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我国现行法之所以未遵循法律逻辑将土地承包包含于土地承包经营之中,既导源于特定的制度基础,也受制于薄弱的理论研究。法学界对“三分置”中土地承包的“三种”不同解读,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其应为一种兼具身份性和财产性的成员。“三分置”中土地承包的权利构造,要明确其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土地承包的“配置主体”是个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体现公平的价值取向;土地承包的“行使主体”是团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承载效率的目标定位。土地承包内容由其权利性质和制度功能决定,故应包含承包请求承包收益承包监管等权能。

  • 标签: 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权利构造
  • 简介:着眼于农地“三分置”改革的政策目标,以既有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通过对“所有权-用益物”之他物生成逻辑的拓展,土地经营得以建立源自“用益物一次级用益物”的权利架构.土地经营是土地承包经营人设定的次级用益物,其生成是土地承包经营人行使其用益物的结果,分置出土地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即为土地承包.通过扩大解释《物权法》第117条中“动产”的含义以及登记技术信息化对物类型和内容的扩容,物权法完全可以容纳土地经营这一新型物.“成员说”对土地承包性质的阐释,“总括权利说”“两说”“债权说”对土地经营性质的阐释都有偏颇之处,并可能引发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 标签: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权利用益物权
  • 简介:分置满足经济发展的流动性需求和农业大国的稳定性需求,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土地经营是权利用益物,其主体无承包主体之身份性,其内容与承包有交叉。承包应当命名为土地承包经营。经营应当命名为土地经营,在修缮民法典物编时加入独立章节规定。

  • 标签: 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 简介:农村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资金不足,土地承包经营抵押制度的确立可以有效缓解农民融资难的问题,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生活和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随着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土地承包经营抵押成为研究的热点。尽管现行法律不允许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抵押,但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抵押已是暗流涌动,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抵押,势在必行。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权能 抵押
  • 简介: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分离后形成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以及经营"三分置"格局。农村土地承包以及经营的分离是原有承包经营中一部分权属的流转,与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有很大的不同,这属于保留性流转,而不是整体性的流转。在线性法律的要求下,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方式不仅仅是承包以及经营的分离的选择方案,只有抵押、入股以及信托等才是进行承包以及经营分离的最佳选择方案。本文将从第一次土地改革展开研究分析,以供借鉴。

  • 标签: 农村土地 承包权 经营权 所有权
  • 简介:<正>对于土地承包经营的性质,理论界历来争论不休,主要是债权说与物说之争,此外还有劳动关系说以及具有债权性质的不纯粹物说、新型物说等。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出台和实施,土地承包经营的性质似乎已成定论,但对这部法律进行分析后不难发现,在这部法律中其实存在着两种土地承包经营:一种是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另一种是以其他方式承包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对该法第44条,有专家将其解释为:"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承包的主体、方法、原则和承包地的功能等方面,都存在重要的区别。因而,立法应当区别对待。"而所谓的区别对待,根据《关于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说 农村土地承包法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关系 债权说
  • 简介:农地承包经营的权利基础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是从农地集体所有权的权能中分离出来的并依照法的规定性确定其内容,以农户为权利承载主体,以承包经营合同为权利外在形式,并以农地集体所有为合理内核的一种具有公法性的债权化用益物

  • 标签: 农地承包经营权 集体所有权 公法 用益物权
  • 简介:制度是中国传统民法中特有的用益物制度,其具体内容始终在于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与需求,在《物权法》已将土地承包经营规定为用益物的前提下,从而为典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中的适用提供了法理依据。土地承包经营设典不仅可以有效地促进其流转,并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而且可以最大程度确保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原则。典权作为中国本土具有特色的传统用益物,可以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 标签: 典权 用益物权 流转
  • 简介:建设工程承包优先(以下简称承包优先)是指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并经催告仍不支付时,有权将该工程协议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提保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将其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并就其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本文所称的抵押特指以在建或已建建筑物为抵押物的抵押

  • 标签: 抵押权 优先受偿 债务人 优先权 竞合问题 不履行
  • 简介: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结构的变革,我国特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所含缺陷日益突出。重塑与完备农地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已为学界认同,并成为《物权法》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本文以民法学的基本原理为理论起点。集合“三农”中关涉农地的现实考察,比较中国传统与域外农地制度的利弊短长.对我国农地法律制度的构建提拱若干参考:即如何强化农地权利的物特征应为未来立法的首要权衡。

  • 标签: 农地物权 债权倾向 物权属性
  • 简介:本文认为从现实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具体内容上看,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仍然具有明显的债权性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农业经营模式的发展,要求土地承包经营应当完全转化为物性质的农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进一步物化,已在实践趋势中与政策取向上愈加显现,应当建立健全农地使用制度予以确认和保障。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制度 物权化 土地使用权利 农用土地
  • 简介:关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多数学者主张将土地的经营承包经营中分离出来,承包方保留承包、转让经营或者将这两项权利同时转让。但是,将土地承包经营简单拆分为承包与经营,不仅对承包、经营的定性于理于法无据,也混淆了权利与权能,还存在着社会与政治风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整体权利,具有“谁占有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本质特征,因此,承包方转让的是土地承包经营而非经营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 流转
  • 简介:在我国,尽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产生离不开承包合同,但是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其物权属性愈加凸显:虽然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仍然是合同的一种,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但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双方自由约定的空间很小,主要部分都是由《农村土地承包法》予以规定的,尤其是在土地承包经营侵害的救济制度设计上,对物进行保护的侵权法几乎完全可以虚置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适用。同时,基于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特性,再加之物的社会化趋势决定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必然是一种受到多种约束与制约的权利。

  • 标签: 农村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
  • 简介: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充分体现了法律对特殊债权予以特殊保护的精神,但如何正确认识并理解承包人的优先受偿,并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该对承包人优先受偿制度进行系统论证,使这一制度更有效地服务于房地产开发建设.

  • 标签: 房地产开发 建设工程承包人 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 行使条件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