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相关问题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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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相关问题分析

苏珍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山西分公司  030000

摘  要:国有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赖于董事会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然而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当面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以及不足,同时董事会与监事会之间也存在很多问题,国有企业权利过度集中,因此也对国有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本文针对当前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展开全面分析与探究,国有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发展实际进行制度优化与完善,以促进国有企业实现更快速的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人员构成;激励机制

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与非国有企业相比而言,国有企业发展似乎更容易一些,然而现阶段国有企业面临的压力与挑战其实更为严峻,随着国有企业不断改革优化董事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的重要积极作用也在不断提升。国有企业一旦建立完善健全的董事会制度,则可以深入优化调整国有企业管理结构,因此国有企业应当采取针对可行的措施进一步促进现有的董事会制度更加科学完善,这也是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够得以有效解决的重要关键。

一、关于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国有资产所有者有所缺位

    当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其资产投资主体以不同形式加以明确,同时能够作为国企以及国有产权的重要代表,国有企业产权也逐渐清晰化,然而代表者并非真正的国有企业所有者。而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缺位问题,会使得国有企业走向另外的发展级段,还会导致国有企业的产权代表无法发挥应有的监督约束作用,从而影响到国有企业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1]

(二)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合理

    总体分析而言,大部分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都是以企业管理者相互交叉兼任的,因此董事会人员沟通包括企业员工、企业经理人以及董事会内部人员等等,然而严格意义上讲,这样的方式会直接导致国有企业董事会无法发挥内部监督的有效作用,企业董事会内部也无法有效落实自我约束以及监督,经理层、国企子公司、董事会等各个组织间缺乏良好的配套机制用以促进彼此之间的相互配合以及相互制衡,经理层与子公司也无法真正躲到独立有效地处理相关问题。同时我国大部分的国有企业都有子公司的董事兼任国企内部董事职位等等交叉任职的现象,这种情况必然会导致国有企业自我监督以及约束能力无法发挥,不利于国有企业内部制衡系统的建立与平衡发展。

(三)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三者职权不够清晰

    《公司法》对于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权责作出清晰明确的规范与要求,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然而董事长的决策应当经过董事会授权,并且不能完全超越董事会而擅自行事,要对集体负责,总经理主要负责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事务,同时负责董事会的决议执行落地。然而现实情况下,由于很多国有企业存在总经理兼职负责董事会董事长的职务,因此常常会出现超越董事会而进行管理决策的情况,这就导致董事会无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同时无法根据法定授权有序高效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还会导致国企内部滥用职权以及独断专行等问题出现。

二、对国有企业改善董事会制度相关问题的建议

(一)转变国有企业现有的治理模式

    国有企业中,政府作为主要投资主体在企业运营发展过程中,应当为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发挥的空间,减少干预,国有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是保障国有资产实现增值以及保值的重要前提,而政府部门想要有效预防国有企业发展运营过程中的弊端以及风险,必须要积极转变政府的角色定位,深入强化国有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监督职能以及引导作用,为国有企业董事会提供更加有效的自主经营决策权。国有企业必须要主动转变自身运营管理的传统模式,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及国企董事会之间的关系加强具体合理的规范,对于董事会的具体义务以及职责应当作出明确规定,以此保障董事会能够为国企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持以及服务。董事会不仅要为企业积极负责,同时要为广大股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协调以及引导作用[2]

(二)完善针对董事的各种激励和约束机制

   国有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积极完善董事会制度,必须要促进董事会以及国有企业组织结构之间的良性沟通与活动,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管理机制。很多国有企业董事会已经建立,然而并未充分有效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以及重要机制,问题的关键原因在于董事会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机制,没有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管理制度。所以,国有企业董事会关于人才甄选制度的设置,应当方式依据选拔干部人才的标准规范进行董事会成员的选拔,而是要充分保障董事会成员能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结构以及综合能力,在具体经验以及长远眼光等方面有明显优势。不仅如此,董事会激励制度的设置与完善,也能够充分反映国有企业重视员工薪酬福利以及发展等方面,这样也可以有效激发董事会成员的热情与主观能动性,国有企业进行科学高效的管理以及设置,建构健全合理的用人管理制度,对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三)不断完善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公司法》中针对上市企业管理制度作出了修改以及优化,然而本质意义上来讲,董事会的权利依旧存在很大限制制约,基于内部控制以及所有者缺位问题的影响,国有企业并未有效落实对于董事经理等的有效监管,而为了防止因为制度缺陷影响国有企业的发展,国企应当积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董事会管理制度,应当充分发挥国企董事会处理各项问题的积极作用[3]。此外,国有企业应当清晰地认识国企董事会制度中普遍存在的人员职权交叉兼职的现实问题,要对于董事成员的职责以及义务进行清晰独立的规定,保障办公条件的情况下对责任范围加以明确,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加以考核评价以及有效激励,促进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的有效建设与完善。

三、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董事会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尤其是国有资产所有者存在严重的缺位问题,董事会成员构成缺乏合理性,国企内部总经理、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之间的职权划分不明确,国企在深化改革举措时,必须要根据自身实际出发,深入探究和创新,促进制度健全完善,推动国有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丽,刘丹.混合所有制下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效率改进[J].中国冶金教育,2020,04:109-112.

[2]陈建国.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思考[J].国有资产管理,2020,12:10-12.

[3]王帆.加快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若干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9,0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