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实行逮捕与羁押分离的制度,羁押必须由法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在美国,审前服务机构客观地收集被告人的背景信息并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使得法庭的裁决更加准确、合理;保释听证程序的当事人主义提高了程序的对抗性、参与性、合意性;对被释放人员的高强度监管确保了被告人严格遵守保释义务,提升了非羁押措施的适用效果。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的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对审查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建立符合本国司法实际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程序;二是建立类似美国审前服务机构的组织对羁押必要性进行调查,对释放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检察机关根据调查和评估的结果作出是否羁押的决定;三是强化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监管,确保其及时到案并遵守取保候审的法律义务。
简介:新近的错罪和超期羁押,引发了学界对审前羁押功能的反思。通过文献梳理发现,中外审前羁押理论和立法比较的成果丰厚,但对司法现状掌握不多。以A市1205份刑事判决书及3063份证据为样本,研究发现我国审前羁押率高、羁押期限较长,不必要羁押普遍存在,应当大力推行审前释放。理由为:第一,在嫌疑人到案初期公安机关已查实证明犯罪的主要证据,以押代罚不合理;第二,公诉和审判阶段以程序性证据收集为主,保障诉讼观念须反思;第三,各阶段羁押期限普遍延长且证据收集存在后尾,诉讼效率低下。研究表明,我国的审前羁押处于世界中等水平,取保候审后逃跑、犯新罪等妨碍诉讼案例不常见。鉴于审前释放风险较小,践行无罪推定可缓解立法与司法、精确定罪与预防错案的双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