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探析-----以张掖市甘州区南关社区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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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探析-----以张掖市甘州区南关社区为例

殷丽霞

中共张掖市委党校 734000

摘  要

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我国的民族问题一直与社会稳定的大局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族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创新创建民族团结,加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养,。社区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基层终端,是一切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本文选取张掖市甘州区南关社区作为研究对象,张掖市甘州区南关社区是“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具有较好的代表性。通过文献分析法、规范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等方法对张掖市甘州区南关社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针对南关社区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诸多可行性建议,希望能够为南关社区,乃至全国的城市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供参考。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城市社区;社区公共服务理论

一、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研究背景

(一)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相关核心概念

1、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其中“民族”一词说明在考虑民族因素的基础上启动这一工程,在实践中实现各民族的协调发展。“团结”指的是民族团结,它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进步”则是指各民族共同发展,协调进步。“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源泉,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奋发向上的动力。

2、城市社区

城市社区由从事非农业生产,并且集中于城市区域之内的群体组成。城市社区特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口集中化程度高,异质性明显;二是成员之间往往关系十分复杂,但关联性并不强;三是结构组织要素数量多且复杂。

3、社区公共服务

社区公共服务包括两层涵义:一是现代社会为社区成员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二是社区提供的用来满足成员需求的共有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为主导的、能够满足居民需求的便民服务、志愿服务也应当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的范畴。

(二)当下我国民族团结研究的重要意义

我国拥有56个民族,民族团结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有重要意义。维护好民族的团结和稳定,有助于各民族齐心协力、万众一心,避免民族分裂的阴谋,谋求各民族更好的发展。

(三)对张掖市甘州区的调查目的

社区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阵地。由于各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不同,同时随着城市各民族群众的经济交往等活动日益增加,产生矛盾和摩擦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多。我们通过对张掖市重点甘州区各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希望能够提供有效建议,从而对新时代城市的民族工作有所裨益。

二、张掖市甘州区南关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情况

(一)张掖甘州区概况

甘州区是张掖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也是该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之一。在甘州区,主要有汉族、回族、藏族、苗族、彝族、土家族等。甘州区的多民族概况丰富多样,各民族之间相互交流、融合,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南关社区的基本情况

1、“全省民族团结示范进步单位”

社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民族工作,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了辖区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局面。2017年南街街道南关社区被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表彰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政府政策支持引领

深入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突出法治思维。每季度召开形势研判会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稳定隐患提供了保证。开展卫生整治,进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彻底解决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实际困难,有效的改变了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面貌。

3、基层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在促进社区民族团结的进程中,很多杰出的基层工作者是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核心力量。他们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自己的终身事业来干,入户走访、大会小会、活动主持、贴心服务、关照弱势群体、举办各种丰富的社区活动,拉近了社区各民族同胞间的距离,用务实的作风获得了少数民族群众的信任与认同。

三、南关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张掖市甘州区各社区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民族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在创建工作中存在思路不清、理论不强、政策不透、认识模糊的情况,尤其是对创建工作的理解流于形式,工作过于简单,没有落实做细。有的认为开展创建活动只针对少数民族群众,认为创建活动的重点是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工作,对创建活动的实质和内涵没有深入系统地了解,对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学习、理解和掌握还较为欠缺,最重要的是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新测评标准中呈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事务治理的现代化”、“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嵌入式居住格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概念,部分工作人员还没有系统掌握,在平时工作时还不能完全运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社会参与、部门协同的创建工作格局还有待完善。在配强统战、民族工作队伍力方面的度还不够。

(三)宣传力度还需加强

最新提出的一些概念,如各民族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测评标准等宣传比较缺乏。开展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宣传的内容基本集中在民族团结、中华民族大家庭等,针对嵌入式社区治理环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还不足。通过大屏幕滚动式播放、大多都是固定的宣传标语,集中在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标语,有关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标语不多。

(四)宣传渠道还需拓展

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手段还不够,尤其是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覆盖还不够广泛。比如问到社区群众“您是怎么了解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的?”受访者对这个答案的回答较多的来源是党政文件宣传,其次是活动创建、手机电视媒体、杂志书籍。可以看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渠道较多集中到了文件宣传这一途径,针对其他渠道,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远远不足,还需进一步拓展。

四、完善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加强对民族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社区的具体情况,可以建立一个由居委会领导、社区民族工作协调机构、以及少数民族联谊会组成的多元化的社区团结机制。为了促进民族团结与进步,居委会和社区特别指派一位民族工作联络员,制定出具体的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同时将社区民族工作的资金纳入居委会的年度财政预算。

(二)要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并开展民族政策以及民族法规的宣传教育计划。并且,对少数民族居民,特别是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宣传城市社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服务社会、服务和谐、服务发展的意识。根据当地社区的特点,每年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等活动,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宣传少数民族优秀事例和先进典型。

(三)要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少数民族群众作为社区居民的一员,是社区工作的主要工作对象。我们要重点做好社区青少年、老年人 ( 离退休人员 )、下岗职工、城市的流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经商人员里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建立起专门的少数民族维权中心,能够及时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可靠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四)要扎实开展民族特色服务体系建设

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多元化需求,我们应整合社区资源,以社区为基点,保障、改善民生为核心,通过设立一个少数民族群众信访窗口和少数民族事务受理点,设立一个“少数民族之家”,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活动日,以及活动经费,开通一条专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维权电话,从而搭建一个“三个一”的少数民族服务平台。着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及时反映他们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为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同胞提供助学、低保、就业、医疗等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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