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扶贫工作中大学生群体法律知识与致贫关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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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扶贫工作中大学生群体法律知识与致贫关系研究

苏琳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摘要: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全中国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举国上下无一不参与其中。在这种情况下,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在内的惠民政策措施对每个受惠的贫困家庭的子女提供了学业及生活上的保障。但有了这些保障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对经济方面相关知识的学习意愿、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就业环境的了解,都将成为影响大学生群体的因素。

关键词:扶贫工作 大学生 法律知识 致贫

2020年11月,贵州省宣布所有贫困县摘帽出列,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部完成,这标志着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而目标的完成并不等于扶贫工作的停止,更不意味着贫困的终结,本文从大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大学生助学贷款违约情况、大学生消费理念方面探讨如何避免这一群体致贫或再次返贫。

一、基本情况

1、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情况

我国自2004年起,逐年建立起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不等。而国家助学贷款则是针对大学生的在学制内免息贷款的帮扶。该贷款包括两个项目:一是高校助学贷款、二是生源地助学贷款,都用以减轻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作者就最近5年的数据统计结果进行分析(见图1),国家助学贷款的增长比例分别是是2017年8.2%,2018年8.5%,2019年6.8%,2020年6.3%,2021年4.9%[1]。我国助学贷款申请通过的人数近5年来呈现逐年走低的趋势,这也反映出我国扶贫工作方面的成效,而现有的数据依旧表明,国家帮扶政策仍然是贫困家庭用以缓解经济压力的首要选择。

  

2、大学生生活消费水平的改变

(1)消费能力的提升。大学生在校生活水平提高,伴随互联网经济的加持,消费需求呈上升趋势。教育部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显示,全国大学总共3012所,在校大学生规模达4430万人,若按月均收入中位数为1516元,每年中国在校大学生的年度消费规模能突破7千亿元[2]

(2)消费观念的改变。艾媒咨询调查数据[2]显示,超五成的大学生赞成超前消费,作为伴随互联网出生的新生代,对超前消费有着与生俱来的接受能力,对超前消费软件有着较大的接纳心里,而大学生“还贷款”已是普遍的社会现象。而调查数据也证实了这一观点,各类提前消费软件在满足大学生在超前消费方面的需求的同时也彻底改变了大学生群体的消费观念。

3、就业市场的饱和

    应届毕业生人数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见图2),2022年突破1千万, 2023年预计达到1174万。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需要工作不断涌入劳动力市场的应届毕业生,另一方面是延迟退休政策逐年落实不断饱和的就业岗位,这意味着就业竞争越来越大,毕业是否失业是大学生离开校门即面临的第一个挑战。

(图2)

二、存在的问题

1、存在贷款合同违约情况

国家助学贷款对学生群体是着极大的政策倾斜力度的,即财政贴息,所以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由财政贴息支付。贷款学生只需要在毕业或离校后1至2年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按时还款并支付利息即可。

截止日前,助学贷款已进入还款高峰期,贷款合同违约的情况逐渐显现。根据各类助学贷款合同的约定,贷款学生的还款期限是在毕业以后或离开学校时才开始计算,离校后借款人的流动性大、信息变更较为普遍,且学生及时更新联系方式的自觉性低,所以即便到了还款期,对于未能及时还款的贷款学生,银行能在第一时间联系到本人的难度也很大。

另外,在国家助学贷款诉讼案件中,大约有60%的违约学生的诉讼文书无法按照原合同反映的联系地址一次性有效送达。即便找到了当事人,执行结果的难度也很大。

2、法律意识薄弱,解读条款不明

在对贷款合同内容理解不足。在贷款的时候,学生并不会逐字逐句的解读合同条款,获得贷款解决入学问题是当务之急。其次,在大学生在借贷完成后,也未能对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细致专业的学习,造成认识的不到位;若违约学生的主动还贷意识不强,认为晚几天还也不要紧,逾期归还就多就交点滞纳金,对处罚不以为意;贷款利率的计算、对贷款违约带来的危害就更加无从说起。

3、违约处罚力度弱

对违约的学生,办理银行会向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录入已毕业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于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处罚,也只是在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个人消费信贷的时候受到影响。[4]以上这类处罚的力度和方式,也只是在个人信息、消费范围方面对违约学生进行了约束。这就使得学生即便违约,即便收到了处罚,其处罚的代价不会对他产生过重的影响,无法起到惩戒的效果。

4、超前消费的意识根深蒂固

消费水平与收入不持平,工资待遇不稳定,刚毕业的学生对工资工作有着自己的理解,频繁更换工作也导致他们的收入不稳定;其次,离开校园后,大学生现有的消费水平并没有因此而发生变化,反而会因为离开学校后基于生活成本的增加,而导致支出的大幅增长。加之无节制的超前消费,必然导致学生陷入个人经济不良运转。即便没有助学贷款,依然还有其他贷款提供相应的服务。

5、对经济形势的理解不足

作为学生,和社会依然有着一定的距离,对国家经济政策不感兴趣,自然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形势不了解。又如一线城市对比二三线城市的收入确实高,但反之,一线城市的支出的费用也会比二三线城市的多,高工资不意味低支出;又比如毕业不意味着就一定会找到好工作等,高收入也是需要时间和阅历来积累的。如果对经济形势没有恰当的了解,只是一味的体验超前消费带来的新鲜感,陷入就业危机、收入危机将会是常态。

    以上问题单个存在似乎对大学生不会产生致命的危害,但是当多个因素夹杂在一起就会产生连锁的反应,加上对社会、经济的不了解,以贷养消,以贷养贷,恶性循环,导致大学生离开校园还未真正体会到生活的美好即陷入债务缠身的境地,甚至导致整个家庭陷入债务的境地。而教育的根本目的绝不不是让大学生由贫困进入贫困。

三、解决办法

1、加大对在校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的力度。特别针对贷款学生群体,就贷款合同内容进行专项的知识解读,本项工作可由各高校专门负责资助工作的部门完成。

2、对获得贷款的家庭基于法律常识的宣传。构建家庭、学校、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三位一体的宣传模式,提高贷款学生家庭的法律意识。

3、掌握经济方面的知识。增加经济学选修课,从经济的角度,让大学生学会如何掌握经济方面的知识,从而避免某个知识的匮乏而导致做出错误的决定。

4、引导学生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问题。三年疫情是谁都没有想到的“黑马”,经济下行、消费疲软、就业压力增加。学生要关注社会,关注时事,量体裁衣,不要好高骛远,追逐高消费。

四、总结

综上,助学贷款本身是为了帮助贫困学子脱离贫困,学生能客观的“贷款”的两面性,就能恰到好处的使用贷款。所以,大学生应当认识到在离开学校后,会面对非常多的消费主义陷阱,国家针对疫情带来的就业压力,对贷款学生给予了政策的倾斜和帮助。比如,《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就很好的缓解了贷款学生的还款压力。然,除了助学贷款,还有许多的消费方式在等着他们,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避免因为知识的匮乏和欠缺导致个人或家庭陷入贫困或返贫是每个大学生都不能停止的事情。

[1]2017-2021年中国资助发展报告

[2]艾媒咨询|2021年中国大学生消费行为调研分析报告

[3]2017-2021中国统计年鉴

[4]人民政府网《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