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29
/ 2

探究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

陈秋洋  ,游昱华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福建 福州  350200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开始逐渐认识到消防监督管理对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为了增强现有消防管理机制的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财产的安全,相关部门应该积极探索消防监督管理机制的创新和完善的有效方法,以达到符合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目的。基于此,以下对探究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

引言

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氛围,也是消防救援机构的重要职责,更是神圣的任务。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城乡“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农村火灾等,都是防火监督的重点难点。这些场所因消防设施不齐全或者作用发挥不明显、建筑特性复杂、建筑面积大、使用功能复杂、电气设备及线路多、火灾荷载大、火势容易蔓延扩大、人员密集、安全疏散不畅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首先,消防安全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互脱节的问题广泛存在,且长期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和改善,前者明显滞后于后者,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其次,社会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与社会需求之间相矛盾。这一问题早已发现,且经过实践处理之后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成绩,但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最后,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没有提高也是一大现状,是导致我国火灾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本所在。近年来,我国的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由于火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逐渐增加,这无疑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阻碍。究其根本,现有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发展,后续必须对其进行适当的改革,以保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彻底落实。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持续深化和改革调整,社会发展以及企业生产的模式、机制均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发生着变化。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消防安全管理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话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需要与我国经济建设、城市发展相吻合,并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通过对管理制度的创新和优化,能够对具体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提供指导方向。传统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强调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性,政府为管理主体,这一管理模式明显滞后于时代发展的基本要求,而以社会力量为主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将逐步成为主流。

2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原因分析

2.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实

大多数小微企业员工不多,普遍没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多为自建房或出租房,在投入使用前未经消防审批,建筑不同功能的场所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缺乏、灭火器材严重不足,未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建筑自身抵御火灾的能力低,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缺失,没有组织体系,缺失消防制度,未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消防投入普遍不足;未依法组织对员工开展相关消防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相关政府部门监管缺失。尤其是乡、镇政府层面的消防监管缺失,消防安全县、镇、村网格化管理工作未有效落实,因体质改革,一些地区派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弱化,使消防监管的最后一公里缺失。

2.2消防联合监管效能仍需改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详细规定了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从当前来看,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节点带队检查、分管领导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统筹消防工作、行业部门重点督办指导火灾安全隐患整改,多管齐下,重拳出击。实际工作中行业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检查机制在安全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下,减少了多部门各自开展检查频次,增加了检查的内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一次性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实为单位减负。鉴于多方面因素,多部门间的联合检查具有不确定性,缺少整体计划,整改隐患“回头看”相对弱化,不能很好形成隐患的检查、整改闭环。

2.3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业主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足,缺乏最基础的消防安全管理常识,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消防管理水平低,不知道自身有什么火灾危险,在生产经营中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从业时忽略了消防安全问题,形成火灾隐患。多数人员没有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防火意识差,不知道如何报火警,着火后不会逃生,有的甚至不会使用灭火器材。

3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策略

3.1准确定位消防救援部门的职责

消防救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及社会全力配合,共同做好消防工作,而不是仅由消防救援部门单独承担消防工作。消防救援部门需要从三方面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一,明确自身职责;第二,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职责;第三,明确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职责。近年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已基本明确,但责任边界仍然模糊,责任交叉区域存在推诿扯皮等现象。只有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主动“上前一步”,充分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才能实现齐抓共管、无缝对接。目前消防救援部门责任高于权力,该部门要明确自身法定职能,做好自己职能范围内的事情。

3.2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企业自我管理,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管理体系,对消防安全工作确人、确职、确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考核和奖惩机制,确保责任落实。政府和部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网格化排查制度,行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对小微企业的消防监管、指导责任,将“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强化消防安全属地管理,鼓励小微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实施统一管理。

3.3明确消防宣传教育的主体及其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宣传教育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其职责由政府部门、教育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承担。政府部门的职责是领导、统筹各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部门的职责是通过学校这一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学生的同时也能对学生家长产生影响。企事业单位的职责是举办讲座及活动。知识讲座能够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疏散演练活动能够提高员工的自救能力。社区及居委会的职责是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是否掌握消防安全意识,也可以熟悉群众对自救技能的掌握程度,还可以以群众喜爱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某市街道社区为例,该社区为使居民了解如何运用消防器械和培养居民自救技能,在“五好家庭”以及“健康社区”等评选活动中加入了消防素质考核内容。

结束语

我国目前的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不容乐观,而实现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关键在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政府及消防队伍需要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依据辖区范围内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优化措施,并改进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效果,以此来保障社会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张凌.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的思考[J].冶金管理,2021(23):114-115.

[2]李经纬.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研究[J].今日消防,2021,6(11):115-117.

[3]杨松.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与管理模式创新[J].消防界(电子版),2021,7(02):123-124.

[4]陈帆,高风贵.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优化分析[J].低碳世界,2017(30):257-258.

[5]杨雷.我国消防安全现状及监督管理模式的创新[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20):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