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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该局党组一班人深刻地认识到:当今时代,文化是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文化已成为一种无形资产和品牌象征,只有抓住机遇,抢占先机,站在文化建设的制高点上,才能给地税发展增添新引擎。“思路决定出路”,党组书记、局长陈友谊大胆提出“文化兴税”发展战略。一时间,犹如吹皱一池春水,得到全局上下积极响应。集中全局智慧,在认真总结前期文化建设基础上,经过半年多时间的酝酿讨论,反复征求多方意见和论证,终于形成了体现时代特征、地域特色,

  • 标签: 文化建设 地方税务局 常德市 团队凝聚力 无形资产 党组书记
  • 简介:一、概念什么是地方税?地方税是指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隶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诸税种的总称。在分级财政的条件下,各级财政都应依法组织属于自己的收入,中央税的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集中在中央,税收收入归中央支配;地方税的收入归地方支配,地方税的立法权原则上集中中央,也可分税种下放给地方一部分或全部,征管权归地方。一般地说,立法权不是判定是否是地方税的最终标准。有中央统一立法的地方税,也有由地方独立立法的地方税,这与各国的国情相关。

  • 标签: 地方税制 中央与地方 税制建设 企业所得税 地方财政收入 财政管理体制
  • 简介:美国的地方税许杰最近,财政部在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举办了税政高级培训班,对美国税制及其运作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作者参加了这次培训和实地考察,并整理了考察村料。本刊将在“税政之窗”栏目陆续刊载。──编著美国实行的是一种比较彻底的分税制模式。在联邦...

  • 标签: 销售税 个人所得 主体税种 财产税 地方税收 税收立法
  • 简介:一、分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经济的影响1.增值税和消费税已划为中央固定收入,各级企业所得税列为各级固定收入,这就表明我们原来列为地方财源建设重点的工商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已不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那些高税收、但利润低或亏损的企业将不再是地方财政的摇钱树;一大批依赖以税还贷的新办企业或待完成项目从一开始就会变成地方财政的包袱。2.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农业四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转让收入、其他收入等涉农税种、零星税种已划为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于这些税种课税对象复杂,分布较散,计征困难,过去无论是在税收政策上,还是在具体征收中,都是不被财税部门重视的,这次分税后,这类税收,无疑要成为地

  • 标签: 地方财源建设 分税制改革 地方经济 固定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 地方财政经济
  • 简介:<正>中央决定从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工商税制改革也同步进行。分税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从税种上划分中央收入、地方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收入。地方税作为我国税收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是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实行这次地方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相结合的要求,简化、规范部分税种,适时开征一些新税种,扩大地方税税基,提高地方税收入比重,使地方税收入

  • 标签: 土地增值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制改革 地方税制 分税制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简介:1994年我国实行的分税制,重新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格局,在中央与省两级间初步搭起了一个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各省也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在省以下范围内相应实行了省对各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分税制改革使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关于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决策,都表现出比较明显的倾向,那就是研究者

  • 标签: 地方财政 层级问题 财政层级
  • 简介:地方税制的重构是税权、税法。税源及征管协调统一的建设与配置,是在分税制——政府间财政权力平衡制度下,对税收权力的平衡与界定。能否构建科学的地方税制,关系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及我省经济的有效发展;关系到我省在“九五”期间能否顺利完成对经济的调整、改造与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迎接二十一世纪的经济振兴与迅速发展。为此,我们提出重构辽宁地方税制的几点思考:一、巨构地方税制的原则(一)从地方经济实际出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应是地方税制建设的基本出发点。我省是重工业基地,曾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但目前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辽宁经济的发展能力不足乐观,辽宁经济的竞争能力在全

  • 标签: 地方税制 地方税体系 地方政府 分税制 地方税源 社会保障税
  • 简介:随着国家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财政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退出竞争性生产领域,取消财政周转金制度。在新形势下地方财源建设应该怎样搞?已成为政府、财政、企业共同关心的热点,本文就此问题谈几点看法。

  • 标签: 地方财政 财源建设 对策 贵州
  • 简介:日本是一个实行混合式分税制的国家,中央和地方都依法拥有自己的独立税种,互不重复。日本的地方税是以《地方税法》的形式加以确立的,该法对地方税的税种与课征内容均作了明确规定。日本地方税通常是按标准税率课征,但地方政府可在限制税率范围内按具体情况选择税率,以便于在中央统一政策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理财积极性。一、日本地方税的结构按具体的课征主体,日本的地方税可区分为两大系统:都道府县(相当于我国的省地市)税和市阿村(相当于我国的县乡)税。前者的主要税种有都道府县民税和事业税,后者主要有市阿村民税及固定资产税,都道府县民税和市可村民税又合称为住民说,是都道府县税和市盯村税二者共有的税种。从地方税收入分

  • 标签: 地方税 标准税率 日本 住民税 固定资产税 比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