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尽管从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开始就主张:'人民应当为法律而战斗,就象为自己的城垣而战斗一样.'[1]认为真正的法律都具有某种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的性质,以致2000多年来,凡是沿袭这一法制传统的国家和人们,通常都对法的威严及其神圣性既敬畏又赋予厚望,相信一个国家或民族只要加强法治,就可以除恶务本、根治腐败、河清海晏,很少去反思法的深层结构与本身的真理性和客观性.然而一经将这种对于法律的朴素感情和信赖心绪自觉地付诸社会实践,便会发现即便是最圣洁的法典与残酷的现实之间也存在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差异.法经常不是体现公众意志的戒律或治乱兴亡、祛蠹除奸的神丹圣药,更不是由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演变而成的有意识的国家律令.法不仅有善恶之分,就是善法也常常被权势者肆无忌惮地践踏.
简介:西方国家从来不敢谈所谓的高薪养廉,为什么?廉洁是对官员最低的'职业道德'要求,是官员为官的底线。继'陕西表哥'事件之后,近日又连续出现所谓的'房叔政委'事件,引起社会公众和舆论的广泛关注。官员的'实际收入水平'与其财产来源及生活的奢侈程度的巨大差别,再次成为坊间热议的话题。人们所关心的是,从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些'个别事件'中,是否蕴含着某种'普遍性';发现的'偶然性'中是否具有某种'必然性'。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