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双普选是未来香港政制发展的核心问题,近期,围绕着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修改之争议又是这一核心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立足于香港行政长官产生的历史背景,分析了香港回归以来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制度发展的重大变化及内在原因。在此基础上,梳理了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实施以来的争议,重点探讨了普选的国际标准问题、提名委员会提名方式以及门槛及改革方案。文章指出:香港选举在性质上是单一制国家的地方选举,其选举制度的发展要依据《香港基本法》及全国人大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8·31决定",遵循循序渐进、均衡参与的原则,不存在具有国际标准的普选制度;香港行政长官的候选人应当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依照一定程序产生,其前提条件是候选人必须满足"爱国爱港"者的要求,中央对香港行政长官具有实质任命权。
简介:2011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终审法院的请求,就刚果(金)案审理中涉及到的基本法有关条文进行了解释。本次释法涉及到一系列与基本法相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下几个问题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国家豁免行为的主体和行为的性质表明,国家豁免涉及到国家间的关系,是与国家主权相关的国家行为,由主权国家行使和决定;二、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应奉行与国家相一致的国家豁免制度,香港法院既无权决定香港实行何种国家豁免制度,也对以国家为被告的、涉及国家豁免行为的案件无管辖权;三、香港原有法律,包括九七年前在香港适用的普通法,如果在香港特区继续适用,应作出"必要的变更、适应、限制和例外",以不与基本法抵触为原则,普通法的任何规定和原则都不得违反基本法的规定。
简介: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所创立的“庄丰源案规则”——“1999年人大释法”仅构成对基本法第22条第4款与第24条第2款第3项的有效解释——引起诸多批评,并被认为挑战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基本法解释权。实际上,这些批评意见对“庄丰源案规则”的效力及其象征意义有所误读,也不必要地强化了祖国大陆的法律传统与香港地区普通法传统之间的对立。人大释法制度作为基本法体制之下两种法律传统的连接点,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种新的法律地位,因而容许并要求其在与香港普通法传统的互动中发展出独特的法律解释模式,而这种独特的释法模式与“庄丰源案规则”是相容且相互促进的。
简介:老龄化发展趋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观念和思想观念也与从前不同。很多人懂得照顾身体,我们可明显看到人们的寿命已逐步延长。一百年前。世界人口的寿命平均是35岁至45岁,而今天是80岁左右。专家认为,以目前的情况看来,发达国家在三年后,寿命可延长至100岁。
简介:今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这是中国历史,也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人们在喜迎香港回归之时,也许要问,1840年6月,英国对中国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1841年1月英军侵犯香港岛,1842年8月29日,清廷与英国签订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肯定了英国对香港岛的占领。而后来英国的占领区为什么越来越大,形成了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等香港地区呢?这个变化过程,正是英帝国主义近百年来步步加深对中国侵略的历史纪录,也是中华民族不断被列强欺凌的国耻纪录: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在南京江面停泊的英国军舰罕华丽号军舰上签订的《南京条约》,共列13条,主要内容有五项:一、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