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期以来,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通过立法来惩治针对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恐怖袭击活动.1998年生效的将攻击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罪行纳入法院管辖范围.2003年进一步完善了规约的规定,并要求各国也在国内立法惩处这类犯罪.
简介:为了构建合作法律机制,优化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的法治环境,为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广东省法学会和广州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的“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暨中南、西南十省区市法学会联席会议和广东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2005年11月8日在广州隆重召开。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广东省委副书记王华元出席论坛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国聚主持了开幕式,广东省法学会会长王骏致开幕词,广州市法学会会长曾庆申作会议总结。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罗锋,广东省委政法委秘书长、省法学会副会长郑红,广东省司法厅厅长、省法学会副会长陈伟雄等领导也出席论坛。来自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的法律界和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共150多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简介:对央地财政分权中的权力配置及其限度,特别是中央财政权力合理限制,应作宪法考察。通过“选择构筑”视角,可以更好地展示中国当前财政分权体制的特征,即中央财政权力的过分强大和地方自主性的缺失。中央政府通过项目制为基础的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目的、力度和方式等产生实质性影响,造成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的扭曲,也间接导致中央政府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地方政府难以设定本地财政政策目标和公共服务面临质量压力。“选择构筑”视角帮助我们看到中央政府的财政权力应根据宪法平衡央地关系的基本原则进行限制和约束,这对央地财政分权的进一步改革也有指导意义。当下的央地财政分权改革,应明确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申请、实施和验收阶段的参与和监督,同时也应由司法机关来介入和解决中央和地方财权的相关冲突。
简介:第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于2008年11月26日在厦门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召开。本次论坛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由福建省法学会主办,厦门市法学会、厦门大学法学院协办。来自广东、广西、湖南、四川、云南、贵州、上海、浙江、福建等省法学界、法律界的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本届论坛共收到论文80篇。与会学者和专家围绕“泛珠三角地区经贸合作与发展法治问题”这一主题,结合各自的研究领域,从不同的方面对泛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对策建议。现将论坛主要观点综述如下:一、立法及司法协作法律问题进行立法及司法协作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内容,由于泛珠三角区域涉及两种社会制度、三种法律体系,立法和司法情况非常复杂,如何有效地开展协作成为与会代表探讨的重要问题。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研究所所长袁浩作了题为“关于《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协调法》立法的若干思考”的专题报告。他认为,在目前区域合作迅速开展的情况下,制定《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协调法》极为必要。《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协调法》是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目前区域经济合作中存在的弊端的重要措施,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