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东方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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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东方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

文智总

海南省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  海南 东方  572600

摘要: 本文以海南东方市为例,东方是一个城市化进程相对较缓慢,经济欠发达、后发展的县级市。但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城市经济建设步伐逐渐加快,全市“三合一”场所不断增多并且覆盖面广,呈不断增长之势,具有典型性。本文分析东方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环境现状,针对暴露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探讨见解与对策。

关键词: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

近期我国多地相续发生有影响的“小火亡人”火灾。2021年1月27日,湖南湘西西洲永顺县灵溪镇摩托车店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2022年4月7日,广东省佛山市狮山镇一家水果批发市场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2023年4月7日2时17分许,安徽省合肥市一门面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70平方米,火灾造成3人死亡。

近年来,东方市经济不断发展,促进个体私营经济日益增多,出现很多同时提供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三项功能的“三合一”场所,并且随着时间推移,此类场所也有增长趋势。此类场所本身很容易出现一定的消防安全问题,建筑布局难以很好的兼顾消防,与消防技术标准难以匹配,不仅配备的消防设施明显难以达到实际需求,在消防管理方面也有明显的疏忽,增加了火灾事故风险。为夯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好本地区“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至关重要。而要确保整治工作取得理想成绩,需要明确问题的源头,以源头为抓手,多方协助,加强问题分析与研究,实施共同整改。

本文所提及的“三合一”场所,即同时用于生产(经营)、储存以及住宿的场所。可归于此类的场所普遍特点是建筑规模、经营规模较小,整体条件简陋,也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易出现火灾问题。

一、东方市“三合一”场所现状

通过排查统计,确认全市大约有300余家此类场所,在各镇均有分布,同时在一些区域集中分布。如新港码头、大田镇零公里、解放西路、滨海路、218省道、海景路以及各乡的商业步行街都是“三合一”场所较多的区域。以上场所基本均为私人自建,建筑底部通常用于经营,二层以及更高层则当做仓库、住宿场所使用,是典型“三合一”场所。通过调查了解发现,这类场占地面积基本在30~100m2,建筑面积则多数为150~500m2,具体的经营项目多是小型的各类商店、饭店、宾馆、娱乐场所,也有一些为小作坊。

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分析

(一)建筑设计不规范。调查发现,此类场所基本上之前是住宅建筑,或者之前为出租屋,之后出于某些原因改变用途,成为此类场所,实际上也有一些为违章搭建建筑。这些建筑普遍未考虑设置防火分隔,同时,很多隔档、装修材料也未充分考虑火灾隐患问题。如大田镇零公里主街道和八所镇中心渔港码头,目前仍然是连片的砖混结构建筑,这样的建筑一旦失火,极易酿成“火烧连营、屋毁人亡”的大火,造成巨大损失与恶劣影响。

(二)火灾诱发因素多。很多此类场所中的大量物品可燃易燃,同时使用建筑者对于火灾隐患的认识不足,管理不善,一旦失火危害巨大;同时,为满足生活、生产所需,存在较多违章乱拉电线问题,同时也会使用一些大功率电热器具,电气线路无阻燃功能,布置上也有较多不妥之处;一些工作人员存在违章使用液化气罐、抽烟等现象,增加火灾风险。如218省道(四更镇车站至四更镇政府)以经营服饰、鞋类为主,业主大都在一楼隔层或二楼以上楼层设置仓库并在内食宿,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难以快速逃生,火势很难得到有效控制。

(三)消防设施缺配。调查发现,因为多种因素影响,经营业主对消防工作缺乏足够的投入,更倾向于投资可以创造经济效益的项目上,对消防安全则往往缺乏足够的责任意识。一些场所没有足够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同时,也没有考虑科学建设防火防烟分区,没有针对性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考虑一旦发生火情后现有的固定灭火设施数量是否充足,逃生自救器材是否够用。抽查了30家“三合一”场所,13家配备基本的灭火器,仅占总数的43.3﹪,而在经营场所与居住、仓储之间设置防火门的更是寥寥无几。

(四)消防水源缺乏。东方城市化建设较为缓慢,全市除八所镇消火栓能够确保每条干道都建设完好外,其余乡镇的消火栓建设率低且损坏多,甚至各别乡镇都未建消火栓,同时,天然水源、消防水池等其他消防水源也严重缺乏。如四更镇、板桥镇的主街道只建2-3具消火栓;江边乡、天安乡都未建消火栓。当火灾发生后,根本无法满足火灾扑救的用水需求。

(五)疏散逃生条件差。很多“三合一”场所仅仅配置一部楼梯,同时,也有业主为了防盗于底层门窗周围设置防盗网以及卷帘门等设施,如此做法,一旦出现火情,则很可能难以通过安全出口以及疏散通道迅速撤离,而在外窗设铁栅栏防盗的做法也会影响火场居民快速通过窗户逃生疏散,使自救更加困难。如大田镇零公里偷盗比较严重,商铺住人率达到90%以上,均属于“三合一”场所。

(六)消防车通道不畅通。因为基本上“三合一”场所都是自建房或者私建建筑,出于利益追求,一些经营者会额外占用公共空间,例如占道经营,这一问题也十分严重。如果出现火情,则道路不畅通,消防救援难到场,进而影响到灭火。

(七)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很多此类场所的人员文化素质较低,对消防安全也缺乏足够知识,对消防问题的关注明显不足,没有落实消防责任。一些经营业主“重效益,轻安全”,不顾消防安全,不愿意在消防上投入资金,做好维护。这就导致违规食宿以及堵塞通道等情况在整改之后难以维持,之后又恢复原样。

三、“三合一”场所消防问题原因

(一)经济发展快,存在失控漏管。近几年东方市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各类商业场所剧增,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容易出现控制不严、漏管等问题,例如审验、发证关把控不严。加之很多经营户缺乏安全意识,进而使“三合一”场所存在先天性隐患。

(二)法规控制约束少,“后置执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提及,对于住宅建筑室内装修、农村自建房、救灾以及非人员密集场所建设的临时建筑所开展的建设,不适用本规定。而基本上此类场所都不包括在以上规定范围,所以难以在形成前干预,只能发现后再消防执法处置,管理具有滞后性。

(三)社会面联动不足,整治工作难形成合力。“三合一”场所在当前多地有广泛分布,形成原因较为复杂,用途多样。一些经营者对检查工作不配合或者缺乏法律意识,也使深入检查面临诸多困难。对于此类场所的整改,之前我市开展过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然而部门联动不足,消防部门基本上是在“单打独斗”,同时未建立起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缺乏工作合力。

(四)责任人四个能力缺失。很多“三合一”场所的业主消防责任意识缺乏,对于消防投入往往难以下定决心,采取的防范措施难以满足要求,心存侥幸,普遍认为房屋面积不大,建筑整体情况可见,如果有事故,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控制。同时,很多店内员工对消防安全漠不关心,也未接受过消防培训,明显缺乏“四个能力”。

四、“三合一”场所治理对策

东方市该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并非朝夕之间形成,而是逐渐积累的痼疾,所以也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治。对于这一场所的治理,需要由政府牵头,同时加强部门联动,打破单打独斗的局面,齐抓共管,集中整治,以有效提高治理效果,同时,也需要注意干预的持久性,形成长效机制。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找到源头控制增量

根据《消防法》(新修订)中的规定,需要推动政府建立针对此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各相关部门工作的全流程都要梳理好管理流程,强化管控,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抓源头,避免新“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形成。对于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严格做好审查登记;住建部门要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同步实施、完善;人力部门要重视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此类场所用工安全情况的监察;公安部门要明确派出所肩负的消防方面的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二)科学规划,抓牢重点引导,形成良性发展格局

首先,必须加大力度排查“三合一”以及与之类似的场所,明确场所数量、规模,场所分布情况、火灾隐患等,明确火灾隐患现状,结合火灾规律以及相应特点,制定有效的整治方案,做到对症下药。家庭作坊型的此类场所,需要督促业主先将内部布局进行适当调整,作为过渡性措施,例如在底层住宿,同时住宿层不可用于生产。而商业铺面型的此类场所,必须禁止经营或者储存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要求妥善做好防火分隔,做好电气线路的改造工作、控制住宿人数为1~2人、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对于二层或者更高楼层,放置逃生绳以及室外用逃生爬梯等。

(三)严格执法,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各乡镇、职能部门要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要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与执法力度。提请市政府联合下发“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方案,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地毯式的该类场所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于确定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建筑功能作为“三合一”场所使用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责令整改。对于无审批的“三合一”建筑,先采取劝阻措施,如果屡教不改则依法拆除。

(四)抓牢基础,增加投入,强化消防硬件

要增加消防硬件投入,强化消防基础。“三合一”场所必须配置必要的、性能可靠的各类消防器材。此类场所需要结合使用性质以及用途添置消防设施,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例如,配备消防值班室以及相应人员,建立起义务消防队,采购消防器材,做好器材的维护保养等等。为提高场所业主的积极性,可以考虑获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给予一定的补贴,帮扶结合,业主出一部分资金,鼓励业主整改“三合一”场所,有效减少火灾隐患。

(五)创新管理,发动群众,社会联动

一是需要发挥出派出所、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作用,发挥属地管理的优势,同时联合管理,形成合力,进行消防安全整治,改善消防环境,减少消防隐患。二是要认识到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同时发挥出媒体的监督功能以及导向作用,通过曝光此类场所火灾隐患,建立起社会舆论,引起关注,为消防隐患整改提供助力。三是发挥12345热线电话的作用,鼓励监督,同时建立并落实奖励机制,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加强社会面的查处效果。

(六)加大宣传,抓好培训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相关知识宣传,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使消防工作深入人心。可以通过建设消防咨询点提供咨询服务、在醒目处挂标语、横幅、在公众号发布相应图文等形式开展宣传,让民众认识“三合一”场所,对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有正确的认识。二是做好消防培训,很多消防隐患与建筑所有者、使用者不了解风险有很大关系。在宣传中,应有重点的开展工作,主要针对场所法人、重点岗位等人员进行培训,使主要人员对消防安全有正确、全面的认识,自发组织开展深入宣传,落实各项要求。三是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以及举报信箱,落实举报奖励,使广大群众有更高意愿举报火灾隐患,实现发动群众,促进整治工作高质量开展。

五、结束语

“三合一”场所是消防监督难点问题,追根溯源,与业主、经营者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了消防安全有很大关系。此类场所的形成是长期的过程,整治自然也难以一蹴而就或是一劳永逸。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按步骤推进,在这一过程中也需要加强跟踪、执法,明确责任,重视干预的持久性,建立长效机制。政府需要明确此类场所的隐患,进一步提出要求,加强监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促使此类场所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民众营造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