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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新闻侵权抗辩事由是用以对抗新闻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工具,它具有独特的构成机制和功能,不能为新闻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所包容,具有独立性。新闻侵权抗辩事由主要表现为新闻活动所产生的信息具有可靠来源和具有新闻价值,前者从新闻源上、后者从新闻质上阻却了新闻活动的违法性。

  • 标签: 抗辩事由 新闻侵权行为 构成要件 违法性 对抗 独立性
  • 简介: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是被告在侵权诉讼中据以抗辩的实体法依据,与作为被告防御方式之一种的抗辩完全不同。抗辩事由是阻却法律效果发生的消极构成要件要素。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具有独立性、派生性与例外性。如果狭义构成要件涉及复杂的权衡过程,则无法从中派生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抗辩事由。由此决定,外来原因虽在无过错责任中存在较为广泛的适用空间,但在过错责任中不构成独立的抗辩事由

  • 标签: 侵权法 抗辩事由 正当理由 外来原因
  • 简介:摘要抗辩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行为等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理应适用于公益捐赠侵权行为,除此以外,依据公益捐赠行为的特殊性,还应包括其它可以免责的具体事由

  • 标签: 公益捐赠 侵权行为 抗辩事由
  • 简介:【摘要】本文通过《民法通则》对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规定与《侵权责任法》第三章对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比较,分析侵权责任抗辩事由各种类型,新侵权责任法对抗辩事由各种类型规定的合理性。【关键词】抗辩事由侵权责任损害后果一、新旧法抗辩事由的比较在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前,由于我国没有独立的侵权法,有关侵权的民事责任都是通过民法通则来进行规定。(一)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在民法通则中的规定,具体有:10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128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正当防卫)……

  • 标签: 事由新 侵权责任 抗辩事由
  • 简介: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这些也大大加强了新闻传媒与公民权利的碰撞。这种碰撞主要体现为大众传媒机构的信息传播行为突破了传统的公民权利界限,与公民的人格权发生冲突,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该种突破界限的行为,就是新闻侵权行为。为使新闻传媒能够顺利履行其职责,法律不得不规定若干新闻侵权抗辩事由。文章对新闻侵权抗辩事由中的公正评论抗辩做了较为深入的论述。

  • 标签: 新闻侵权 抗辩事由 社会公众利益 公正评论 监督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对民事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加强。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的一项重要规定,但是由于我国采纳大陆法系的立法传统,在侵权责任立法方面特别是免责事由方面存在不易理解的方面。文章试图对与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相关的概念,如:侵权行为、侵权责任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抗辩事由侵权责任违法阻却事由等概念进行简要的分析,并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免责事由的规定进行了简要的评析,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

  • 标签: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侵权抗辩事由 侵权责任违法阻却事由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
  • 简介:在简要阐述不安抗辩权含义及不安事由的基础上,文章着重讨论了不安抗辩权不安事由的发生是否包括在缔约时已经存在财产恶化状况的情形;不安抗辩权与撤销权的适用关系;履约能力恶化的具体程度以及是否应对未恶化部分继续履行;丧失商业信誉的判断标准;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时间和范围。希望通过讨论有助于深化对不安抗辩权不安事由的认识,建立更加完善的规则,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履约能力 商业信誉 逃避债务
  • 简介:违法阻却事由抗辩事由、免责事由系不同的概念,我国侵权法应在承认违法性独立地位的基础上,赋予违法阻却事由以独立意义。应该在坚持“结果不法说”的违法性理论前提下,对侵害他人权益行为进行有限的违法性推定,将属于合法权利行使的部分从传统违法阻却事由中剥离出去。要深刻把握违法性与可责性在传统构成要件理论中的不同价值及内在逻辑顺序,以“结果不法说”为基点,将违法阻却事由适用于全部侵权行为,明确虽具违法性但不具可贵性加害行为的定性,并以此为契机,确立“侵权行为”在现代侵权法中的核心地位。

  • 标签: 违法阻却事由 违法性 侵权行为
  • 简介:专利权人在专利说明书中记载而没有被权利要求覆盖的实施方案,视为捐献给社会,专利权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主,意味着只有纳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才能受到专利权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第5条,也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理论学说和司法实践中的捐献规则作了回应。

  • 标签: 专利说明书 技术方案 捐献规则 等同侵权原则限制
  • 简介:违法阻却和责任阻却抗辩事由的证明责任由控方还是被告方承担,可以从刑事推定的适用、犯罪构成理论、诉讼模式的差异以及价值权衡等诸多角度进行分析。通过对这些因素的考量,得出我国刑事抗辩事由的客观证明责任由控方承担的结论。

  • 标签: 刑事证明责任 抗辩事由 证明责任倒置 客观证明责任 主观证明责任
  • 简介:伴随着专利制度的实施,专利侵权纠纷日益增多。在我们日常业务中经常遇到有关专利侵权方面的咨询,也代理了一些专利侵权案。我们发现被控侵权者中有些人出于对专利法的陌生,一旦被控侵权就茫然不知所措,当辨不辩,以致败诉;有些人侵权后还无理纠缠,强词夺理,自然最终也难逃法律公正无情的惩处。我们认为作为被告被控专利侵权时,应冷静分析,根据客观情况的不同依据法律提出不同的抗辩理由。根据专利法规定及司法实践,作者认为可以下述理由对侵权指控进行抗辩:一、以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进行抗辩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21、22

  • 标签: 技术特征 侵权指控 专利权人 专利法 专利侵权 专利产品
  • 简介:经营者反竞争行为的抗辩事由贯穿于竞争法的整个制度体系中。制度和理论上尚未给出反竞争行为抗辩事由的一般定义,导致法律适用容易出现偏差,制度散乱,体系化不足,一些立法的逻辑不严密,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归纳经营者反竞争行为抗辩事由的一般定义。经营者反竞争行为的抗辩事由可以归纳为反竞争行为在满足正常经营所需和促进公共利益两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一定义符合竞争法的基本原理,也与现有的列举式规定相兼容,因而是恰当的。存在抗辩事由不代表反竞争行为一定合法,还需要更大框架内的经济分析。如果反竞争行为利大于弊,则可以得到竞争法的豁免。

  • 标签: 反竞争行为 抗辩 正当理由
  • 简介:类型是法律理念与生活事实的中间点。类型思维的特点在于中度抽象性,即相对于抽象的概念思维,类型思维更多的保留了事物的个别特征。免责事由的类型集合性特征,决定了在对其加以体系化建构和整理的过程中,类型化是最为适合的研究方法。设定合理的免责事由类型,构建免责事由类型系列都是类型思维研究方法的体现。

  • 标签: 侵权责任 免责事由 类型
  • 简介:专利侵权是专利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应对专利侵权指控大致有十一种方法:未落入对方的专利保护范围,现有技术,先用权,无过错,权利用尽,非生产经营目的,临时过境,科学研究,为行政审批需要使用,诉讼时效。并在适用这些原则有其应当注意的问题,而在实践当中则存在不少误解和错误的做法。

  • 标签: 专利侵权 抗辩 侵权判定
  • 简介:隐私侵权抗辩是合法侵犯个人隐私的正当理由,包括三项:信息已披露、公共事件和公众人物。信息已披露意味着“再传播”原则上合法,但受“被遗忘权”的限制。公共事件关涉公共利益,公众有知情权;刑案记录构成公共事件,犯罪人原则上无匿名报道权利;采访自由、报道自由等言论自由合法触及隐私利益时亦应有度。公众人物私生活原则上应受保护,例外才不予保护,尤其是图像报道而非文字报道时应更为慎重。公众兴趣和公共利益均非抗辩,但后者是公共事件和公众人物两项抗辩的深层理由和衡量标准,公共利益(信息利益)与隐私利益在个案衡量时应考察信息主题、利害关系人公职身份和知名度、侵害方式、侵害领域等八项因素。

  • 标签: 隐私权 侵权 抗辩 信息已披露 公共事件 公众人物
  • 简介:摘要: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过程中,需要引入专利无效抗辩。为有效减少循环诉讼,可以根据《专利法》立法意图或精神,允许利用现有技术实施抗辩,并将其扩大到其他抗辩事由当中,用以弥补专利侵权诉讼和专利无效诉讼出现双轨制所存在的一些不足。

  • 标签: 专利侵权诉讼 专利无效 抗辩
  • 简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针对专利侵权的行为有详细的说明,《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就指出了专利侵权抗辩事由必须是技术抗辩,抵触申请不得作为专利侵权抗辩事由。基于对域外立法和我国司法经验的借鉴,抵触申请抗辩的检核并没有超出法院的职权范围之外,抵触申请作为一项抗辩事由有其独立存在的法律意义。因此,应当在专利法再行修改时明确抵触申请定义,在此基础上增设抵触申请抗辩制度以完善我国的专利立法。

  • 标签: 抵触申请 民事侵权抗辩 新颖性 创造性
  • 简介:【摘要】专利法修改后,可以利用现有技术直接进行专利侵权抗辩,而且现有技术的范围有所扩大,被诉侵权技术与现有技术比对的原则和与专利技术比对的原则亦有所不同,这些都是在利用现有技术进行专利侵权抗辩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关键词】专利授权标准现有技术范围现有技术抗辩专利侵权抗辩2008年专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扩大了现有技术的范围并增加了侵权诉讼中利用现有技术直接抗辩的规定。这对于利用现有技术进行专利侵权抗辩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提高了专利授权标准,扩大了现有技术的范围修改后的专利法适度提高了专利授权标准,扩大了现有技术范围。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 标签: 专利法修改 侵权抗辩 修改现有
  •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的行为方式和交往形式也在不断变化。民法典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免责事由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现代社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以更好地发挥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本文以“ 民法典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体系的构造与适用”为题进行深入探究,旨在促进我国民法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 标签:  民法典 侵权责任 免责事由体系 构造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