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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个结果
  • 简介:当我被运进汉宫的时候,以为马上就可以见到她了。而我被工匠们砍了锯了刨了削了修了,一层层涂满桐油明漆置于掖庭院正堂屋顶的那一刻,我绝望了。

  • 标签: 微型小说 文学 文学作品 现代文学
  • 简介:彼得:合资企业的双方要同心协力。凯利:所以说在合同上必须写上关于纠纷仲裁的条款。彼得:仲裁是解决合资企业冲突的最好方式。凯利:我同意,但使用哪一种仲裁方式呢?

  • 标签: 仲裁方式 合资企业 企业冲突 彼得 凯利
  • 简介:长期以来,海南仲裁委在其《仲裁规则》中仅规定了直接和邮寄两种送达方式,且通常仅以邮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仲裁文书,在当事人未确认已经签收的情况下,视为已经送达,致使多起仲裁案件当事人因此向海口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海口中院经审查,认为仲裁委所规定和执行的送达方式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遂向仲裁委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严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有关规定执行。海南仲裁委则认为仲裁因其特有的当事人意思自治、效率性及保密性等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特点,不宜采用公开送达方式。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仲裁规则 有机衔接 科学有序 案件当事人 当事人意思自治
  • 简介:本文围绕浙大网新公司案,结合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1998年和2012年仲裁规则,以及新加坡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分析了约定适用ICC规则在其他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协议的可执行性,以及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ICC裁决的实践。笔者始终认为,ICC规则只能由ICC仲裁院适用,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除ICC仲裁院以外的其他仲裁机构适用的ICC规则,都不是本来意义上的ICC规则,而是经过修订了的仲裁规则。如果要求除ICC仲裁院以外的仲裁机构适用ICC规则仲裁,这样的仲裁协议本身就是对ICC规则进行了修订:将ICC规则规定的由ICC仲裁院履行的管理职能变更为由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行使,否则这样的仲裁协议就是不能履行的协议。

  • 标签: 浙大网新公司案 ICC仲裁规则 机构仲裁 适用
  • 简介:目前国际投资仲裁体制的特点决定了投资仲裁员的临时性、非专职性以及来源的多元性。投资仲裁员与律师身份重合所带来的利益冲突损害了仲裁员的公正性,当事人失去信任,从而进一步加剧正当性危机。身份冲突问题不宜通过笼统的禁止性规范预防,而应从个案着手解决。首先需要当事方与仲裁员对该问题给予重视和重新认识,进而将其纳入仲裁员披露范围,并充分、合理利用回避制度,确保实现仲裁员公正性这一最终目标。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体制 投资仲裁员 身份冲突 当事方 公正性
  • 简介:英国法传统上将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视为合同关系。根据《德国仲裁法》,仲裁员合同是通过仲裁当事人与仲裁员之间的要约与承诺形成的。在排除公权力干预的前提下,对争议进行公正、有效的仲裁,也包括确保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受仲裁员与双方仲裁当事人法律关系影响,是仲裁员、指定仲裁员的仲裁当事人以及对方当事人的共同利益诉求。仲裁员追求的经济利益,超出对方仲裁当事人所预期承担的部分的利益诉求,即便存在仲裁员与指定仲裁员的仲裁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也应当服从于对争议进行公正、有效仲裁的诉求。仅从合同法出发解释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法律关系将无法满足仲裁员和双方仲裁当事人在仲裁方面共同的关于仲裁公正、有效地进行以及取得恰当的经济利益的利益诉求。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个复合的法律关系,包含了以提供仲裁服务为标的的合同法律关系和以作出仲裁裁决为标的的身份法律关系,前者的依据是以仲裁员为一方,以双方当事人为另一方的双方当事人合意,后者的依据是法律的相关规定。

  • 标签: 仲裁员 仲裁当事人 法律关系
  • 简介:仲裁地通常由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鹿特丹规则》则规定对承运人提起索赔的一方可在仲裁协议约定地点以外的特定地点提起仲裁,“法定”仲裁地规定由此产生.从《鹿特丹规则》规定“法定仲裁地”的目的出发,对《鹿特丹规则》“法定仲裁地”规定加以详细剖析,指出其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障碍.鉴于“法定仲裁地”规定系《鹿特丹规则》的选择适用内容,中国没有必要立即将其引入国内法,而应当在仲裁法中构建仲裁地制度和临时仲裁制度,为其将来在中国的实施作准备.

  • 标签: 《鹿特丹规则》 仲裁协议 仲裁地 选择适用 临时仲裁
  • 简介:目前,我国对内外仲裁的司法监督实行"双轨制",其涉外仲裁裁决仅涉及审查和监督程序运作,国内仲裁裁决则涉及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审查。针对仲裁监督的范围,学界在"程序监督论"和"全面监督论"的问题上一直存有分歧。本文对比分析了这两大观点,并借鉴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规定,提出了完善我国仲裁司法监督范围的几点建议。

  • 标签: 仲裁 实体监督 程序监督 仲裁改革
  • 简介:“辟支室”是汪鸣峰老师的书房。汪鸣峰,号白榆,著名书法家沙曼翁先生的高足,1956年出生,江苏苏州人。“辟支”出自印度梵语,意为独自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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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作为准司法机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程序中应注意避免先人为主的倾向性.不轻易调查取证,以保守依法中立、公正的立场.维护仲裁的公信力。但为查清案件事实。在特别情况下.有必要进行调查取证。基于仲裁委的中立地位.为防止仲裁擅断.避免偏袒不公.仲裁委调查取证应当严格限制在一定条件范围内.

  • 标签: 调查取证权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案件 仲裁程序 司法机构
  • 简介:仲裁协议的效力由其所适用的法律决定,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在认定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时所采取的标准亦有所区别.从新加坡有关仲裁协议的成文法规范出发,结合新加坡法院就仲裁协议法律效力争议所作的判例,在研究新加坡法院对“病理性仲裁协议”效力认定时所采取的基本原则后,认为新加坡法律具有“亲仲裁”特性.这是新加坡在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海事仲裁领域取得令人瞩目发展成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 标签: 仲裁协议 管辖法律 法律效力
  • 简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问题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核心问题,而劳动争议裁审关系问题又是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关键问题。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实践中,正确处理好劳动仲裁和诉讼的衔接关系,对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劳动争议仲裁 衔接问题 实证分析 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 简介:临时仲裁作为世界上普遍流行的争议解决机制,尤其是在海事领域,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影响,中国海事仲裁只有机构仲裁.针对中国海事仲裁领域只有机构仲裁的现状,借鉴英国伦敦海事仲裁的先进经验,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为契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探索中国现阶段海事仲裁领域引入临时仲裁的可能性.

  • 标签: 海事仲裁 临时仲裁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简介:本文从总结经验和改进管理的角度对某一境外项目国际仲裁案例进行了事实回顾和法律分析,并就案例中碰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和涉及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归纳和提炼,对如何应对国际仲裁和国际化经营提出了建议。

  • 标签: 境外项目 国际仲裁 法律分析
  • 简介:关于中菲南海争端强制仲裁一案,菲律宾向仲裁法庭提出的诉求可合并为针对中国南海传统断续线的诉求、针对南海中中国部分岛礁的诉求和针对中国南海行使管辖权的诉求.对此,中国在应对上可选择向仲裁法庭行使“初步反对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方式发表其没有管辖权的理由,并通过反对申请书的可接受性力争结束仲裁.

  • 标签: 中菲南海争端 管辖权 主权归属 海洋划界
  • 简介:对“投资”定义是国际投资仲裁实现管辖的基础,但其欠缺国际条约或国际习惯明确且一致的定义,因此仲裁在管辖中必须对此进行解释。自Fedax案与Salini案以来,仲裁运用多种方法解释投资,体现了投资定义扩张化趋势。投资定义扩张一方面反映了促进投资自由与保护私人财产的客观要求,但另一方面也产生负面影响,如对东道国外资管制造成冲击,便利外国投资者滥用投资仲裁乃至影响国际投资法治基础。中国作为接纳外资的传统大国与新兴投资大国,其对内经济管辖与对外投资利益等权益也会因“投资”扩张锋芒而受损。有鉴于此,有必要对国际仲裁实践中日益扩张的投资定义实现合理限制,从而实现东道国与投资者的共赢并维护中国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利益。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适格投资 定义扩张
  • 简介:随着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行的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逐渐暴露出很多不足和缺陷.这些缺陷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各国在司法审查实践上的不统一.一些国家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并不考虑仲裁地国对仲裁裁决效力的界定,即使仲裁裁决已经被相关法院撤销,这些国家也会承认与执行,从而造成实践中的冲突.其次,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无法充分解决“一裁终局”制度带来的问题,实体不公正得不到司法审查的救济.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裁决 司法审查 一次仲裁
  • 简介:本文针对菲律宾将中菲南海争端提上国际仲裁以及中国不接受仲裁一案的争议焦点,分析了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驳斥菲方诉求的理由。认为,菲律宾就南海争端对中国提起的国际仲裁,不符合根据《公约》附件七提起强制性仲裁的必要条件。中国有权依据《公约》第281条、第298条之规定驳斥菲国起诉。

  • 标签: 南海争端 强制性仲裁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中国立场
  • 简介:第三人制度的产生是经济社会发展、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的共同产物。近年来我国仲裁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仲裁第三人制度存在的价值与途径争议颇多,这一制度的设立并未否认当人的意思自治与仲裁程序的保密性,仲裁的快捷性与经济性优势仍可得到发挥,同时也有助于维护裁决的确定性与司法的权威性。在我国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需从主体、时间、方式、权利等方面加以必要的限制。

  • 标签: 第三人 仲裁 仲裁第三人
  • 简介: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他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师从尉天池、范扬、陈传席、徐培晨诸教授,并从刘国辉先生学习人物画,打下了坚实的传统基础。二十多年来,他笔耕不辍,在书法和中国画方面都颇有造诣,而最能代表他的便是以古代文人生活为题材的水墨人物画。

  • 标签: 水墨人物画 南京师范大学 80年代 古代文人 美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