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生猪屠宰检疫检验操作技术规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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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生猪屠宰检疫检验操作技术规范

张宏

丘北县动物卫生和疫病预防控制服务中心  663200

摘要:生猪屠宰检疫检验操作技术规范,主要包含了查证验物,宰前检疫检验、宰后同步检疫检验、实验室检测、无害化处理以及复检、检验结果登记等,从而形成了生猪从生产到加工上市销售全过程的检疫检验监管体系,检疫检验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检测出带毒猪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并对不合格的猪肉进行无害化处理,以达到切断病源传播途径,最大限度减少传染源,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关键词:生猪   检疫检验   操作技术 

前言

随着国家相继对《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也不断强化。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促进生猪屠宰检疫有序发展,克服实际检疫中因操作技术不规范而造成的不足,全面推进我县生猪屠宰检疫检验技术操作规范、标准、统一、有序和到位,规范检疫员检疫技术操作行为,防止漏检和误判发生,确保肉品卫生质量。本文中,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一些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方面的看法,与业内同仁作进一步的探讨,

1 宰前检疫检验程序

1.1  查证验物

查验入场(厂、点)受检的生猪,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输及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等;然后检查上述证明是否由法定机构签发,有无伪造或涂改,是否超过有效期,物、证是否相符,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处理。最后按进场顺序登记,应标明畜主姓名、进场日期、来源、数量、产地检疫数、合格数、不合格数等。

1.2  结果处理

合格:《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有效,物证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收回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场方需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间,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3检疫申报

1.3.1申报受理

屠宰场(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并作出申报受理决定。对受理的生猪及时实施宰前检疫;不予受理的应及时向场方说明理由。

1.3.2受理方式  场方进行现场申报

1.4  宰前检疫

对即将屠宰的猪一般采用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屠宰猪的法定检疫对象有:猪传染性水泡病、猪瘟、猪肺疫、猪丹毒、炭疽等。

1.4.1  群体检查

群体检查的目的在于评价整群猪健康状况,按猪来源把同一产地或同一批次的划分为一群,以静态、动态、饮食状态及体温变化为检查对象。静态检查是在自然安静状态下,观察对外界事物的反应能力、站卧姿势、营养状况,并注意有无咳嗽、气喘、呻吟、流涎、昏睡、离群等现象;动态检查是指观察自然运动状态,并注意有无行走困难、离群掉队、屈背拱腰、步样蹒跚、排泄异常等反常情况;饮食状态检查是在自然饮食过程中有无少食、不食、贪饮、吞咽困难、呕吐流涎、退槽鸣叫等异常现象。凡是经上述检查有异常的生猪,予以隔离,进一步检查。

1.4.2  个体检查

个体检查是对在群体检查中剔除的有病或疑似病猪,仔细地进行个体临床检查。主要以看、听、摸、检等方法进行。看精神状态、行动、皮肤、被毛、呼吸、粪尿及口、眼、鼻和分泌物的性状,可视粘膜是否苍白、潮红、发绀、黄疸、肿胀、出血等;听叫声、呼吸声、咳嗽声及一些不正常的声音;摸皮温、硬度、弹性、肿块及凹凸不平部位以及咽喉、颌下淋巴结、股动脉脉搏数;检查体温、呼吸数、呼吸强度、呼吸方式、排泄动作、排泄物性状等。(附:生猪的正常生理指标,体温:38.0~39.5,正常呼吸数:10~20次/,正常脉搏数60~80次/)。

2 宰后检疫检验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2.1  头部检

首先观察猪头表面有无病变,传染性水泡病鼻端呈现水泡溃破的斑痕。然后查找颌下淋巴结,剖检有无砖红样炭疽病灶,结核结节等病变,猪瘟可看到颌下淋巴结呈现出血性肿胀或髓样肿胀。剖检两侧咬肌看有无囊尾蚴寄生虫

2.2  吻突、蹄部

吻突、蹄部作感官检疫,观察皮肤及吻突、蹄冠、蹄叉等处,有无外伤、血斑、溃疡等病变(注意口蹄疫)。传染性水泡病的猪蹄,在蹄冠或蹄叉等部位常有水泡破裂后形成的溃疡斑痕。

2.3  内脏检

依次对心、肝、脾、肾、胃、肠等逐一检查。心脏注意有无出血,心肌变性坏死,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纵剖心脏,检查心内膜、心肌、血液凝固状态,二尖瓣有无虎斑心,菜花样赘生物,寄生虫等;肺注意有无结节、硬块、炎灶、结核、肺丝虫;肝注意有无淤血、脂变、黄疸、大小、硬度、寄生虫包囊和结节;胃肠注意表面有无细颈囊尾蚴和肠系膜淋巴有无肠型炭疽;脾注意有无梗死和急性脾肿;肾注意大小、软硬、色泽、形态、表面有无出血点等,必要时用刀切开肾包膜,观察皮质髓质、肾盂有无充血、出血等变化。

2.4 体表检查

主要检查体表的完整性、颜色,皮肤有无传染病引起的充血、出血、疹块及坏死等病变,如猪瘟的皮肤点状出血;猪肺疫的皮肤弥漫性出血;猪丹毒的皮肤出血呈败血型、疹块型;由传染病引起的皮肤出血点斑,多深入到皮肤深层,以水洗、刀刮、挤压或煮沸均不能消失。一般疾病皮肤的血斑点与传染病的出血斑点有明显区别,如常见的各种湿疹性出血、皮肤炎等出血斑点主要发生在皮肤的表层和固有层,用刀尖容易修掉。

3  检疫后盖章、签发检疫证明

经检疫(验)品质良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肉品,胴体上加盖合格验讫标志。

凡患有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的肉体(包括内脏),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盖上不同的印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标准《畜禽病虫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分别作高温、化制、销毁并监督处理。

检疫员签发检疫证明,其产品凭证出厂。在本县销售的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员将进厂时收缴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贴附在对应的《动物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存根上。

4  检验结果登记

对宰后经检验合格的,填写《生猪屠宰厂检疫记录表》,内容包括日期、数量、检疫结果、检疫员姓名并登记入档保存。

对宰后检疫不合格的,填写《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登记表》,内容包括畜主姓名、临床症状、病理变化、结论,分别由检疫员、畜主签字,作为无害化处理和销毁处理的依据,并登记档保存。

结语

总而言之,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是一项以法律为依据,以技术为依托的重要执法行为,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息息相关,是保障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第一道防线。在国内外疫情异常严峻的形势下,广大消费者对放心安全肉类食品的迫切需求给动物防检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挑战。从当前丘北县的动物防检工作实际情况看,尚存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动物及动物产品从生产到餐桌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测工作不能完全到位,基础设施和技术检测手段落后。由于场地的分散,时间的随意,数量的不稳定,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受经济利益驱使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一些盲区和漏检现象,肉类食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参考文献:

[1]蔡继标.浅谈强化检疫监管,确保肉食品安全《山东畜牧兽医》1007-1733(2012)05-0074-02.

[2]陈小雷.如何提高肉食品安全. 《动物卫生监督--兽医导刊》(2013年第二期)644404.

[3]《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3年第10期

[4]《动物检疫技术》中国农业出版社;

[5]《动物性食品卫生检验》山东农业大学主编,农业出版社出版。

[6]生猪屠宰检疫检验操作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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