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商品采购应按供货单位,商品类别等设置明细帐,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在途商品的采购成本.”我们到商品流通企业进行审计时,常见一些企业不按《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中关于“商品采购”科目规范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核算.究其原因,主要是会计人员对“商品采购”科目不十分理解,或者不重视,以致不按规范要求核算.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种情形.一、不设置“商品采购”的三级明细帐,而二级帐的摘要写得太简单,增大了查帐工作的难度,看不清楚哪一笔是真正属于运入在途的商品.二、货到未付款的核算也运用“商品采购”科目,月末反映贷方余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抵减库存商品反映存货,这样就不可能正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的真实性.三、代销商品也错误地在“商品采购”科目核算,月末反映贷方余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抵减库存商品后反映存货,既混淆了债权债务关系,又造成存货的虚有额.
简介:<正>有些会计教材在处理商品流通企业进货短缺问题上,是在发生短缺而短缺原因尚未查明时就将短缺商品应负担的增值税转人“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即根据收货凭证和商品溢缺报告单,按实收商品数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短缺商品数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应收商品数额贷记“商品采购”科目;同时按短缺商品应负担的增值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首先“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而增值税是价外税,除“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外,其余财产物资项目的计价均不应包括增值税。其次,在转帐时间上,应在查明原因后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发生进货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正常损耗引起,也可能是供货单位少发、运输机构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在众多原因中,只有发生非正常损失才需将应交增值税转出,其他原因引起的进货短缺则无须通过“进项税额转出”栏目核算。例如,某批发企业向外地甲公司购进商品一批,进价50000元,进项税额8500元,先支付贷款,商品运到点验入库时发现短缺500元,原因不明。这笔业务。应作如下处理:
简介:<正>期货交易是相对于现货交易而言的,现货交易是经买卖双方一对一的谈判后,根据买卖双方商定的付款方式买卖商品,并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实物的交收,从而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期货交易则是先交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在商品期货交易所内,通过公开喊价的方式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这种期货合约是根据交易商品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而书就的标准化契约,是规定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或金融工具的协议。期货合约中唯一的变量是在交易所内产生的价格,期货交易者(包括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一般对实物的交收并不感兴趣,当然也有一部分实物交收者。期货交易的目的是利用期货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进行保值投机获利。因此,期货交易的会计核算方法也有别于现货交易的处理方法,但现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对此没有作明确规定。笔者按照期货交易的一般手续,对商品流通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的会计核算问题,提出浅见,供探讨。
简介:【摘要】商品流通型的企业在我国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中已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主导作用,为普通的商品消费者和传统生产型的企业之间架起了相互沟通的桥梁。商品流通中的企业以低买高进的交易方式来获得一定利润。商品流通经营企业共两类:商品零售流通企业和批发商商品流通企业。本文重点分析了商品流通经营企业的会计业务管理特点,剖析了商品流通经营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业务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