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视角下的宏观调控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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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国家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干预、协调社会经济的部门法。宏观调控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的基本方式,但国家调节也会发生“政府失灵”的现象,因此作为国家调节方式之一的宏观调控也需要经济法的规制与保障。可以说,宏观调控措施的运用是否妥当,宏观调控的权力是否受到法律规制,是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维护民众正当权益的关键。按照经济法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最近几年对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宏观调控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我国的宏观调控还亟需改善,宏观调控权应受到经济法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