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不是一个现成的东西,而是天人授受之际的那个发生。天之授,命也;人之受,义也。义是命之义,义之所据即在命中;命是义之命,天之授须人之义方成其为命。如此,人非创造命,亦非命的附属品,而是命的生成的必要条件。此之谓“义命合一”。
中国哲学史
2010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