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5-20
/ 2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贾文琦

新疆开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疆库尔勒市  841000

摘要:我国经济水平和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制定了科学有效的机制,完善了农村土地制度以及土地承包关系,优化了农村宅基地配置,推动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但是,受一些条件和因素的影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并未得到充分实施,农村土地的改革进程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和实施不成熟的现象较为显著,导致农村出现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因此,乡村振兴背景下,要想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更好地实行起来,必须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土地的使用效率,完善土地增收制度,不断推进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得到更好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引言

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诸多条件才能够顺利推进,包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一基本前提、土地产出效益的合理分配、在实现粮食增产增收的基础上推进农业产业化、充分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基础上实现农民非农就业,等等。而从全国来看,土地仍然是农民生计的重要来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难以直接变革为集体统一经营的形式。不断提高农地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形成与整体现代化进程相匹配的农村土地经营结构,在良性改革循环中扎实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1农村土地改革制度的现状

1.1村庄规划制度欠科学 

当前,村庄规划制度不够科学,实际上制约了新型城镇化进程。一方面,相关村镇土地规划缺少章法,也不具体。相关部门没有很好地起到规划与指导作用,让农民凭主观想法进行土地利用。而农村信息相对闭塞,农民文化水平不高,无论是利用土地建房开店,还是进行绿植种植,都缺乏科学性,整体表现为规划不合理,村容村貌杂乱无序。农村土地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可以反馈自然资源信息,让人们及时掌握自然资源管理的进展情况。如果相关规划太背离于科学性,也意味着自然资源管理的不理想。另一方面,村庄规划缺乏部门间的衔接,资源未得到科学配置。村庄具体的规划工作由县级、乡级的众多部门合力实施。然而多部门间却缺少有效的信息互动,工作衔接模式化,不密切。县级的相关部门缺少深入农村的调研,对土地规划不够实际,且是以研究土地规划以及发布规划的政策、布置任务为主,没有对真实的农村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只有具备强有力的调研依据,才能够将各个地区的优势得以最大化发挥,进而满足当地居民的切身需求。

1.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力过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村民自治的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或者村民会议在本村内可以通过民主表决处理土地权益分配上的部分问题,在权力上除了上级行政组织能够对村民自治进行指导、责令其改正不当决定外,没有任何权力可以对其进行制约。根据权力制约原则,如果权力过于集中,得不到有效制约,有的人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违反法律,而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就存在上述无法制约的问题。如某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在解决土地权益分配问题时采取了“一刀切”的方法,没有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直接决定用已经死亡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补偿嫁入女和新生儿的土地承包权,没有实行民主决策。同时长久不变的土地制度,使得既得利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表决上述问题时,不愿意甚至不同意对上述土地分配问题进行调整,往往成为多数意见,又因为没有权力制约,进而使得上述土地权益分配问题一直存在,始终无法得到解决,很容易形成“多数人暴政”的局面。

2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2.1优化农村宅基地配置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有效地推动城乡统一,实现乡村振兴发展,优化经济结构。在实行土地改革的过程中,首先考虑的应当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农村,有很多农民手上拥有较多的闲置基地,因此超过相关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都应当实行征收,帮助提升宅基地的使用效率,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将“面积固定、法定无偿、超占有偿、节约有奖”等方式积极推行,鼓励更多的村民参与到土地改革中,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按照相关的制度措施进行落实,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提升农户的积极性。针对现行的资金难度大的问题,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引进优秀人才入驻和企业资金的投入,帮助市场得到良好的运转,给农户的资金筹集提供更多的支持。针对闲置的宅基地进行高效的利用,保证实现利益最大化,推动城乡结合得到更好地发展,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于农村土地的整治,完善土地增收制度,将这些制度进行实行,不断探索土地改革,帮助农户建立一个更加和谐舒适的人居环境。

2.2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首先对于农民所享有的土地权利进行明确规定,建立清晰的土地权属关系。进而在更大范围内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收益权,包括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出让、土地股份制合作、土地经营权抵押等。在探索农民有偿退出承包权过程中,既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也要统筹好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保护好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各地在实践探索中,按照自主自愿原则,一般以一次性补偿的方式使农民永久退出耕地,土地后续产生的所有效益与农民无关,农民和集体土地彻底分割开来。苏南地区曾经推行的土地置换,采用农民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置换养老保险。从后续的追踪调查来看,农民对一次性补偿方式持不同态度,更多农民对土地产生的长期较高收入抱有更大期待,期望土地制度改革能够更有效地保护其长期财产权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在坚守农民利益底线的基础上,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

2.3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

以工作机制创新破解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紧缺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或低效利用瓶颈。一是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基准地价体系。在确权办证基础上,参考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发展前景等,建立覆盖全域的城乡统一基准地价体系,以村为单位分用途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评估和上市交易提供价格参考。二是探索土地入市模式。创新“建设权证”集体土地入市模式,由企业直接与村集体合作,通过复垦、复绿宅基地或闲置工业用地获得等同面积的“建设权证”用地指标,用于工业、旅游等开发。创新“土地入市、农民入股,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安全环保,拆散建整、拆旧建新”的“两入两统两建”模式,实现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增收双赢。三是探索入市交易机制。开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落实与国有建设用地统一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登记管理、服务监管等机制,合理确定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土地增值收益比例。

结语

综上所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需要在多个方面共同努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产权制度,推动土地流转和抵押贷款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助力农村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苑秀丽,刘芷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状与提升路径探析[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5(03):287-292.

[2]陈德林.基于乡村振兴战略探讨加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践路径[J].商业经济研究,202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