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划分及验收资料的特点和要求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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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划分及验收资料的特点和要求

黄强邓子业

青岛拓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 青岛  266000

摘要:近年来,轨道交通建设快速化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不同于一般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具有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参建单位众多等特点,其工程验收单元划分和质量验收资料也有相应的特点。本文分析了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划分和质量验收资料的特点、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一些建议,并以徐州轨道交通1号线为例论述了具体实施情况。

关键词:轨道交通;质量验收单元划分;验收资料;

1 验收单元划分的特点和建议

1.1 划分依据

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下简称《建筑验收标准》)作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统一准则,明确了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的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以下简称“42号文”)明确轨道交通工程验收分为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竣工验收3个阶段,给出了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表,包括车站工程、区间工程等16类单位工程。

GB/T 5029 9-201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下简称《地铁验收标准》)明确轨道交通工程验收划分为项目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并给出了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规定及划分表,分章节给出了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该规范删除了42号文中人防工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供冷站、电梯工程5类单位工程,将综合监控系统中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子单位工程提升为单位工程,考虑了分期施工、分标段施工影响。

1.2 划分异同点

《建筑验收标准》规定,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同期建设的几栋房屋建筑工程一般为一个单位工程,一栋房屋建筑工程一般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即代表竣工验收通过。

《地铁验收标准》规定,单独立项、具备独立施工功能和运营能力的地下铁道工程为一个项目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或具备专业功能的建(构)筑物及专业设备系统为一个单位工程。一个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为一个项目工程,一个地铁车站或一个专业设备系统为一个单位工程,全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方可组织项目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在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方面,《地铁验收标准》与《建筑验收标准》的划分原则基本一致,增加轨道交通项目专业设备系统的相关分部、分项工程。

1.3 较难落实的地方

《地铁验收标准》发布后,解决了原先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划分不统一的问题,给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提供了划分验收的依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较难落实的地方。

1)规范中分章节给出了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未在附件中以单位(子单位)形式给出全部细化的划分表,各参建单位在执行时需分章节查阅,容易出现漏项的情况。

2)车辆基地中独立实施的单体建筑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规范中未给出具体的划分,应参照《建筑验收标准》实施。

3)规范规定防水工程为一个分部工程,包括了车站围护、车站主体、不同工法的区间工程,在施工验收过程中,施工验收时间不统一,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验收来实施比较困难。

4)规范中缺少附属工程顶管法施工、区间工程冻结法等分部工程的划分要求,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参建单位协商确定。

5)监控量测在明挖法、盾构法、矿山法中均作为分项工程,监控量测属于过程中安全控制资料,是否有必要纳入质量类验收需要探讨。

2 验收资料的特点和建议

2.1 特点

轨道交通验收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设计意图、执行规范标准的重要反馈,是鉴定施工质量和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验收资料应体现全过程管理的理念,资料的填写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具有如下5个方面的特点。

1)同步性。验收资料需与施工现场保持同步,严禁出现“先施工、后补资料”的行为。在竣工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现场验收通过后,需立即形成验收记录资料。

2)完整性。包括了轨道交通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各种载体文件的完整以及应归档文件所记载的内容的完整,包含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管理资料,以及各阶段验收全过程的验收资料。

3)准确性。是指验收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反映轨道交通建设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确保图物相符、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对于准确性的要求有:文件应以原件为主;文件的签名及盖章手续应完备、有效;文件的内容应填写完整,不应缺项;文件不得存在数据涂改、字迹不清的现象。

4)真实性。验收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各参建单位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质量验收记录,不得伪造、篡改。

5)可追溯性。隐蔽工程验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还须留存影像资料,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应在竣工验收前保留,并可追溯。同时也是申报国优、省优、市优的要求。

2.2 存在的问题

1)《地铁验收标准》分章节给出了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给出了质量验收通用表,未分专业分明细给出质量控制资料用表、安全功能性检查用表、观感检查记录表以及各个阶段质量验收用表,未明确各个阶段验收的重点项目,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验收项目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2)目前,国家层面未出台轨道交通验收资料统一用表,广东省执行的是《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城市轨道交分册》。江苏省执行的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2015版),这一版用表主要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完全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缺少轨道、机电等部分专业。

2.3 建议

经过摸索思考,针对目前验收资料量大、要求不统一、资料移交滞后等情况,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1)统一验收用表。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众多,国家或江苏省应充分结合42号文、《地铁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要求,专门制定轨道交通工程的验收用表,以规范或部门规章形式下发,明确竣工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各个阶段验收重点项目,统一验收要求,方便组织实施。

2)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检验批应按照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主控项目均应验收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率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要求,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应齐全,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齐全,同时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资料和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所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齐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所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同时应有完整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和观感质量验收资料;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所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同时应有根据验收分工形成主要使用功能的现场实测实量等抽查资料和观感质量验收资料。

4 结语

轨道交通质量验收单元划分作为验收执行的重要依据,建议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形成规范性文件,细化全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建设单位应统筹参建单位在开工前做好验收单元划分,并严格执行。建议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轨道交通工程的验收用表,以规范或部门规章形式下发,建设单位应抓好验收过程控制,规范验收资料填写,及时形成完整齐全的各阶段验收资料。

参考文献

[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2]北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299-2018[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