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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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研究

徐娅

阜康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新疆 阜康市  831500

摘 要: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治理水平和质量,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质量水平不够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如何破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成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治理现状;措施

一、乡村振兴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

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不仅关乎百姓钱袋子,更关乎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让农村居民在“绿水青山中就坐拥金山银山”。是让“美丽宜居乡村成为天然氧吧,城市居民花钱来农村养生”。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能只是和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畜禽粪污等脏污“过不去”、更不能停留在“运动式”“突击式”环境整治阶段。而是要融合乡村生态振兴,达到生态宜居、景美业旺的要求,让群众愿意长久地居住在农村,而不是逃离农村,进城居住。同时,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农村“脏乱差”现象的形成涉及多方面因素,是长期日积月累形成的。要想在短时间内彻底整治和根除绝非易事,只有持续发力,方能久久为功,见到成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打持久战,不能寻求一蹴而就的办法,建成美丽、宜居、和谐的农村环境是久久为功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个综合工程,是乡村经济、政治、文化、居民思想观念等多因素的综合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是检验乡村振兴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准。

二、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存在地问题分析

1.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发展,需要全面发展。经济原因是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因素。以前,农村居民的生活整体质量低下,基本的生活需要都难以实现,对于农村人居环境只能是无暇顾及。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整体状况堪忧。在农村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环境下,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仅仅靠农村自身努力显然不行,需要政府与社会的大力支持。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村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快速的经济发展是建立在扩张利用资源的基础之上,造成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浪费资源。这使得经济的增长仅仅是数量上的扩张,质量的提高还有待进一步发展。现在,能源浪费巨大、资源后继无力、环境恶化等问题很快就呈现出来。面对这种状况,农村人居环境不整治就难以健康高质量地发展。

2.农村居民环保意识不合时代要求,需要改变理念。目前,诸多研究表明农村居民环保意识落后,是造成农村人居环境亟待整治的关键原因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现代化进程提速,人居环境的问题凸显,尤其是大量无法自然降解且严重污染环境的垃圾增多。面对这种状况,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不高,对环境破坏的认识不到位,对垃圾的处理很随意。此外,农村居民对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对绿色发展理念接受程度不高,大部分人认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种植经验才是硬道理,坚持传统的秸秆处理,造成随意焚烧秸秆的现象经常发生,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大部分农村居民对环保理念知之甚微,往往只从环境卫生的外在角度来处理环境问题,尚未树立起大局观的环保理念。

3.农村环境治理投入力度不够。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资力度不断提高。但是,这些投资基本是弥补以往欠下的账,历史性突破仍然没有实现,在还环保投入方面仍然欠缺。全国行政村开展的村庄整治力度和深度空前提高,但占全国行政村的比例只有58%,还没有达到最优比例。

4.农村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仍需要提高。通过数据分析,我国城乡之间差距还是巨大的,尤其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提升的空间更大。通过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析,只有上海、江苏、山东达标到100%。

三、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措施

1、发挥政府主导多方协助推动力.要进一步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通过加强各级政府机关引导,汇集社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措施落地落细。一是通过发动群众,利用文明标兵户评选活动、爱心超市平台建立、公益岗位设立等,充分调动农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形成街巷有人管、村寨有人理的齐抓共管良好氛围。二是动员社会力量,与企业资本或者第三方机构建立一对一对接帮扶,既能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又能对群众起到劳动教育、生态环境教育的作用。三是合理利用乡贤名人效应,尤其是对故乡有深厚情结的乡贤或者退休干部,政府主动建立对接机制,鼓励乡贤积极主动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中去。

2、提高农村人居治理长效监管力.基层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关键所在,建立“有保洁队伍、有工作经费、有环保制度、有检查评比、有督查问责”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在政府的指导和组织下,依靠群众搞好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平时工作监督,真正让“环境保护、环境监督,人人有责”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日常习惯。实现日常监督的参与。通过建立最小级别单元的监督组,如建立以“组”为一个最小单元的监督制度,组内农户监督清运员,保证清运的效率和质量,清运员监督农户的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及时报给组长,最后上报村委,村委结合实际情况,推行奖惩分明的制度。

3、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法治保障力。各省域层面需要制定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制度规范和地方性法规,市域层面和县级层面应积极主动对接,基于地方乡村的现实条件,建立操作性强、针对性强、推广性强和易复制的制度规范,提高人居环境治理效率。目前已经实施的环保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进行防治,而对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缺乏明晰的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加快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立法进度,制定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法律制度,在法律层面明确政府、村组干部和群众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法制,通过持续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农村群众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主体的法治意识,让农村群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使群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居住环境污染损害索赔的正当权益。

4、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广泛宣传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教育,特别要重视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教育,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实践活动,从小培养保护环境的理念。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活动,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在群众中定期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在向社会开展宣传工作时,充分利用好各种媒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宣传,特别是在工作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人物,要大力宣传,发挥好榜样示范作用;对环境违法行为,用新媒体及时曝光,不断提高群众保护农村环境的积极性。

结束语

随着城乡一体化程的加快,我国农村人居环境面临诸多困境,这对城乡一体化时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必须要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技术与模式的创新以及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机制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达到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瓶颈问题,增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效果,为实现全面美丽中国补齐短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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