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高中数学学习难度相对较大,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数学思维,利用数学思维,帮助学生进行教学情境创设和数学逻辑启发,从现象教学入手,让学生通过结合数学知识现象,对于数学知识内容进行分析和探讨,培养学生形成主动探究意识,用现象启动思维,并保证思维驱动的持续性。让学生在探究数学现象的过程中,感受数学的魅力。并通过自主探究意识,帮助学生建立学习的自信心和成就感,逐步深入,提高学生的数学思维,实现提高学生数学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那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如何用数学现象来启发学生的思维,并促进数学思维的持续发展呢?本文以“复数的概念”为例,进行教学探讨,并谈论本次课程教学的心得体会。
简介:摘要:本文试图对现象学中的“现象”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通过与传统哲学如胡塞尔、海德格尔的现象涵义进行对比,作者采用阐释学的研究方法,人类大脑的记忆模式着手,以直观的结构图为手段,从“现象”的时间、空间范围属性对其进行了解读。现象学德语是phnomenlogie,英文是phenomenology,出现在二十世纪初期,由犹太裔德国人胡塞尔(EdmundHusserl)创立。简而言之,“现象学是一门关于现象的学问”。①提及现象学,人们就会想到“现象即本质”这一哲学论断,然而,此“现象”绝非传统哲学中“通过现象看本质”的彼“现象”。在传统哲学中,现象是事物表现出来的,能被人感觉到的一切情况。现象是人能够看到、听到、闻到、触摸到的。它们不依赖于认得意识而独立存在。按照划分,现象可分为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如月亮东升西落、刮风下雨、苹果落地、太阳是圆的、狗长四条腿、人长两只手、人类的产生与灭亡、人的生死,都是自然现象;如战争、犯罪、起义、资本主义的产生与灭亡、国家的产生与灭亡、贫富分化、通货膨胀,都是社会现象。人们在实践中,通过大量的外部现象,可以认识或发现客观规律。这里的现象与本质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