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医院,江苏 盐城 224500
【摘要】目的了解病房护士使用心电监护仪时报警设置情况。方法在开展“提高住院患者心电监护仪规范使用率”品管圈活动中,采用现况调查法抽查全院20个临床科室使用中的监护仪报警设置情况。结果使用中的心电监护仪报警设置合格率为18.18%~80.00%,存在报警关闭、报警未设置、报警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结论临床护士对心电监护报警设置思想上不够重视,需要积极加强关于护士的思想培训,同时强化关于心电监护仪器的使用培训,以此从整体上提高护士关于心电监护报警设置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
关键词:品管圈;心电监护仪;报警设置;故障率
心电监护仪连续24h动态监测危重患者的生命体征及变化趋势,为医生提供应急处理和治疗的依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患者临床抢救成功率[1]。如果心电监护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其操作不得当或者监测报警设置不科学,极易导致患者病情观察的准确性受到影响,更加对患者疾病治疗的有效性产生影响[2]。因此,心电监护仪正确使用非常重要,尤其是报警范围设置,为了解护士在监护仪报警设置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对20个临床科室心电监护仪报警设置进行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全院20个临床科室,内科(10个科室)、外科(7个科室)、特殊科室(3个科室),配备监护仪192台,除ICU每床位配备1台外,其他各科室有心电监护仪6~10台。
1.2方法通过开展“提高住院患者心电监护仪规范使用率”品管圈活动,收集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护士对全院使用中的监护仪检查结果数据,分析监护仪心率、血压、SpO2等报警设置的合格及不合格情况。
1.3统计学方法采用描述性分析。
2结果
使用中的心电监护仪报警设置合格率为18.18%~80.00%,存在报警关闭、报警未设置、报警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见表1
表1监护仪报警设置合格以及不合格情况(%)
科室 | 台数 | 报警设置合格 | 报警设置不合格 | 合格率 | ||
报警关闭 | 报警未设置 | 报警设置不合理 | ||||
呼吸内科 | 10 | 2 | 5 | 2 | 1 | 20.00 |
消化内科 | 11 | 2 | 5 | 2 | 2 | 18.18 |
心血管内科 | 13 | 3 | 5 | 3 | 2 | 23.07 |
内分泌科 | 9 | 2 | 5 | 1 | 1 | 22.22 |
血液内科 | 7 | 2 | 3 | 1 | 1 | 28.57 |
风湿免疫科 | 8 | 3 | 3 | 2 | 1 | 37.50 |
神经内科 | 10 | 3 | 5 | 1 | 1 | 30.00 |
肿瘤内科 | 13 | 3 | 6 | 2 | 2 | 23.07 |
普内科 | 13 | 3 | 6 | 3 | 1 | 23.07 |
循环内科 | 8 | 2 | 3 | 2 | 1 | 25.00 |
肝胆胰外科 | 7 | 2 | 3 | 1 | 1 | 28.57 |
胃肠、肛肠外科 | 10 | 3 | 4 | 2 | 1 | 30.00 |
骨科 | 11 | 3 | 6 | 1 | 1 | 27.27 |
神经外科 | 10 | 2 | 5 | 2 | 1 | 20.00 |
胸心外科 | 8 | 2 | 4 | 1 | 1 | 25.00 |
乳腺外科 | 7 | 2 | 3 | 1 | 1 | 28.57 |
泌尿外科 | 8 | 2 | 3 | 2 | 1 | 25.00 |
血透室 | 11 | 3 | 5 | 1 | 2 | 27.27 |
ICU科室 | 10 | 8 | 1 | 1 | 0 | 80.00 |
感染科 | 8 | 2 | 3 | 2 | 1 | 25.00 |
总计 | 192 | 54 | 82 | 33 | 23 | - |
3讨论
通过此次研究结果发现心电监护仪的报警设置合格率在18.18%~80%,导致报警设置不合格的情况,主要与报警关闭、报警未设置和报警设置不合理,存在高度相关性。导致其发生的原因以及措施如(1)护士在利用心电监护设备进行患者生命体征记录过程中,通常有24小时陪护,这种情况导致护理人员对仪器报警是否打开其重视程度较低。与此同时,如果护士离开病房,很容易导致报警声音无法听到,而且将报警音量调到最大,通常会影响患者休息,因此针对心电监护设备的报警设置通常并不重视。ICU患者通常疾病较为危重,而且不允许家属陪护,这种情况,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通常担心患者出现异常情况,因此重视对于心电监护报警器的设置,ICU科室心电监护报警器装置的合格率在80%。(2)由于心电监护操作通常是由科室医生进行负责,护理人员需要定期巡视,并针对患者生命体征情况进行记录,心电监护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多以患者生命体征记录为主,而科室的管理人员缺乏关于心电监护设备使用培训,这种情况导致部分临床护士无法正确掌握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方式,导致其报警范围不具有客观性,因此临床中需要积极加强关于护理人员心电监护操作设备的培训,建立完善的考察机制,确保临床护理人员能够科学使用心电监护设备,使心电监护过程中其报警范围具有科学性,使患者在疾病治疗过程中能够保持在正常的生命体征,一旦出现生命体征,如心率,血压增加超过5%~10%,或者降低超过20%~30%进行报警,SpO2呼吸衰竭患者报警范围需要超过90.00%。
心电监护仪在应用过程中需要积极做好使用前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和保养工作,定期由设备科室的专业人员针对科室中的相应仪器的精密度进行检查,同时对其设备使用的安全性以及性能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心电监护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其在临床患者生命体征监测过程中的使用价值。与此同时,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做好关于设备参数的设置,使其能够保持最佳的监测状态[3]。护士在为患者实施心电监护前,需要给予患者良好的皮肤准备工作
,做好心电监护部位的乙醇清洁,将皮肤上的油脂进行完全去除,避免对检验结果以及相应参数产生影响,与此同时正确放置血压轴,确保其松紧的舒适性,以容纳一指为最佳的参数。由于不同体位姿势的患者其血压测量过程中参数存在一定的不同,因此护士需要在进行各项指标监测过程中提前说明,并叮嘱患者保持平卧位姿势,以此确保心电监护相应的参数属于正常状态。
综上所述,现阶段临床中各个科室在对患者进行治疗过程中均需要使用心电监护仪器各项数据参数,以了解患者病情变化。监护仪器报警设置情况对于患者病情的掌握情况有积极作用。而且现阶段护士关于心电监护报警设置存在一定的欠缺性,因此需要加强关于护士的心电监护仪器的报警设置培训,以此确保心电监护报警合格性。
参考文献
[1]虞碧静,林周虹,金春晓等.胃肠外科医用心电监护仪发生故障的原因分析与对策[J].中国乡村医药,2021,28(15):74+80.
[2]于曼.心电监护仪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医疗器械信息,2021,27(18):188-190.
[3]姚玫贤,吴桂丽,彭泽华等.计划行为理论视角下新生儿科护士心电监护仪警报管理行为意向的质性研究[J].中国护理管理,2023,23(2):21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