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常态化”失小节的危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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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常态化”失小节的危害

熊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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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蜀帝刘备临终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於人。”他告诉人们不要认为坏事较小就可以去做,不要认为好事较小而不屑去做。道理浅显,但真能做到实为不易。在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件中那些身陷囹圄者哪一个不是满腹理论、身居高位、权利显赫?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们起初同样扎扎实实从点滴做起,做出了成绩,做出了贡献,得到了重用和提拔,后来“有了第一次的吃喝,就会有第二次的馈赠,就会有第三次的对别人相帮,就会有第四次的收受别人的礼品礼金”——积小恶而成大贪。因此,反腐倡廉必须防微杜渐,克服习惯性违规,重细节,拘小节。

我们在安全生产中常常提到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在勤政廉洁方面也是一样,将一些长期存在或普遍实行的不良行为看作是正常行为,熟视无睹,观念上逐步常态化,失去了警觉,失掉了小节,欣然为之,此谓习惯性违规。违规者的心态从小心翼翼的试探、如履薄冰的实行,到心安理得的常态,再到肆无忌惮的占有,最后到贪得无厌甚至丧心病狂。循着李真、胡星等巨贪堕落的轨迹,从最初接受别人一条烟、一瓶酒而脸红心跳,发展到毫无廉耻地成千上万地索贿受贿,从被动的吃喝玩乐发展到主动地挥霍浪费,以致一步一步堕入犯罪的深渊。

在社会上的一些现象群众是看在眼里,怒在心里的。有些人把公车私用当做常态,认为是一种待遇而理所当然享用;一些人把“一言堂”当做了常态,上会研究只是走走过场,会议决定成了其个人意志的合法标签;有些人把吃“回扣”当做了常态,认为那是依照“惯例”应得的份额;有的把报销发票作为了常态,日常用品、酒楼、舞厅的一切开销都变通成了办公用品和公款消费;还有些人喜欢打点“小牌”,把赌博当成了常态,他们根本就把治安管理条例抛在了脑后;一些人把收礼作为常态,甚至将礼金的额度作为提拔、调动或承揽业务的标准;有的把前呼后拥当做常态,习惯听阿谀奉承,权利膨胀,包二奶、养小蜜……他们的是非观念正在模糊,正在失去群众的信任,而自己却浑然不知,渐渐迷失自己,正向水煮青蛙一般,发现危机已无法自拔,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清朝康熙年间一名叫张清恪的官员,因为他政绩斐然被提升为督抚,面对亲朋好友送来的贺礼他一概拒收,并书写了《禁止馈送檄》高悬堂上。他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毫一厘,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财,此物何来?”可见他深知“细节”的道理,算清了人生的大帐,没有在常态化的环境里失小节,成就了名垂青史的“天下第一清官”的美誉。

因此,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谨防“常态化”失小节的危害,注重品德修养,加强党性修养,时时处处做有心人,防微杜渐,像张清恪一样,在自己的心中多书写几篇“禁止檄”,不越雷池半步,专心致志工作,诚诚恳恳为民,忠心耿耿投身事业,这样才会得到群众的爱戴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