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进一步明确政府环境规制内涵的基础上,对政府环境规制进行分类并构建政府环境规制强度指标体系,选择1998年到2014年间各类政府环境规制指标,运用因子分析计算因子得分及各因子所占权重,探讨我国政府环境规制强度变化趋势及各因子作用大小,并据此提出加强政府环境规制建设的政策建议。研究认为,我国在环境规制制度的安排及其变革取向上需要进一步优化控制型环境规制以强化现行规制力度,发展促进型环境规制以完善环境规制治理结构,正确处理两类规制之间的关系以建立合理的约束—激励机制,同时加大发展环保科技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推动环境治理的公民参与,共同建设长久高效的环保规制机制。
简介:对相同格式条款的司法规制常产生判决结果的抵牾和相同判决结果下的规则适用冲突。法解释学的形式逻辑推理无法消除抽象规则适用中的不确定性,只能容忍"合法"的裁判冲突存在。基于法经济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程序正义标准在核心给付条款上应通过标准化信息揭示推动市场合意实现,对涉及远期不确定风险的附随给付条款,其可降低为提醒注意以容纳实质正义标准的介入,程序正义标准应为严苛的法律责任提供可预期的合规避风港。实质正义标准由任意性规范和集体磋商产生的条款摹本构成,围绕该标准的粘性构建契合认知心理的选择退出机制,能够在约束附随给付条款的同时允许缔约方以合意的方式偏离实质正义标准。此种规制标准体系可提升司法的稳定性,并推动市场秩序真正成为格式条款的有效约束力量。
简介:政府权力清单提出的目的是规制行政权的行使,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作为对行政权的控制工具。然而政府权力清单的构建,无法协调和处理好其所涉及的行政法相关关系,陷入了作为行政自制规则与法律的界限模糊、行政规则与行政裁量之间的失衡、弱化了司法有限审查原则的效力、行政公权对社会私领域造成了消极影响等多方面的困境。所以,以行政法治的形成为视角,结合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未来设想,规制行政权行使的出路在于:将政府权力清单仅仅定义为具有政府信息公开性质的,对各项公共权力进行统计的"明细单",并通过权力清单的相关实践,为日后《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提供经验上的参考和方法上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