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企业中的破产财产分配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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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企业中的破产财产分配制度

陆丽萍

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

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加深,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并且在近几年一直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个行业都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中国现在实行的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各个企业在市场上在规则范围内自由的竞争,因此有的企业在竞争中迅速壮大,而有的企业由于技术落后、经营不善等原因难以经营下去只能选择破产,而我国为了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利益,制定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退出机制和破产法。企业可以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破产后财产可以得到有效的分配。本文着重介绍了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在企业破产后财产分配中存在的问题,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利益。

关键词:破产财产;分配制度;破产法

1.破产财产的概念及特征

1.1破产财产的概念

我国大陆在对破产财产的定义和西方以及美国的定义没有什么不同,均指企业持有人在企业破产后所持有的财产。我国虽然在最近几十年一直在完善破产法,但我国的破产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我国普遍使用的破产财产的范围较西方国家更大,包括企业在申请破产以前所持有的所有财产。由于法律的不完善,我国还存在许多与破产相关的诈骗活动,许多诈骗组织以空壳企业破产为理由进行诈骗活动。

2.我国破产财产的法律特征

2.1破产分配的财产

企业在破产以后处理遗留问题的关键在与剩余财产的分配。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如果一个企业在申请破产以后其所持有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则该企业必须按照流程申请破产。企业在宣告自己破产后,其所持有的财产只能在分配环节才可以进行处理。

2.2债务人所持有的财产

企业在申请破产以后,所持有的破产财产不论是有形的资产还是无形的资产,一旦被认定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具有金融属性的资产,都可以被认定为破产财产。

2.3由管理人依法管理

我国的企业法明确规定,我国法院是没有权利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的,在企业申请破产以后且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就对企业的财产失去了处理权,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将由破产财产经理人进行负责,之后才有权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的清点和处理工作由破产代理人依法进行,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将破产财产转交给债权人。

2.破产财产的分配主题

2.1 劳动者

这里的劳动者指的是在在企业中工作的工作人员,他们是企业破产的直接受害者,他们的存在才能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企业破产以后他们将失去养家糊口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们不能得到妥善的安置,将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所以他们有权参与到破产企业的财产分配中。

2.2债权人

债权人在这里包括法定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担保债权人以及其他债权人。下面详细介绍这几类债权人。法定债权人是依照破产规定的具有优先分配权的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指的是依照破产法在企业进入破产流程以后不具备优先分配权的债权人。依照全球保护原则,在破产企业进入破产流程以后企业和债权人的整体利益都将得到保护,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普通债权人的个人利益。担保债权人是指依照破产法,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以后,具有一定担保权的债权人。担保债权人在企业正常运营时,担保债权人的个人利益在破产企业的财产无法承担全部的债务时也可以得到保护。担保债权人在企业申请破产后还可以通过投标的方式得到相关的索赔。依据破产的规定,还有一类债权人,既不具备财产分配时的优先权,又不具备财产的担保作用,这类就是其他债权人。债务的产生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合同债务、违规性债务以及其他债务等,而这些债务产生的损失即有可能是物质方面的也有可能是精神方面的,不一而论。

2.3政府机关

企业申请破产必须向政府相关机构报备,政府部门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处理企业的破产申请。在我国经营的各类企业只要是盈利性质的,都需要向政府的税务部门照章纳税,破产企业在破产前同样需要如此,在申请破产以后也要对国家机关的某些税收以及行政活动负责,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也需要向政府的行政机构缴纳一定的费用以及其他罚款类的费用。这一类费用的缴纳是国家部门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收取的。我国实现这一类费用主要是通过税收来实现的,这样在保护企业利益的前提下也可以保护国家的集体利益不受损害。

3.财产的分配程序

企业的破产财产的分配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货币的方式进行分配的,这也是最直接的一种分配方式。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性质不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式也多种多样,如果企业是进行物质生产的,在其破产时还留有大量的库存,这时就可以选择物质分配的分配方式。例如,某企业在申请破产以后,仓库还储存有大量的皮包,如果大量低价抛售,这会引起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抵触情绪,因此这类企业在破产以后的财产分配方式的选择时就要考虑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双方的意愿并保障破产财产的价值可以充分的得到体现。

在企业宣告破产以后,财产的分配主要由财产经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进行商议得出合理的分配方案以后,提交我国的相关司法部门在其批准以后才可以进行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还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企业在制定出破产分配方案以后,要迅速的按照分配方案进行财产的分配。

破产案例:中国汽车贸易花北公司于2000年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计划内破产。企业有经营性房产建筑面积4077平方米,部分有权属证明,设备主要是机车及办公设备。公司在进入破产法律程序后,各项工作按计划开展,在清算过程中,发现该汽贸公司的债权人户数比较少,只有7家,按照破产的相关法律规定,要达到破产财产在债权人之间公平清偿,应该将破产财产变现,然后用货币进行清偿分配,该汽贸公司可用于清偿的财产相对比较集中,且大宗资产较多,在短期内变现难度较大,而上述资产无法采取整体拍卖的方式实现,只能分宗进行变现,因此,我们经过反复协商与征询意见,制定出一个比较特殊的破产财产清偿分配方案,即将破产财产以“实物清偿为主,货币清偿为辅”的方式进行分配。


4.我国破产分配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我国现行的破产法规定,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在企业申请破产后全部属于破产财产,而且债务担保人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我国的法律又规定,企业宣告破产以后必须得支付企业员工的工资、福利等所有费用,还要支付国定相关法律规定的社保以及破产费用等。企业照章纳税是应尽的义务,因此国家在企业破产进行清算时应考虑企业未支付的税收,应该先照章纳税之后再进行财产的分配,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障国家的根本利益。在破产财产配过过程中还会出现因为企业申请破产以后,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索赔费用例如罚款、应被没收的财产等,而这些诉求只能采用相关的分配方式来进行优先分配。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企业之间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如果企业不增加自己的创新能力,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将会在日益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失去地位,企业必然会无法维持下去,将会面临企业破产的尴尬境地,我国也在不断的完善企业破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来保障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破产企业职工以及国家政府机构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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