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村庄规划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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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村庄规划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研究

徐娜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关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实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村庄规划的有机融合,更好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需要以村庄规划为引领,优化农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本文通过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村庄规划发展历程的梳理,提出基于村庄规划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践路径,以期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在城乡建设用地由扩张型走向集约型、内涵挖潜型的大背景下,需要高度关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活化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过程中,研究在村庄规划指引下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和路径对促进乡村振兴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发展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理念是由以往的土地整理内涵演变、延伸而来,在土地综合整治内涵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拓展下,已由自然性工程转变为综合性社会工程,目前可作为地区产业发展、农村精准扶贫和特色小镇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利于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另一方面也会对农用地、建设用地的整治及乡村生态修复等内容进行关注,整体价值较高。对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本质而言,首先可以从内容看是对乡村结构及功能的优化,其次从时间上看是促进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下面将基于村庄规划的发展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研究。

2、村庄规划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村庄规划的发展可以大体分为以下阶段:第一阶段,1986、1993和2000年,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村镇规划编制办法》,使村庄规划体系在法律实现确认;第二阶段,2006、2008和2015年,分别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城乡规划法》和《关于改革创新 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主要进行编制村庄规划与开展村庄治理的试点工作;第三阶段,2018 年至今,在多规合一的背景中,不断结合村庄规划工作现状落实一系列政策,例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以利于促进村庄规划的发展。

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践路径

在新的时代发展中,基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本质,为了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下更好地提升土地整治效果,需要将村庄规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行一定的融合,确保更好地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环境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3.1村庄规划区域与整治范围的融合

当开展村庄规划和全域土地整治时,需要进行规划范围与整治区域的融合,具体要点有以下方面:第一,村庄的规划调整范围主要为行政村全域,当了解当前土地利用情况及地形地貌后,能对生产配套设备、住宅建筑、道路建设和环境卫生等区域进行规划。同时,规划区域和整治范围的融合也包括村庄布点、生产生活服务和村庄选址等方面,一般借助局部区块规划方法,在村域范围中完成建设、农用和生态等空间的规划;第二,全域土地综合治理既有着全区域的特点,也具有全要素以及全类型的特点,可以以单个或多个村庄、乡级别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综合整治,与传统的分散式治理模式有所差异,可更好地进行综合整治、规划;第三,在村庄规划范围与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区域的融合中,为了发挥融合工作的价值,要基于全域土地综合治理体系具有全域全要素下,需要通过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思路的了解,完成对村庄规划范围的优化调整,进而优化村庄规划的编制方案,最终在村庄规划的指导下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3.2村庄规划指标与整治目标的融合

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村庄规划指标及目标与土地综合整治存在差异,需要进行指标方面的转换,降低术语差异对两者融合工作的影响。基于村庄规划空间类型,可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细分为建设、生产以及生态目标,参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需要,将以上目标分别对应建设、农业和生态空间。具体在村庄规划指标和整治目标的融合中,需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生产目标由耕地保量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构成,在其融合下利于形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的规模、补充耕地总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等四项指标;第二,生态目标主要由林地、牧草地面积以及水域面积等两项村庄规划指标组成,在土地整治目标中可分别对应林地修复面积、农田湿地面积新增量和水体修复面积。当指标与目标有效融合下,结合林地面积相关指标,能更好地完成生态红线、林地修复面积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等指标的形成应用;第三,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集中居民点目标会构成建设目标,且在两者的融合下还可形成宅基、产业、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用地指标;

3.3村庄规划项目与土地整治工作的融合

从项目建设和落实的角度看,在进行村庄规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需要结合其密切联系性,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优化村庄规划布局,实现农村土地合理利用。不过目前部分村庄的规划体系仍用传统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实现对水利、能源和环保等项目类型的划分,无法基于村庄规划项目清单,实现村庄规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有机融合。因此,针对村庄的规划重点项目清单而言,需结合实际进行优化确保和全域土地整治项目清单实现融合,进而在独立表达下保障项目的具体落实具有引导,具体需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农用地整治类型,在村庄规划项目和土地整治融合后,可分整治缓坡、生产道路修建、损毁田块及梯田整治和水田囤积等项目;第二,乡村生态修复类型,参考环境保护在土地整治中的价值,要求对公厕、农田湿地新增、公共绿地和垃圾回收点设置等项目进行整治;第三,建设用地整治类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建设用地的整治有规划集中居民点、田间道路新建、道路改建和水库新建等项目。

4、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代的发展背景赋予了农村经济新的使命,需要借助有效的村庄规划和土地整治工作,合理利用农村的土地资源,在土地规范性地应用下不断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环境质量,通过和美乡村的建设,体现国土空间布局的价值性。不过部分地区的国土空间布局存在一定问题,在村庄规划体系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体系的融合中缺乏有效的抓手,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关注村庄规划与整治区域的融合、村庄规划指标与整治目标的融合、村庄规划项目与整治工作的融合,当充分落实上述规划整治工作路径后,把人居环境改善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建好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实现农村地区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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