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民族区域自治的“中国特色”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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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随着十七大描绘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宏伟蓝图,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在新形势下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而呈现出日益鲜明的“中国特色”,即:集中统一与区域自治、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的有机结合。探析其“中国特色”,在新形势下对维护扣发展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