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究分析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在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中的效果。方法:选取我院于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所收治的40例患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新生儿作为本次研究的样本对象,通过其接受的不同治疗方法将其划分为两组:观察组以及对照组,每组患儿各20例。其中对照组患儿采用普通的双鼻塞吸氧进行治疗,而观察组患儿则应用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对比分析两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不良反应情况治疗前后的患儿临床症状和影像学改变。结果:观察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是明显高于对照组患儿的,组p<0.05;相较于对照组患儿而言,观察组患儿的治疗后患儿临床症状和影像学改变。水平比较是明显更好的,p<0.05;两组患儿在接受治疗后,都未出现较多或较为明显的并发症情况,组间对比的差异不具备统计学上的意义(p>0.05)。结论:针对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采用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的治疗有效率更高,患儿的血气指标更能得到有效的改善,且无明显的并发症情况,安全性较高,具有优秀的临床应用价值。
【关键词】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新生儿的呼吸窘迫综合征是属于围生医学研讨范畴之内的,不断对新生儿的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各项相关防治措施进行深化与改善可以有效提升早产儿以及有着极低体重的新生儿的存活率[1]。新生儿的呼吸窘迫综合征的起病原因通常是由于新生儿的肺部结构发育未成熟以及其肺部表面活性物质的缺乏导致的,新生儿会在出生后的6小时内发病且会在2天内有进行性的恶化,如果不对患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新生儿进行及时的治疗,其极有可能由于进行性的缺氧或是呼吸衰竭而死亡。本次研究选取了我院收治的40例患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新生儿作为样本对象,通过随机分组的方式给予了两组患儿不同的治疗干预进而探究分析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在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中的效果,现作出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于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所收治的40例患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新生儿作为本次研究的样本对象,通过其接受的不同治疗方法将其划分为两组:观察组以及对照组,每组患儿各20例。观察组以及对照组新生儿的胎龄区间都在28周至34周以内;观察组胎儿的平均出生体重为(1252.44±338.10)g,平均胎龄为(29.67±2.66)周;对照组胎儿的平均出生体重为(1351.74±337.62)g,平均胎龄为(30.97±2.74)周.本次开展的研究调查经过了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且在对患儿进行研究观察前已告知其监护人并取得了同意与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排除了合并严重先天性畸形的产儿以及合并严重宫内感染的产儿。
1.2 方法
两组入选患儿都需要接受相同的对症支持,如紊乱水电解质的纠正、保暖以及抗感染等等。对照组患儿采用普通的双鼻塞吸氧进行治疗:开始时将供氧流量设置为5L/min到8L/min且根据患儿的实际血氧饱和度以及血气分析指标进而适当的调整,要保持血氧饱和度在86%到93%左右。
而观察组患儿则应用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联通管道后控制混合氧气的流速大约在4L/min到8L/min并将压力控制在3mmHg到6mmHg,将FiO2控制在25%到100%左右;在观察组患儿治疗的期间,医护人员要密切关注患儿的血氧饱和度并及时对各项设置进行调整修改,要保持血氧饱和度在89%到93%左右。
1.3 观察指标
对比分析两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不良反应情况治疗前后的临床症状和影像学改变。如患儿接受治疗后,各项指标恢复正常且无不良反应则为治疗显效;如患儿接受治疗后各项指标有了明显改善且无明显不良反应则为治疗有效;如患儿接受治疗后各项指标无明显变化且存在较多的不良反应则为治疗无效。治疗的有效率=(显效患者数+有效患者数)/患者总数*100%。
1.4 统计学方法
在此次研究报告所得出的数据,如患者的基线资料对比等,均是通过SPSS22.0软件进行统计学计算和验证。其中以(%)表示计数资料并经由(X2)验证;以(x±s)表示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并经由(T)检验。当对比的差异的P值低于0.05时则表示两组的对比是具有统计学意义的。
2 结果
2.1两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比较
由表1可知,采用了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的观察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是明显高于应用普通的双鼻塞吸氧进行治疗的对照组患儿,组间对比的差异具备统计学上的意义(p<0.05)。
表1两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比较
组别 | 例数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率 |
对照组 | 20 | 15 | 6 | 9 | 21(70.00) |
观察组 | 20 | 24 | 4 | 2 | 28(93.33) |
X2 | - | - | - | - | 5.45 |
P | - | - | - | - | 0.02 |
2.2两组患儿的临床症状和影像学改变水平比较对比
由表2可知,相较于对照组患儿而言,应用了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的观察组患儿的治疗后临床症状和影像学改变比较是明显更好的,组间对比的差异具备统计学上的意义(
p<0.05)。
表2两组患儿的临床症状和影像学改变比较对比
组别 | 例数 | 治疗前 | 治疗后(ng/l) | ||
呼吸频率(R) | 影像学改变 | 呼吸频率(R) | 影像学改变 | ||
对照组 | 20 | 80-100 | 白肺,支气管充气征,毛玻璃影 | 40-60 | 部分吸收 |
观察组 | 20 | 80-100 | 白肺,支气管充气征,毛玻璃影 | 40-60 | 基本恢复 |
2.3两组患儿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由表3可见,两组患儿在接受治疗后,都未出现较多或较为明显的并发症情况,组间对比的差异不具备统计学上的意义(p>0.05)。
表3两组患儿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组别(数量) | IVH | ROP | NEC | VAP | 肺出血 | 败血症 |
对照组(20) | 2(6.67) | 3(10.00) | 1(3.33) | 2(6.67) | 2(6.67) | 1(3.33) |
观察组(20) | 1(3.33) | 1(3.33) | 1(3.33) | 1(3.33) | 1(3.33) | 0(0.00) |
X2 | 0.35 | 1.07 | 0.00 | 0.35 | 0.35 | 1.02 |
P | >0.05 |
3讨论
根据欧洲的近5000例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相关报告资料中显示出生胎龄在28周以内的早产儿的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病率可高达80%,而24周胎龄的早产儿发病率甚至高达95%。从这点可以看出新生儿的胎龄越小则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病率会随即升高。因此越及时对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采取有效的治疗干预,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就越能得到保障。采用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可以预防患儿上气道的凹陷且确保气道通畅,也可以防止肺不张的发生[2];且由于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可以增加心排血量并降低跨心肌压,使患儿的心脏功能可以得到有效改善和调节,所以心肌受损和心里衰竭的患儿也可以使用,且对于减轻炎症反应以及支气管发育不良的方面也有着明显的作用。根据本次的研究报告可知,采用了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的观察组患儿的治疗有效率是明显高于应用普通的双鼻塞吸氧进行治疗的对照组患儿,组间对比的差异具备统计学上的意义(p<0.05);相较于对照组患儿而言,应用了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的观察组患儿的治疗后临床症状和影像学改变比较是明显更好的,组间对比的差异具备统计学上的意义(p<0.05);两组患儿在接受治疗后,都未出现较多或较为明显的并发症情况,组间对比的差异不具备统计学上的意义(p>0.05)。
综上,针对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采用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的治疗有效率更高,患儿的血气指标更能得到有效的改善,且无明显的并发症情况,安全性较高,具有优秀的临床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王江涛,王晓玲.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在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中的应用[J].吉林医学,2017,38(04):697-698.
[2]季卫刚.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在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中的应用[J].交通医学,2007(06):737+740.
作者简介:毛丽莉(1981.01-),女,汉族,贵州赤水人,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主要从事新生儿科临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