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的层级和策略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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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的层级和策略探究

段清星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江苏 宿迁 223800

摘要:本文对城市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的层级和策略进行探究,通过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公众参与策略,从而提高居民在城市规划中的参与程度。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居民对城市规划的认同,还能为后续城市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城市规划;规划编制;公众参与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建设中的问题愈发受到人们的重视。城市规划作为发展城市、布局城市和建设城市的综合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方向,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石,更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就需要在城市规划中引入公众的参与。本文从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入手,探究公众参与的层级及策略。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实际上是指公众参与规划的全部过程和不同的领域,其本质是要通过公众对规划制定和实施全过程的主动参与,更好地保证规划行为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性,使规划能切实提现公众的利益要求,提升规划的合理性,并确保规划工作的成功实施。总的来说,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是对权力的分配与再分配,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

一、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众参与形式单一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多以自发形式为主,缺少相关的制度保障。在规划方案与公众意愿有冲突,规划方案推进遇阻时,不满足“象征性参与”的公众为表达自己的规划建设意愿,常常临时自发地组织起来,到规划管理部门寻求“说法”。一些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深感“伤脑筋”却又别无良策。这种参与形式的弊病是具有临时突发性,往往干扰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有时还伴随发生违反国家法律行为,这种现象充分表明政府为市民参与规划建立的制度渠道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

(二)公众参与的实效性不强

公众参与应注重实效,关键在于保证过程的严肃性和规范化,应有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否则就变成热热闹闹的走过场。一些项目公示后,群众反馈的意见有上万条,观点迥异,层次不一,如何统计、梳理和归纳,工作量确实很大。规划部门尽管努力在做,但效果难如人意,许多很好的建议无法准确、快速地体现在方案中。

(三)参与层次较低

参与方式以规划教育多,辅助决策少。很多城市中的公众参与内容主要是对城市规划成果的介绍和宣传,公众仅仅是在规划决策之后“学习”规划方案。这种被动式的“接收”和“认可”被称为“象征性的参与”,属于较低层次的参与方式

(四)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够

参与的广度是指公众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范围和公众参与的比例。规划编制阶段的公众参与主要是规划设计机构以调查现状问题为目的而走访公众,很少聆听公众对预期规划的想法,使后续的规划方案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规划审批阶段的公众参与主要方式是专家论证、地方人大审批,这种公众参与也只仅仅局限于学术研究机构和地方政界的精英层次,这虽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在地方当政者的左右下,公众参与依然流于形式;规划实施阶段的公众参与主要是一种被动式参与,多表现为某项城市建设活动产生的绿地、交通、噪声等问题严重妨碍了公众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或侵害了私人、团体利益,公众参会向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反映这些问题,甚至提出行政诉讼。因此,我国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程度远远不够。

城市规划是一门技术性较强的行业,要真正地领会规划的意图,还应具备一定的技能。而目前我国对公众规划知识的普及还远远不够,应该说,规划基本技能的不足,也妨碍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我国公众的城市规划知识及文化素质与有效的公众参与要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公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意识不强烈,实际的参与程度也不够深入,导致城市规划中常有针对性差等问题发生[1]

二、加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策略

(一)加强法律保障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公众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应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上升至实质性阶段。具体而言,为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应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对公众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加以明确,并以此确定公众参与的方式、渠道以及信息反馈形式等,从而使各参与方的利益诉求得到满足,公众参与权的也能得到保障。

(二)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

根据利益需求的不同,城市规划的参与主体数量较多。其中,在主体观念、知识背景及社会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下,不同主体在城市规划中的参与等级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普通公民更关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规划的活动;而政府部门在参与过程中主要负责保障信息的畅通,确保规划决策内容的公平公正。基于此,在引导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从公众的具体需求出发,选择适宜的激励渠道,增强公众参与意识,从而提高规划效率。

(三)提高公众参与的社会化功效

现阶段,我国多数城市实施的规划管理模式很容易导致开发商与政府部门陷入“两极对立”的局面,继而导致公共利益诉求得不到重视,不利于土地利用率的提升。因此,在实际的城市化与公众参与过程中,需引进公众参与机制,增强公众参与的社会化效应,并针对影响城市规划体系的和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最后通过公众监督提高决策者的合理性。

(四)做好对规划信息的公开

规划信息的共享是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前提,只有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才能真正参与到城市规划等活动中。对此,应承担起公开规划编制这一职能,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规划编制、审批及处理等环节进行全程公开,以便公众能够对城市规划各环节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了解,并引进公众监督机制,保障城市规划实施的规范进行。同时,还应当打造公开化环境,以在提高公众对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进而促进城市经济的稳步提升。对此,可利用大数据技术,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搭建高效的互动渠道,如官网、社区公示栏以及城建展览馆等方式,将宣传册、规划信息及具体的建设方案等资料纳入其中,从而进行全方位的公开公示,听取群众的意见。由此,城市规划改革得到顺利进行,不仅可以满足城市的经济发展需求,还能为城市总体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进而创造良好的民生条件,为新时代城市建设提供保障。

结束语

在当前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应当对公众参与加以重视,积极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并以此为基础对城市规划方案进行合理调整,从而有效城市规划效果,为后续的城市发展奠定基础。由此,本文对城市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的层级和策略进行探究,通过对其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了加强法律保障、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提高公众参与的社会化功效等措施,以提高城市居民对规划方案的认同。

参考文献

[1]王彦.社会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城市规划编制机制创新研究[J].许昌学院学报,2021,40(04):108-111.

[2]张舒.公众参与在东京城市规划中的制度化实践[J].全球城市研究(中英文),2021,2(02):56-7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