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epc模式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点和控制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30
/ 2

 基于epc模式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点和控制措施

肖亮

重庆市北碚区缙云人文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单位省市:重庆市北碚区单位邮编:400700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进步,管理模式优化,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起草、国务院原则通过的《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展了代建制的管理模式,但在一定条件下,代建制度无法保证项目的控制投资和廉政管理。本章简要地阐述了EPC的承包管理的定义及其特点,列举了几个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关键性问题,同时针对如何完善与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看法与意见,供类似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EPC总承包;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投资管理

1EPC总承包模式的概念与优缺点

1.1EPC总承包模式的概念

EPC总承包方式是指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与工程建造主体单位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对全部项目的建筑设计、材料采购、建筑施工和整个项目的前期工程设计、勘察、建筑施工等各个环节所实行的整体发包,从而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以及费用等方面实行全方位有效管理的一个工程组建与施工管理的方法[1]。

1.2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

采取EPC总承包模式集成了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多个环节,由同一家承包商负责,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这简化了项目管理和合作关系,减少了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成本,提高了项目的执行效率。对于采用了EPC总承包商制度的一个工程项目,由于总承包人参与该工程项目的时间相对较早,其职责也贯穿在了整个项目施工的产品设计启动和执行的全部流程之中,而工程项目在完成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一系列经营风险,也都是由于能够经过科学合理的产品设计和建筑施工,来完成经营风险的回避和转化[2]。

1.3EPC总承包模式的缺点

采取EPC的总分包管理方式项目管理,首先,因为由于项目管理业主虽然采取了总承包合同而对项目管理承包人实施监督,对项目管理在实际施工中的实施全过程中参与度相对较少,因此管理力度较少;其次,整体工程发包协议中由于总承包人所担负的风险较大,其往往会考虑较大的管理成本与收益,所以整体工程造价的投入往往偏高;再者,由于总承包人同时担负着工程设计、建造(或设计、勘察、施工)的合作,所以挑选有能力的总承包方就十分关键。

2政府投资EPC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对投资阶段的造价认定缺乏合理依据

长期以来,中国的建设项目都出现了投资膨胀严重的现象,建设工期越拉越长,导致工程造价也愈来愈高。主因是前期没有针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研判,而是仅仅依靠专家、决策者们借鉴已经建成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加以预测,而又常常因为多种因素影响,三超的现象也非常常见。

2.2在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不严

由于使用EPC模式的工程,在招标方式以前通常只是设计了方案图纸,还缺乏详尽的建筑设计施工图纸,因此业主往往未能对工程的主要背景概念、范畴内涵、期望总体目标、主要功能要求、重点技术经济指标、设计标准和主要材料设备的品质、型号、档次等进行了正确全面的界定和说明,如果承包人没有完全了解业主的实际需要,就可能会在建设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合同变化,造成工程投资额的失控。

此外,由于EPC模式中的工程承包人必须对工程设计、建造和生产过程全权负责,工程承包人也需要通过完善的工程设计来降低生产成本、争取最大收益。然而,由于设计与施工由同一家承包人负责,有时候会出现承包人过于关注经济性的情况,采用了不合理的方式,如进行所谓的"工程设计优化"、在工程设计阶段降低技术标准,或者压低项目质量标准,以谋求更高的额外利润。这种行为可能会牺牲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发展,以追求短期经济利益。

2.3在工程建设阶段项目缺少事前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阶段特别项目前期的条件起草工作并未对工程项目进行特别细致管理,而只是进行了大环境的全面研究与对外协调工作,由于未能明确、适用范围广泛和完善的合同条款和技术书,以及实施前期的准备不到位面临着“三边工程”即边勘测边工程设计边建造,与分包商供应商的交叉配合无力等情形,使得工程费用无法有效控制,极易在结算阶段出现重大隐患,甚至造成索赔。(意思表达不到位,语序有问题)

2.4建筑验收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大多数建设项目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发生了报审的工程竣工结果书数量不标准、工程项目核算资料不齐全,竣工图纸内容与实际相悖、工程图纸数量偏大,结果多算、高套施工定额单价、高套取收费标准,与银行的对账单处理过程中争议很大、扯皮现象严重等情形,从而造成了工程项目资金结算期限较长,严重影响了施工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

3EPC模式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控制措施

3.1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

在政府部门进行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查报告中必须清楚地阐述投资建设项目的内涵、标准、规格及投资等。其中,在制定工程标准和建筑规模时一定要充分满足现实使用要求,既不能盲目地要求建设工程的规模标准化,更不能够人为地增加工程数量,从而使得工程在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合理,效益明显,从而使得建设项目的实际变得更加具有可行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在实施方案制定后,建设单位有权委托一个拥有较高水平的咨询企业对其开展可行性的调研工作,并提交上级投资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审核,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的评估报告和政府核定的项目资金概算,是后期政府投资管理的重要基础。

3.2做好项目实施各阶段的投资控制

3.2.1招投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以EPC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的工程,设计招投标文书中应按照已批准的资金预估书(或初始设计概算)确定最大招投标限价及暂估价(如有)。同时,招标文件中还必须应该具体地包括以下的基本内容:①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内容及范围;②给招投标者提出了全面、精确的有关水文、地勘、大气环境、特殊状况、建筑工程可行性的调研报告和其他有关批复的材料等所必须的基础信息,并可以提高对招投标项目的深入、准确度、针对性和合理的开展建设工程风险评价;③准确地确定投标人和中标者的责任与义务。

3.2.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签证工作的总承包合同。由于EPC总承包的协议一般是采用以总价为一个总价的包干协议,因此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都觉得需要继续做好对经营风险的管控,并科学合理地分摊责任,因此在建设阶段就应当严格把控上述合同协议之外的合约价格变动。由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重大调整、国际物价上涨、地质环境条件的出现重大改变,以及其他因素影响而造成确需增加工程造价设计概算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动态评估报告中所规定的调整工程概算造价方法以及资金来源,报原计划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机关和进行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设计概算核定机关审批;对涉及到项目投资估算调整甚至是工程概算调整问题的,也应当根据与其他国家有关法规、地方政府法律规定或者与之相关的条款加以处理。

3.2.3竣工结算阶段投资控制

政府部门进行投资的项目在开设建成后,必须依法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要求项目总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日期内报竣工结果,项目单位须委派专门咨询服务企业在规定的日期内进行项目竣工核算工作,或委派经政府投资主管(多级政府部门出资企业以最高级别的为准)授权的专门咨询服务企业进行项目财务决算工作。

4结语

EPC的发包方式是当前国外建筑工程承包的一个被广泛使用的发包方式,也是当前国内外施工市场中国家政府部门和我国积极鼓励、引进的一种方式。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实现项目中“快、好、省”目标的实现,具有极大的经济优势,而且在国家有关体制保障与投资政策的支持下,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促进下,EPC模式将必然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郑松.EPC模式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研究[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20,13(05):55-57.

[2]莫运春.EPC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思考[J].中国财政,2020(05):76-78

.[3]叶永红,宋玉华.政府投资EPC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住宅与房地产,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