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争议诉讼中被告的反诉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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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而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为避免胜诉方当事人无法获得执行依据的不公平现象之出现,法官超越“不诉不理”原则进行裁判是司法实践的主流做法。但“不诉不理”是不能逾越的司法原则,加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0条并没有限制被告的反诉权,故应从保障反诉权的角度出发解决“不诉不理”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之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