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理测绘安全保密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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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理测绘安全保密问题及对策

安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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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理信息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地球科学研究的支撑性成果。地理测绘安全保密关系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关系国家安全。随着空间技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地理测绘安全保密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关键词:我国地理测绘;安全保密问题;对策

引言

作为地理测绘的成果,地理信息的使用者具有广泛性。在国内用户方面,无论是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公众,都不同程度地使用地理信息,并且应用环境从室内扩展到野外。在国外用户方面,无论是联合国倡导的“全球测图”项目还是各类跨国公司,也在不同程度上使用我国的地理信息。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和一些对外招标工程中需要高精度的大比例尺地图等地理信息。

1.地理测绘安全保密问题

1.1地理测绘安全保密意识淡薄。

一是对全球化的误解。随着世界经济和技术的全球化,我国政府工作人员、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广泛参与国际性研究与合作开发项目,部分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由此对全球化产生片面认识,认为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过分强调安全保密不合时宜。二是对西方国家地理测绘能力的盲信。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卫星影像的分辨率越来越高,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定位精度可达米级、厘米级。因此,有人认为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大比例尺地形图已经没有必要采取限制性使用政策。实际上,地形图标识的大量属性信息、地名信息是任何卫星影像都无法得到的。同时,卫星影像只是局部相对位置的影像,要将影像全部识别,应该有实地要素相对照。此外,要将影像的相对位置变成全球统一的绝对坐标系中的地图,必须有一定密度的精密控制点进行控制,这些控制点要与地面位置、卫星影像上的位置、精确的地理坐标值匹配一致,才能真正起到控制作图的作用。在确定绝对地理位置方面,卫星定位系统虽能起到作用,但定位设备一定要到实地进行操作,才能获取定位信息。只有定位系统,仍然可能是“瞎子”,还必须要有大比例尺地图相匹配,才能解决自己在哪里、要到哪里、如何才能到的问题。三是对定密标准的模糊认识。有人认为地理信息的需求量大,限制性使用政策不利于信息共享和流通。但是,需求量的大小不能成为反对定密的理由,确定地理信息密级的唯一标准只能是“该信息一旦外泄对国家安全造成的危害程度”。

1.2国际合作活动带来的安全隐患

随着科技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我国参与国际维和、国际救援、海洋开发、极地探测以及全球对地观测等全球性行动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同时,外国的组织和个人也大量参与我国的科学研究、项目建设、委托开发等,从而带来一系列的安全保密问题。例如,有些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擅自与国外合作,开放 GPS 观测站和跟踪站,向外国提供观测数据;有些单位在项目合作、委托开发时,将大比例尺地形图和涉密资料擅自向外提供;有些单位在与外商项目合作中,迫于外商的压力提供精确的地理信息,甚至允许外商自己测绘获取我国的地理信息等。

1.3泛在测绘带来的安全隐患

以往的测绘工作专业性非常强,需要很多专业人才利用精密仪器,耗费大量资源才能完成。如今,基于现代的位置服务系统,任何人只要拥有导航仪,都能很精确地检测位置信息,从而成为准专业的测绘工作者。在这种泛在测绘中,每个人都是未知环境数据的提供者,也是未知环境数据的服务对象。泛在测绘带来了地理信息的全面社会化,拓展了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同时也给地理测绘安全保密带来了新挑战。例如,有些电子地图发烧友出于爱好进行实地勘察,帮一些网站甚至可能是敌对势力机构进行野外测绘,核实相关地理信息的准确性。

2.地理测绘安全保密应对措施

2.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保密教育

从业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是地理测绘安全保密的根本保证。在和平发展形势下,人们容易产生麻痹思想,忽视地理测绘安全保密的重要性,在地理信息的获取、存储、处理、传播和应用各环节不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保密措施,甚至有些从业人员直接将未经保密处理的地理信息在网络上传播,或将存储地理信息的计算机在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与互联网连接,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要不断创新保密宣传教育形式,重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使之牢固树立保密意识,熟悉保密法规,掌握保密知识,筑牢地理测绘安全保密思想防线。

2.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是确保地理测绘安全保密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国已制定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等一系列地理测绘安全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但是,随着测绘技术的发展和地理信息应用的普及,出现许多新的法律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必须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重点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分级分类管理、信息使用权限管理、信息采集与更新、信息交换与共享、信息开发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重点加快信息网络传输、交换和服务、信息安全保密处理等标准规范。

2.3科学确定地理信息的秘密范围、密级

现行地理信息的秘密范围、密级与现实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秘密范围偏大,密级偏高;确定秘密范围与密级的科学依据没有适应时代发展,基本还停留在模拟地图时代,与数字化的地理信息不相适应。为适应新形势,我国应加快修订《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同时建立解密制度,正确处理应用服务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以便合理利用信息资源为国家发展服务。在地理信息的保密与公开方面,对不同尺度、不同分辨率、不同要素的基础地理信息应科学划定密与非密的界限、密级确定的标准、使用范围以及采取的保密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要方便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做到“是密非保不可,非密及时公开”。当前,确定地理信息的秘密范围和密级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我军各种作战指挥、武器装备的性能、重点目标定位以及战场监测等对地理信息的需求;二是外国主要武器装备的性能对地理信息的需求;三是主要发达国家获取我国地理信息的技术水平。

2.4研发地理测绘安全保密防范技术

针对地理测绘安全保密需求,应着重强化以下几方面的研究。一是地理信息脱密处理技术,开发面向大众服务的公众版地理信息系统;二是地理信息加密处理技术,确保地理信息不被未授权用户使用;三是地理信息版权保护技术,保护地理信息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地理信息认证技术,确保地理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五是地理信息溯源技术,追踪非法传播环节,打击非法传播责任者;六是地理信息防扩散技术,防止内部人员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如移动存储设备丢失、计算机被窃,甚至内外勾结、内部人员主动外泄等。

结语

如今,基于现代的位置服务系统,任何人只要拥有导航仪,都能很精确地检测位置信息,从而成为准专业的测绘工作者。在这种泛在测绘中,每个人都是未知环境数据的提供者,也是未知环境数据的服务对象。泛在测绘带来了地理信息的全面社会化,拓展了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同时也给地理测绘安全保密带来了新挑战。

参考文献

[1]王文超,石海明,曾华锋.刍议大数据时代的国家信息安全[J].国防科技,2019,34(2).

[2]周季礼.大数据给信息安全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及对策思考[J].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20,(20).

[3]陈如明.大数据时代的价值、挑战与应对策略[J].移动通信,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