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运动疗法在脑卒中偏瘫康复治疗中的临床观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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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运动疗法在脑卒中偏瘫康复治疗中的临床观察

张驰

江苏省荣军医院康复治疗部  江苏无锡  214000

摘要:目的:观察脑卒中偏瘫患者康复治疗中应用强制性运动疗法的效果。方法:回顾性分析2021年5月-2022年10月在我院接受康复治疗的54例脑卒中偏瘫患者临床资料,并将患者随机分成观察组(强制性运动疗法)和对照组(常规康复治疗)。将2组患者的应用效果进行比较。结果:干预前,两组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评分(72.81±12.72)分,高于对照组的(61.46±15.36)分,差异显著,(P<0.05)。 干预前,两组患者运动能力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上肢运动、下肢运动评分(41.60±5.58)分、(24.26±4.30)分,高于对照组的(6.23±5.30)分、(20.31±4.40)分,差异显著,(P<0.05)。结论:强制性运动疗法不但能够改善脑卒中偏瘫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同时还能够促进患者运动能力的提升。

关键词:强制性运动疗法;脑卒中;偏瘫;临床效果

脑卒中是临床上一种比较常见的脑血管疾病,该病的典型特点是具有较高的患病率和致残率。因患者脑组织受到损伤极易导致其出现偏瘫等症状,直接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临床在治疗该类患者时在给予常规药物的同时还要求患者开展康复训练。通过有效刺激患者患侧肢体和神经,使其肢体功能得以改善,有利于疾病的尽快康复。然而因训练时间相对较长,再加上患者在日常行为中无法有效运用患侧肢体,从而导致整体训练效果不理想。为此,应进一步寻找更加有效的运动干预方案。在有关研究结果中提到,通过对该类患者实施强制性运动疗法能够对患者健侧肢体活动进行一定限制,促进患侧肢体进行运动,旨在提升康复效果,促进患者运动功能的改善[1]。现对比和试验不同干预方案对脑卒中偏瘫患者产生的不同影响。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随机选择2021年5月-2022年10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56例脑卒中偏瘫患者,并将患者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27例患者中有17例男性和10例女性,平均年龄范围为(64.34±7.73)岁;平均病程为(15.48±4.13)个月;对照组27例患者中有19例男性和8例女性,平均年龄范围为(64.26±7.23)岁,平均病程为(15.35±3.43)个月。患者基线资料差异不具有无统计学意义(P>0.05)。纳入标准:所有患者均符合脑卒中偏瘫相关诊断标准;所有患者或家属知情本次研究的目的和过程,并签署同意书;本研究通过我院伦理委员会同意。排除标准:合并主要脏器疾病者;不配合研究者。

1.2方法

对照组:常规康复治疗方案。以患者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制定相应的训练目标,并遵循从简单到复杂的原则,合理控制患者的运动量和运动内容。指导患者进行翻身、握拳和按摩等被动训练,并协助患者完成起坐训练。在护理人员和家属的陪同下进行慢走训练,对其耐受程度进行观察,在患者出现疲惫感之后及时停止运动。

观察组:强制性运动疗法。(1)塑形训练。根据患者功能缺陷程度,采用拿杯子、写字和拧螺丝等多种方式对其日常生活基本动作进行训练,在此期间不断地鼓励患者,提高患者的自信心,每周训练5天。(2)手功能训练。将联指手套配戴在患者健侧手部,并对其腕部和手指屈伸活动进行一定限制,在洗澡和睡觉时可以脱下该手套,患者清醒状态下尽量佩戴该手套。(3)强化训练。在护理人员和患者的督促下保证患者每天开展适量的训练,每天进行150-500次的起坐训练,每天进行两次单腿负重训练,每天进行1-10千米的步行训练,借助平衡杠杆等器材开展平衡训练,每天进行两次。上述训练内容每周进行5天。

1.3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者的相关指标。(1)比较两组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采用MBI评价两组患者干预前一天和干预一个月后的生活自理能力,分数越高说明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越好。(2)比较两组患者运动能力。采用FMA评估两组患者干预前一天和干预一个月后的运动功能,分数越高表示患者运动功能越优异。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21.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并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例(%)]表示,并进行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生活自理能力改善情况对比

干预前,两组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评分(72.81±12.72)分,高于对照组的(61.46±15.36)分,差异显著,(P<0.05),详见表1。

1生活自理能力改善情况对比±s,分

组别

例数

干预前

干预后

观察组

27

42.56±14.16

72.81±12.72

对照组

27

43.24±15.45

61.46±15.36

t

-

0.223

3.589

P

-

0.871

<0.001

2.2

运动能力改善情况对比

    干预前,两组患者运动能力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上肢运动、下肢运动评分(41.60±5.58)分、(24.26±4.30)分,高于对照组的(6.23±5.30)分、(20.31±4.40)分,差异显著,(P<0.05),详见表2。

2运动能力改善情况对比±s,分

组别

例数

上肢运动

干预前    干预后

下肢运动

干预前    干预后

观察组

27

26.24±4.45

41.60±5.58

15.74±3.24

24.26±4.30

对照组

27

26.25±4.85

36.23±5.30

16.10±3.42

20.31±4.40

t

-

0.131

4.468

0.753

4.820

P

-

0.901

<0.001

0.456

<0.001

3讨论

多数脑卒中患者都会出现肢体运动障碍,对于脑卒中偏瘫患者如果康复治疗不及时,将导致患者出现永久性的瘫痪。临床在治疗脑卒中偏瘫患者时常采用康复训练手段,即根据人体大脑可塑性对患者肢体进行持续、反复的运动训练,通有效刺激患者患侧肢体,促进其肢体功能的尽快改善,加快患者受损神经和脑组织的恢复速度[2]

在有关研究结果中显示,将康复训练治疗应用在脑卒中偏瘫患者康复治疗中能够获得显著的效果[3]。然而由于患者会利用健侧肢体开展日常活动,致使整体训练效果不佳,无法有效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因此,应进一步寻找更加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案。强制性运动疗法不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而且比较全面,通过对患者健侧肢体活动进行一定限制,使患者患侧肢体使用频次进一步增加,逐渐养成利用患侧肢体开展各项日常活动的习惯,从而改善患者患侧肢体的运动功能[4]

在本次研究中,干预前,两组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生活自理能力评分(72.81±12.72)分,高于对照组的(61.46±15.36)分,差异显著,(P<0.05)。 干预前,两组患者运动能力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上肢运动、下肢运动评分(41.60±5.58)分、(24.26±4.30)分,高于对照组的(6.23±5.30)分、(20.31±4.40)分,差异显著,(P<0.05)。证实强制性运动疗法能够对脑卒中偏瘫患者产生积极影响。原因在于强制性运动疗法遵循的是患者主动使用患侧肢体原则,为了对患者健侧肢体活动进行限制,采用配套联指手套的方式,使患者利用患侧肢体主动的进行日常基本动作,通过强化训练多种微小动作,促进患者患侧运动功能的尽快恢复,相应提高训练效果,显著改善患者的运动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5]

综上所述,强制性运动疗法在提高脑卒中偏瘫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和运动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钟海波.强制性运动疗法在脑卒中偏瘫康复治疗中的应用效果及价值体会[J].2020.

[2]吴晓华.强制性运动疗法在脑卒中偏瘫康复治疗中的效果观察分析[J].家庭医药.就医选药,2018(05):71-71.

[3]胡舫,赵涌琪.强制性运动疗法在脑卒中偏瘫康复治疗中的应用效果[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20,13(19):3.

[4]张健,王小雪,耿博,等.强制性运动疗法在脑卒中偏瘫康复治疗中的应用效果研究[J].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18,18(15):4.

[5]刘艳华.强制性运动疗法在脑卒中偏瘫康复治疗中的应用价值[J].当代医学,2020,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