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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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

王思楠,李英建

天津科地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0011       天津城建大学建筑学院  天津市   300384

摘要:农业是一个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在目前形势下,农村进入到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推进行之有效的土地流转政策对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在很早以前就开展了一系列的土地革命,并在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家在推行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农民的利益,牢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客观条件制定不同的政策,带动广大劳动人民共同进步,为中国农业的发展共同助力。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引言

在农村经济体系大力建设的大背景之下,土地流转相关保障政策的落实逐步受到重视,最大化提升土地流转工作效率,能够改变农民对于土地的固有观念与管理理念,帮助土地实现最大化利用率,同时减少农产品批量产出的质量以及产量风险,最大化发挥农业事业的实际效益,促进我国农业事业稳健前行。

1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

1.1增加农民收入

农作物是农民解决温饱问题的重要物质,但受到自然条件、土地面积、种植技术等要素影响,一些区域的农作物产量较低,导致当地农民不能实现致富目的。在多元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下,大多数农民看到商机,自发组织集中土地,统一种植农作物,同时聘请技术专家传授先进种植技术,借助科学技术综合分析土壤酸碱度与肥力状况,改良土壤,优选种子资源,为提高产量提供保障。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有利于推动农村合作经营组织现代化,保证高效利用农村土地,大大增加农民收入。

1.2转移剩余劳动力

农业机械化可提高农作物产量,解放劳动力,增加土地产出价值。农业机械化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我国已经初具规模,拔秧机、播种机、收割机等农用机械操作流程简单、故障发生率较低,已经逐渐走进千家万户。过去需要多人种植的土地,现在仅需一人即可应用农业机械完成,致使农村产生剩余劳动力,一些农民进城打工,利用掌握的新技术和新技能在农闲时提高收入水平。农村土地流转可实现机械化、规模化的种植目的,剩余劳动力再就业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与进步。

2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民的思想观念未进行转变

通过深入农村进行分析得知,农民的思想观念没有太大的转变,大部分农民不愿意转让土地经营权,对土地怀有深刻的感情,只有在不得不转让的情况之下才会进行让步。农民长久以来以种地为生,在其观念中,土地就是生活和经济的来源,只要有土地,就有经济保障。同时,农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步走向副业化、非粮化、兼职化,且大多数农民年纪较大,对土地流转的工作缺乏积极性与能动性。以上种种问题都造成了农村大量土地荒废、土地实际效益过低、土地的利用率过低等情况,不利于农村土地流转以及农村经济体系的建设。

2.2 农村土地流转缺少相关保障政策支持

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是围绕着土地展开,为农民提供就业以及生活保障,然而,现阶段农村土地的流转没有相关保障政策的支持,针对到城里务工的农民的就业保障力度过小,无法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经济以及生活条件。此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转入方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耕种土地,会损害转入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转入方失去经济能力,这是政府及农民都十分担心的问题,为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进带来困难。

2.3 不规范的土地流转过程

土地流转过程没有具备规范的流转管理机制,农民在开展土地流转过程当中,仅仅只是通过口头达成一致,没有形成规范且符合法律效应的合同文件。此外,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时候操作不规范,导致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甚至出现违法内容。比如,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未注明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以及签订日期,甚至出现承包期超过二轮承包期的情况。同时,土地流转合同没有通过土地管理部门的签发,造成土地流转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因此无法达到土地流转实际效用。

3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

3.1加强法制意识与土地流转宣传工作

政府要加强法制意识的宣传工作,在各个基层开展土地流转普法讲座,加强农民的法制意识,派遣专业人员到农村讲解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为农民讲解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实际案例,增强农民对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信任度,让农民能够切实了解土地流转法律的重要性,让农户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是有意识的、合法合规的。宣传土地流转可以使农户认识到土地流转对自身的益处和对国家农业发展的作用,从而提高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3.2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

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在流转过程中要合乎政府各项规定,保证交易双方的各项权益,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信息交流机制,为土地流转供求双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交易信息,从而实现由分散的、零散的、碎片化的土地小农户经营到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的大户或公司经营模式的转变。由于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需要建立市场微观控制和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土地流转管控机制,要根据客观情况及时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以适应不同时期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为农民土地流转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及完善的法律法规。

3.3健全农村保障体系

为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进一步推进,必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自古以来,农民的各项保障都是依靠土地,在他们的认知中,土地是安身立命的重要保障。由于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更加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因此,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弱化土地在农民心目中的社会保障功能,做到“医有所治,老有所养,幼有所学”,逐渐地将农民纳入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中,让农民能够放心地参与土地流转,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3.4宣传绿色农业

在追求农业发展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做到“既要有金山银山,也要有绿水青山”,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是开展土地流转的前提。政府在引进农业公司时要做出相关规定,对于农田的种植使用要有一个科学的标准,避免出现土地肥力大幅下降的情况,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当地政府要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为降低生产成本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在企业违反相关法规时,要作出相应惩罚并责令改正,严重者取消其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宣传绿色农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需要依靠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

3.5构建福利保障制度

现阶段,我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福利体系,但对需要资助的失地农民有所忽视。单独帮助失地农民有利于缓解其生存压力。例如,提高失地农民最低保证金数额,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援助失地农民,为失地农民创造就业机会,发挥就业平台的作用,鼓励失地农民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生活费。借助增加失业保险项目,给予农民失业经济补贴,减轻农民的生活压力,降低政府对失地农民资助和管理的财政压力。

结束语

振兴乡村是农村土地流转最终目标。土地是农民的命脉,是我国产业经济支柱,农村土地流转三方关系的担保方是政府,土地承包方是主体,土地经营权是客体,流转方式丰富多样,流转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农村土地流转三方关系是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过程中结合其他生产要素,获取最大化农业生产利润的重要方式与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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