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医院科研诚信存在的问题与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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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医院科研诚信存在的问题与探讨

许婷婷

昆山市康复医院,苏州 215300

【摘要】本文简述了国内医学科研诚信教育的现状,并对当前医学科研失信的原因进行了剖析,主要包括过度功利主义、论文发表与数据库收录乱象、科研成果过度评价、学术环境腐蚀、监管不力;提出了完善诚信教育体系、以职称评价引导、做好科研过程管理、建立科研诚信预警机制、落实科研失信问责制度等一系列医学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科研;学术;诚信;规范;建设

1国内医学科研诚信教育现状

医学属于一门自然科学,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但是近年来医学界学术不端事件层出不穷。国家卫健、科技等部门对国内科研诚信教育逐渐重视,于2010年成立中国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国家层面对当前科研失信行为的形成原因分析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科研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弱,这只是表面原因,另一方面是我国医学科研诚信教育不足。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医学高等院校尚未设置科研诚信的相关课程,亦无相关的高质量教材或读本出版,只包含可能涉及科研诚信教育的课程内容,诸如医学伦理学、护理伦理学、思想道德修养、医学法律法规等[1]。医学生在大学教育阶段缺少必要的科研诚信教育与灌输,导致其在职业生涯中对科研诚信与科研行为规范的认识不足,不能更好的坚守科学精神及科学方法,最终忽视了伦理与道德的底线[2]。有专家与学者认为,医务人员除了应在高等教育阶段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外,在其医疗岗位上持续进行科研诚信教育亦非常重要,能够时刻警钟长鸣,避免科研不端行为的出现。

2医学科研失信原因的分析

2.1过度功利主义

从事科学研究的医学人员可以大体分为三大类:专职从事医学科学研究人员、兼顾科学研究的临床医学专家以及单纯为获得科研成绩的临床一线医务人员。三类群体对科学研究的利益诉求均有所不同,专职的医学科学研究人员主要是追求高质量研究成果,为了发表最新的、更高层次的医学研究成果可能进行虚构技术指标、数据篡改、扩大成果等不端行为,其利益诉求包含以声誉为主的精神诉求和物质利益诉求;兼顾科学研究的临床医学专家主要为各个医学高等院校的硕导或博导,他们的主要诉求是指导学生发表更多的研究成果,但对于研究成果的质量控制并不严格,更多的是看论文发表的期刊等级与影响力,其利益诉求主要为以名誉为主的精神诉求;临床一线医务人员为了完成职称评聘和人才评价,其从事科学研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发表论文和完成科研项目等,其利益诉求主要为物质利益诉求。人为了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而追求功利的客观行为是正常的,但是当人对利益过度索求时,往往就会犯错,例如在医学研究中就会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当前医学科研中出现的剽窃、枪手、造假、抄袭等学术不端,几乎都与医学人员过度追求名誉、职务提升、职称评审、人才评价、项目基金申请以及获取科研奖励等现象息息相关;少数医学人员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甚至不择手段,无视医学道德和科学研究规范,科研诚信几乎丧失[3]

2.2 论文发表与数据库收录乱象

近年来,国家科技部屡次通报国内学者在SCI收录期刊论文中的代写代投、虚假评审和购买论文等行为,有效地震慑了国内当前学术不端行为,目前SCI期刊论文买卖行为已有所收敛,但尚未能完全禁止,除此之外,国内部分中文期刊论文的学术不端亦“有过之而无不及”。2015年后,一些非卫生健康相关的主办单位兴办的低劣医学期刊杂志犹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收录了大量临床医务人员的代写代发文章,学术不端行为尤为恶劣。因此,2019年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加强了对中文期刊杂志的管理,大部分中文期刊被要求规范与整改,小部分低劣期刊直接被取缔;与此同时,国内“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数据”等大型中文文献数据库已按科研诚信管理的要求进行自省自查,不再收录低质量学术期刊论文数据,并且清理了数据库中低劣的数据内容,整改后各大中文文献数据库的期刊论文质量明显改善。

2.3 科研成果过度评价

医务人员做医学科研的出发点是让有良好科研素养的医务人员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医学研究,但是部分医务人员的落脚点却出现了偏倚。当前,国内多数医院把科研能力作为临床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和人才评价的重要指标,甚至超过了临床诊疗水平和诊疗的权重,国内医学科研依旧充斥着以科研论成败,以数量分高低等不正确的风气。主要体现在强调个人论文发表和科研项目基金立项,尤其是科学引文索引期刊(SCI)和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单纯以科研数量和层次作为重要考核导向,也就形成了医务人员不管科研项目或论文的质量,只关注数量;不关注科研的学术价值,只关心科研项目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4]。国家层面三令五声要求不得唯学历论、唯论文论,在职称评审中对于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应该更加注重临床诊疗质量和工作量的考核。因此,在实施科研诚信教育的同时,要大力修改科研评价系统,在论文代表作或代表性科研项目的前提下,侧重考核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而不是单纯的科研项目立项层级或论文发表期刊的等级。

2.4 学术环境腐蚀

良好的学术环境是创造科研诚信的基本氛围要求。当前,多数医院的学术活动非常容易受到行政化管理,医院的职能部门在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结题的管理中权力较大,多从职能管理的角度去引导科研项目的活动与发展;同时多数医院的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等相关院内组织中,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占比明显高于临床医务人员,在科研活动中,临床医务人员的话语权较弱。此外,一些临床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存在多重角色,既是科研研究人员,也是科研管理人员,造成了科研活动执行、评价、审查的界限不清。部分科研人员凭借科研项目评审的专家身份在学术圈子里相互关照,将科研项目评审人情世故化,甚至礼尚往来,利用科研活动中行政权力实现利益互换或权力交易,严重危害科研学术环境,影响科研项目评审公平性,破坏青年科研人员的积极性[5]

2.5监管不

目前的科研诚信监管不力,主要体现在监管部门不明确。当前,医院作为科研诚信监管的第一责任单位,既要完成科研项目和论文的考核任务,又要负责甄别科研活动的失信行为,监管太严格担心影响科研成果产出,监管太松又担心造成科研诚信问题,左右为难。医院作为科研成果的完成单位,并不适合作为科研监管的主要责任单位,它的上级管理部门作为科研诚信监管的第一责任单位似乎更加合适。现行的每年度科研自查工作并不能有效遏制科研失信行为,对于提高科研诚信监管工作的帮助有限。有效的科研诚信监管不仅需要医院以外的第三方进行监督,也需要形成相应的工作管理办法和人员组织框架;现行的监管更多的是对已经暴露的科研失信行为进行调查,而对正在进行的、尚未暴露的并未能够做到有效监管[6]。科研监管的松懈虽然能够给更多的科研成果出现创造机会,但是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依旧匮乏。在科研活动中,部分医务人员通过复制、粘贴,信手拈来,子虚乌有的方式创造科研成果,在低成本获得科研成果的同时亦未受到有效的科研监管和处罚,不仅导致了更多的医务人员效仿,而且极大程度的伤害了真实从事科研活动的医务人员。

3医学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3.1 完善诚信教育体系

邀请医学专家、法学专家根据中国国情、参考国外医学科研诚信教育的进展翻译或撰写科研诚信相关的高等教育教材,并在医学院校开设科研诚信教育课程,设置相应的学分,让医学生尽早的认识科研诚信对于医学研究的重要性[7]。各相关部门应通过医学期刊、报刊、互联网平台等途径宣传国家教育部、科技部、卫健委等科研诚信部门已经制定的科研规范、科研诚信等规章制度及科研诚信内容,强化科研诚信意识,抵制捏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让更多医学生和医务人员熟知相关科研诚信法律法规、切实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同时,医疗机构应在员工入职教育和年度考核中明确设立科研诚信教育环节,在做好诚信教育的同时,做好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以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8]

3.2 以职称评价引导

一是,人才评价要“破四唯”[9]。根据医务人员的职业特点和岗位发展需求,围绕临床业务能力提升,以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推广、转化作为人才评价重要考核依据。二是,人才评价“放管服”。将允许范围内的科研活动主动权交给科研人员,调动医务人员的研究潜力。同时,健全科研活动信息公开的监督体系,所有科研活动都需要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中备案、审查,有条件者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临床试验公共管理平台进行注册[10]。三是,建立人才评价的“绿色通道”。补充职称评价体系内容,对于在科研创新工作中有特殊贡献的人才,可以申请破格晋升职称。

3.3 做好科研过程管理

首先,科研立项竞争激烈,部分科研人员为了获得立项机会,在项目申报环节夸大自身研究实力、制定不切实际的研究目标,忽视甚至是无视科研立项后的研究过程,导致科研项目烂尾、考核指标不达标、实施科研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产生[11]。其次,由于项目验收制度的不够完善,部分评审专家在项目验收会上走过场、不注重项目内容质量、给与项目草草验收结题等现象亦给科研失信行为埋下了伏笔。此外,科研立项的层级和数量都是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医院科研管理部门人手紧缺,面对科研项目数量多、周期长、技术广以及项目负责人故意隐瞒等科研管理问题,不能有效全面深入地监管,易出现监督不到位的情况[12]。所以,医院须围绕国家科研诚信建设的要求,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科研诚信预警和处罚制度,有实力的医院应主动建设临床试验质量(GCP)管理部门,由专人进行项目的学术和伦理跟踪审查工作,递交项目研究进展的阶段报告,降低科研失信行为的发生与发展,努力营造清风正气的科学氛围[13]

3.4 建立科研诚信预警机制

利用医院院内网、微信公众号、会议培训等途径,加强科研诚信宣传和教育。组织科研人员了解典型科研失信案件,知晓案件处理结果,共同分析科研失信的动机与危害。医院科教部门应加强认识,不能为了完成考核任务而对可能存在的科研失信行为视而不见,助长临床医务人员学术不端行为;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与科教科联合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实施全员覆盖,将科研诚信与个人品德挂钩,做到全院上下形成 “宁可无、不可假”的科学研究态度,明确科研诚信的红线和底线

[14];卫健委应对科研失信持一票否决态度,一旦出现科研失信行为,将严重影响该医院的绩效考核。面对科研诚信新形,全国上下一盘棋,秉持“零容忍”态度,彻底打消医务人员学术造假动机。

3.5 落实科研失信问责制度

科研诚信建设,不仅需要预防,也需要惩治并举,推进科研失信问责制度化。明确医院对科研失信的审查与问责的职责,问责的对象不仅仅是科研失信的当事人,亦包括其主管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形成科研失信行为全程问责的制度化建设。通过全程的问责办法,可以有效督促科室负责人、科教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对医务人员的科研行为进行多个层次的监督,做好科研诚信的捍卫者角色。问责制度中必须量化科研失信行为的成本与代价,出发的力度一定是要让科研失信行为得不偿失。问责制度中的调查环节应及时,程序应公正,调查内容包括科研活动记录调查及学术调查[15];对于已被证实科研失信的行为需要明确科研失信行为涉及的具体人员和科研活动范围,是否存在打击报复或者不配合调查等行为。科研失信问责参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文件执行,处罚结果要透明,告知被问责对象需要立即整改的内容以及处罚的决定。科研失信问责制度的落地,可以真正发挥严惩科研失信的震慑作用,让医院上下不敢效仿,思想、意识和行为上塑造坚持科研诚信的概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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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编号:昆山市哲学社会科学2021年度应用研究(NO.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