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巫美求雨而舞的道具是最原始和最能体现原始"舞"之本色及其文化内涵的符号。"舞"是巫术活动的"特定的行为程式"之一。"巫"、"舞"、"美"具有三位一体的共生关系。远古"巫舞"一体、"巫美"一体。"舞"者是"巫",而"美"中"大人"(王者)也是"巫"。作为国王兼任巫师的"美"不仅是一个头戴羊角的"大人",而同时也是一个生动的"美舞"一体的舞蹈者。巫"舞"所执"道具"与巫王"美"中的"羊角"相同。巫在求雨而舞的降神仪式过程中不仅"用羊",而且"舞羊"——卜辞所谓"惟白羊用于之有大雨"(《屯2623》)、"已丑卜舞羊于庚雨今夕允雨"(《合集20975》)是最原始和有力的文字见证。巫"舞"选择"羊"及其"羊角"作为"道具"的历史文化原因在于中华民族是"羊"的传人——以"羊"为图腾,而"羊角"在古代中国是至尊的象征。因此,巫美在求雨而舞时就以神圣的"羊角"作为"道具"。
简介:汉代是一个舞蹈活动极其广泛的时代,不仅宫廷宴享有舞蹈表演,豪门富家都养有女乐,就连在民间的祭祀和丧葬仪式中,也普遍有歌舞活动。汉代乐舞艺术的大发展,为后代留下了丰厚的舞蹈文化遗产。我们今天还能从汉墓出土的大量汉画像石、砖及汉墓出土的俑、玉器、陶器、漆器、铜器、壁画中欣赏到汉代乐舞的某种神韵。这些舞蹈文物等载体中的乐舞百戏艺术形象,作为汉代乐舞艺术的一种物化形态和历史文化遗存,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汉代社会舞蹈文化生活情貌,历史地再现了汉代舞蹈艺术的部分内容,是中国古代舞蹈形象宝库中珍贵的艺术遗产。汉代舞蹈文物的产生和繁荣,不仅反映出汉代舞蹈文化的辉煌成就,而且是我国舞蹈艺术和民间杂技、武术等技艺结合的艺术形式共同繁荣的结果。汉代之所以有丰富的舞蹈文物遗存于后世,从根本上说,是由当时社会诸方面的发展进步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