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股权作为一个重要的财产标的,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仅在一方名下的股权归属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法律问题。首先是夫妻离婚时必然涉及夫妻财产分割,那么该部分股权,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通过股权的性质来分析。其次当夫妻中的一方擅自转让股权后,股权转让协议效力与第三人能否善意取得股权等法律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因为《公司法》和《婚姻法》的立法目的不同,在法律利益保护的侧重也不太一致,从而出现法官在具体适用《公司法》或是《婚姻法》时作出不一样的判决。为了调和部门法之间法律适用冲突,通过提出完善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制度和健全股东处分程序的建议来明确股权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