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意识”对于占有关系的认定——从遗忘物之“脱离占有”说开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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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意识”对于认定权利人对遗忘物的占有关系、区分侵占遗忘物与盗窃罪有着重要意义。财物被遗落的空间不同,对于财物的权利人的“占有意识”之有无以及强弱程度的要求相异。本文引入了“第二重控制”理论,分别探讨了私人领域和封闭场所、有特定管理人的开放空间、存在监控设备的公共空间、无管理者的开放空间四种情况下“占有意识”对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之认定的差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