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职业病危害情况的调查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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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职业病危害情况的调查与评价

赵金芳 ,李芝菊,周丽娜

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  山东淄博  255000

某煤矿是以国有资产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以煤为主、多种产业共同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为了预防、控制或消除该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 材料和方法

1.1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是评价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2评价范围及内容:本报告主要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中涉及[1]到的矿井开采、掘进、巷道运输、矿井提升等主要井下生产工序以及原煤筛分、破碎、选煤等主要地面生产工艺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价。

2结果与分析

2.1主要生产工艺:矿井作业主要分为井下和地面两部分。井下部分主要包括巷道掘进、采煤、大巷运输、物料装运等;地面部分主要包括煤的提升、选矸筛分及运输等。

2.2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本项目建成后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类(煤尘、矽尘),化学物质类(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物理因素(噪声、振动、高温及热辐射、气湿、氡、工频电场)。类比工程检测结果显示:粉尘类样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1%。2个检测点超标是由于掘进时未合理使用喷雾装置,其它检测点的粉尘浓度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均能达到卫生标准。类比工程检测结果显示:瓦斯(CH4)、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硫化氢(H2S)、二氧化硫(SO2)、氡、氮氧化物(NOx)等35个检测点的检测结果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类比工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23个检测点中有8个超过卫生限值标准要求,超标率达34.7%。超标作业点为空压机房、上筛皮带头、振动筛、跳汰机、筛下原煤输送机、矸石皮带等。其中,振动筛、振动筛值班室超标较严重,主要是振动筛值班室未进行有效的隔声降噪处理。

2.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果

2.3.1职业病防护设施:拟采取的井下防尘措施有:采掘机配备内外喷雾防尘装置,掘进工作面喷浆机配备除尘风机;利用环境监测系统,及时测定风流中的粉尘浓度;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降尘系统;在煤流各转载点设置喷雾装置,并经常喷雾洒水;对于容易积存煤尘之处,应定期清扫和冲洗;井下煤仓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以防止煤仓漏风,破坏通风系统,引起煤尘飞扬;在煤层开采前应进行煤层注水;采掘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应配防尘口罩进行个体防护;矿井设计有井上下消防洒水系统和消防洒水水池,可以兼做粉尘防护使用。拟采取的地面粉尘防治措施:煤炭产品采用仓储方式,采用四个贮煤仓贮煤,并在储煤场设喷枪喷雾洒水降尘,并利用绿化隔离吸滞粉尘;选煤厂快浮室及煤样室设排气扇和除尘设施;矿井拟采取的措施比较详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基本覆盖到了井下和地面工程中的主要粉尘源。

防噪声技术措施: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泵房、锅炉房、分级筛以及井下掘进、运输时产生的噪声。针对产生噪音大的设备,如振动筛、块煤溜槽等加装减噪筛板及防噪橡胶内衬;对易产生振动的车间,从建(构)筑物设计上采取合理的减振结构,以减小整体振动,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措施基本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2.3.2职业卫生管理:本项目拟沿用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管理措施。拟采取措施比较详细,基本覆盖到了职业卫生管理的各个方面。各项制度都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可操作性较强。拟采取措施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卫生要求。

2.4 职业病危害类别判定

基于行业特点,矿井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煤尘、矽尘,尤其是井下作业,由于空间有限,粉尘浓度更高,可能产生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且接害工人人数多、接触时间长,对健康造成的危害很大。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瓦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其中一氧化碳、硫化氢属于《高毒物品目录》中列出的化学因素。

3结论

3.1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在生产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类(煤尘、矽尘);化学物质类(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物理因素(噪声、振动、高温及热辐射、气湿、氡、工频电场)。

3.2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措施:项目设计方案中针对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化学物拟采取的防护措施合理可行。通过类比调查分析,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部分岗位的粉尘浓度、噪声强度仍有可能超标,需要加强个体防护措施。

3.3职业卫生管理:拟采取措施比较详细,各项制度都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可操作性较强。拟采取措施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相关卫生要求。

4.建议

防尘洒水管路敷设应达到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运输机转载点、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和运输巷道,要确保洒水管路的压力和水量能满足洒水防尘需求;掘进机配备喷雾洒水和喷射器除尘装置;针对锚喷支护作业防尘,应设置合理的锚喷工艺,采用气力自动输送、机械搅拌、湿喷机喷射等措施;针对普掘面,采用湿式凿岩打眼、水封爆破及水炮泥、放炮后喷雾洒水、水幕净化、冲洗岩帮及装岩洒水等作业方式作业;对破碎机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并对破碎机实行密闭;防尘用水均应过滤;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在性质上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按规定及所提出的建议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和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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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单位: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山东 淄博 255000

  作者简介:赵金芳(1975—),女,大学本科,副主任护师,主要从事职业病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