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量刑建议权是基于回应民众对于刑事审判的量刑标准和量刑活动的明晰要求而产生的,它具有揭开刑事审判量刑活动神秘面纱的面相,是检察权扩张的表现。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促使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关于量刑规范的颁布,致使量刑结果可以明确预期,量刑活动得以公开,发轫于追求量刑结果实体公正的量刑建议权却意外地回归到其追求刑事司法效率的本原。
简介:
简介:量刑问题通常被学界视为刑法理论的缩图,在英美,量刑更是刑事法官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李斯特曾把刑罚裁量权视为法官在黑暗中摸索的偶然与随心所欲的决定。立法活动追求公正的一般化,而司法活动体现了个别公正,那么,在量刑活动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如何作用才能达到量刑的最大公正呢?
简介:量刑权属德沃金言下的弱自由裁量权,具有实现个案事实与刑法规范无缝对接彰显社会正义与保护人权的价值。量刑虽是一项具有浓郁能动司法色彩的活动,但量刑权的行使却不能简单基于正当、合理的名义。而是首先应遵循一套实体规则,这个实体规则以责任刑法为价值基础,背靠法律人经验,思维步骤符合认知规律且历经实践检验;同时为确保实体规则得以一体遵循,还须设置和运行量刑程序,最终促使法官判罚说理,重树司法信度和效度。
简介:庭审方式改革使量刑请求成为检察机关公诉请求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也有量刑请求权, 基于以上对检察机关量刑请求权法理依据的分析
简介:一、量刑建议权的本体属性量刑建议权是公诉人依照法律所享有的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官提出量刑建议的权力,公诉人行使量刑建议权会影响法官的裁判,量刑建议权所具有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是对被追诉人获得公正审判和判决的保障
简介:而且主要是通过检察官在诉讼活动中提出量刑建议及这一建议对法官的效力等一系列规定或习惯做法体现出来的,此时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之后
简介: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也称求刑权,是刑事公诉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存在有合理性,各国法律都不同程度地对此作了规定。我国法律没有明确授予检察机关以量刑建议权,但各地检察机关进行了大量的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法律明确授予、明确行使量刑建议权的主体和案件范围、提出量刑建议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
简介:量刑建议权是检察机关请求审判机关在对被告人定罪的基础上进一步判处刑罚的权力.但长期以来,对于量刑建议权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及其行使的范围、程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尚未有统一之说.本文作者结合司法实践,对量刑建议权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操作等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简介: 量刑建议权是公诉人依照法律所享有的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官提出量刑建议的权力,量刑建议权所具有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是对被追诉人获得公正审判和判决的保障,公诉人行使量刑建议权会影响法官的裁判
简介:有关量刑建议权的合理构建、如何发挥作用等已有很多学者做过论述,但是其权利属性却少有涉足。量刑建议权作为世界各国检察机关普遍享有的一项权利,明确其权利属性,不仅对于检察机关,甚至是整个司法系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简介:<正>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量刑偏差比较严重,这已经引起不少学者的重视和研究,并且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对策,但是对法官量刑的自由裁量权与量刑偏差的关系,却缺乏必要的和深入的分析。本文拟就此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
简介: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兼具实现刑罚的社会正义与个别正义、权衡量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重要价值,同时,量刑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行使也会带来擅断裁判、机械裁判、司法腐败等负效应。因此,如何规范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便成为了一个世界性课题。美国的《量刑指南》对规范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对我国量刑规范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参考性。在我国现有的法制环境下,我们量刑规则的制定应坚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粗疏后精细的原则.在实证分析既有判例和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构建起与我国法律制度相适应的量刑模式。
简介:现代司法理念中以“被告人保护为中心”,大幅度地提高了被告人的主体地位和诉讼权利,但作为对立面的“同一枚硬币的两面”的被害人,却仍处于“被遗忘的角落”,其相关权利处于缺失状态。具体到量刑而言,被害人参与量刑缺乏理论上和实际操作层面的相关规定。随着对被害人刑事程序保护呼声日渐高涨,对量刑程序的规范化改革,赋予被害人量刑建议权势在必行,在立法上和实践上的亟待完善。
简介:一、对刑事量刑自由裁量权的理性认识所谓刑事量刑自由裁量权,主要是指在正确认定犯罪的基础上,法官在刑法法定刑刑种及其幅度内,综合估量并确定宣告刑的一种裁判决断权,其实质是法官在法定刑幅度范围内,对犯罪人分配刑罚,酌定刑种及其轻重的一种权力。但是,言及刑事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有必要先从理论上对之有个清醒、正确的认识。
简介:“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简介:摘要当前,我国正在进行一系列量刑程序改革,但我国量刑程序仍不规范健全,尤其是未对被害人量刑建议权作出任何规定。建立规范的量刑程序已经刻不容缓,而建立被害人量刑建议程序又是其中不可缺少的方面,在建立被害人量刑建议权方面,一是要确立量刑建议权的行使阶段和范围,二是要确立被害人量刑建议权的行使方式,三是要确立被害人量刑建议权的内容,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外国的判例构建出适应我国土壤的被害人量刑建议制度,推进量刑程序改革。
简介:从权属特征、诉讼价值、法理基础3个方面对量刑建议权展开法理研究。量刑建议权作为检察机关公诉权的组成部分,具有专属性、程序性、非终局性3个权属特征;促进量刑公正是量刑建议权的首要价值,除此之外,提高诉讼效率、完善监督渠道、提升业务水平也是量刑建议权的诉讼价值;在法理上,量刑建议权既符合不告不理原则,更符合权力制衡原理。
量刑建议权的面相
量刑建议权制度构建
量刑自由裁量权
规制量刑权的路径探析
量刑请求权的法理依据
分析量刑建议权的生命基础
量刑建议权的司法化探索
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小议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论量刑建议权的生命基础
浅析量刑建议权的权利属性
量刑自由裁量权及其偏差
量刑规范化: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的路径
论被害人的量刑意见权
刑事量刑自由裁量权及其规范
韩国刑事“量刑基准制度”推进动向及“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考察
我国量刑建议权的隐性适用问题研究
浅析我国刑事被害人量刑建议权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法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