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乡村振兴下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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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乡村振兴下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甘贻乐

中共寻甸县委党校 云南寻甸 655200

摘要: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强化乡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但是,由于乡村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乡村社会的法治建设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要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要有法治的保护,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就必须要与法治相伴,要加强在乡村地区的法治建设,要积极引导农民运用法治的思维来解决问题。文章通过对我国乡村法治状况的分析,对促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对策

十九大报告中,已经清楚地指出,要把“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要把乡村的基层工作做得更好,要健全“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管理体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为解决“三农”问题而作出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也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作,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我国实施“以民为本”、“以法为本”的新形势下,构建“以法促治”的新乡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

  1. 乡村法治建设现状

目前,在我国新乡村建设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乡村的法治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这主要体现在:提高了乡村居民的法律意识,他们能够更好地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加强了乡村基层公益性法律服务。这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国家加大了对乡村普法工作的宣传,并与乡村居民的现实生活相结合,对房屋宅基地、土地承包、乡村土地征用、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提倡乡村居民用合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维护乡村社会的安定。与此同时,政府还对乡村干部进行了法治教育,并对其进行了定期的法治教育,同时,政府也在积极推动乡村公益法律服务的开展,以满足乡村群众的日常法律需要,促进乡村法治的发展[2]

(1)在“三农”问题上缺乏足够法律体系。有关农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还有待完善。例如,在乡村中常见的村委会占用承包土地修便道的问题、乡村户籍转入问题、乡村经纪人如何规范的问题、农业市场规范运行、农产品市场流通等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已经与乡村的发展现状不相适应,因此还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2)农户的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虽然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农户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是总体而言,农户的法治观念还很淡薄,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积极性还很低。例如,在某些不发达的乡村,家暴依旧有发生,“父权至上,夫权至上”,“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依然盛行。很多女性把家暴视为家务事,羞于启齿,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利。“熟人社会”和“人情社会”造成了农民对诉讼和诉讼的厌恶,在遇到问题时,反而第一个不会想到的就是法律。尽管国家已经在乡村开展了大量的法律服务,但由于乡村法律服务的内容比较单一,没有引起农民的重视。同时,法律宣传的内容也缺乏针对性,与农民群众的生活联系不密切。

(3)乡村执法环境差,村规民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民生活的重要保证。村规民约是乡村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在乡村社会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乡村治理的实际工作中,却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程序、不合理的内容和执行上的偏差。有些基层官员在处理涉农问题的时候,仍然倾向于依赖于行政权力,而忽视了依法办事,这就给农民带来了权力的威严,而忽视了法律的神圣。近年来,我国乡村发生了大量的上访案件,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村民宁愿信任当地官员,也不愿信任法律,由此,我们认识到了增强基层乡镇干部的法律素养和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的迫切需要。

(4)乡村司法的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乡村司法的机构建设还不够完善,对人民群众的要求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所作为区县司法局的派驻机关,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人员配置却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随着我国乡村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司法机关的职能和人力资源的短缺问题日益突出。而司法所的资金也十分有限,这对吸纳优秀人才到基层法庭工作也是不利的。由于乡村地区具有相对封闭的村落文化和血缘关系,因此,乡村地区出现的矛盾纠纷,其原因一般都较为复杂,仅凭司法审判并不能完全解决涉案双方的矛盾,这就对乡村的司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方法

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针对当前乡村法治建设的现状与特征,对乡村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新机制、新模式,以期为乡村法治建设提供一定的思路与有益的实践经验,促进乡村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

2.1构建新机制

设置法治化村长管理,缺乏对法治化乡村管理体制的系统研究,即便有,也多是走过场,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已成为当前我国法治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瓶颈,构建每个村都有法治村长的新机制,把法治乡村建设的举措落实到人,由法治村长统一负责。在全县所有乡镇积极推行法治村长制度,构建了新的法治乡村建设机制。在推进机制的过程中,法治村长必须做到:把机制落到实处,“不要只有名义而没有行动”。

2.2完善关于乡村法律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已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基本确立,但因为乡村生活比较单调,人口流动比较少,人们之间的关系比较单纯,所以,立法机关经常忽略了有关调整乡村和农民之间关系的法律制度,从而导致了我国涉农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这将严重影响到我们对乡村法治建设的推动。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要对法治乡村进行建设,就要求立法部门一方面要加快制定涉农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对与农业生产经营、土地承包、产权流转、分配制度等方面不适合乡村发展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2.3健全法律服务制度,

配备法律顾问首先要做到每个乡镇、每个村庄都配备法律顾问,如果村庄人口比较多,则要增加法律顾问人数;二是设立了“法律服务日”,由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法院为人民提供法律服务,并在法庭上设案,倾听人民对法治的要求。对此,法官,律师,法治村长,每个月的第18号,为村民们提供一份免费的法律服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村民们的要求,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普法活动。

2.4创造法治建设新环境

建设法治文化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如在乡村组织法治知识有奖比赛,编写村规歌谣、顺口溜等,这些都是强化法治宣传的有效措施。二是在村民较多的村庄或较集中的地区,结合当地的特点,举办各种形式、内容丰富、易于理解的法治文化表演;三是要树立良好的法治形象,要表扬那些尊法、遵纪守法、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人,让他们通过自身的榜样作用,将法治文化植入到他们的心中;四是对涉及到乡村现实和村民生活的法律进行宣传,特别是对土地法、道路安全法、婚姻法、合同法等,这些都是关系到村民们的切身利益,也是乡村法治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

2.5创新宣传方式

持续推进法律进村工作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和远程教育等现代方法,多放些法律短剧,法律生活短剧,微电影等。二是扩大了送经人的范围;“送法下乡”工作不应仅限于“法律工作者”,应把“普法”和“政策”结合在一起,发挥好“党校教师群”和“讲师群”的作用。还可以充分发挥在校学生的力量,一方面是普法的对象,另一方面也是普法的工作人员,鼓励他们把法律带回家,带给其他家庭成员,带到基层,从而实现送法下乡。

4.结束语

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方针,振兴乡村,是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有力支撑。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与法治的介入密不可分。法律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能够为推动我国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有力的保障。打造法治乡村,它能较好地维护广大农村农民的切身利益,让他们主动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中来。

参考文献:

[1]张静.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法治建设问题与完善措施[J].法治博览,2021(34):191-192.

[2]李薇,刘晓玲,林秋燕,李景校,李楠,黄方钰.探索乡村法治建设新模式——高校法治教育背景下乡村法治宣传发展问题和对策[J].科教导刊(中旬刊),2020(17):157-158.DOI:10.16400/j.cnki.kjdkz.2020.06.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