提升各级监理人员应对责任风险的能力,落实专业技能、岗前考核和继续教育等方面培训,规范监理人员执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重视履约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管理工作,防范证据缺失带来的法律责任风险。

4 结 语

综上所述,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要想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监理责任风险,圆满完成各项监理工作,就必须牢固树立依法、依规、依标进行安全监理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施工安全监理责任意识,吸取“深圳市‘2·8’机械伤害死亡事故”中监理单位工作经验,利用科学规范、严谨有效的管理手段,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1]汪红蕾,孙璐. 三十载风雨兼程 工程监理再启航: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长王早生谈行业改革与发展[J].建筑,2018(13):12-18.



作者简介:王茂,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二级造价师、BIM高级建模师,多年从事工程建设施工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具有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丰富工作经验,长期关注建设施工安全和安全监理措施等工作,任职于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