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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结果
  • 简介:刑事速程序证明标准在规范和实践中出现分离,司法实践中的刑事速证明标准实质上低于规范中的证明标准。这种分离与庭审虚化带来的证明方法不足、公诉证明标准的扩张适用以及不当的司法改革政绩追求有关。刑事速程序证明标准的降低具有不可避免性。设置分层次的刑事速证明标准,对被告人供述自愿性的证明须达至"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其他犯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证明达至"大致的心证"即可。

  • 标签: 刑事速裁程序 证明标准 庭审虚化
  • 简介:论司法终权及其完善王荣清,姜彬司法终权,是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基本内核。在当前改革和完善现行司法制度的过程中,不能不对涉及和影响最基本司法原则的司法终权进行研究和探讨。本文拟就司法终权的现状和完善等问题略述管见,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一、人...

  • 标签: 人民法院 司法最终 终裁 司法独立 行政行为 行政权
  • 简介:“民事速”不同类型的设置与规定,是减少审判资源损耗,科学、合理、迅速、及时裁判决断案件的客观要求。我国现行立法有关“民事速”类型的设置不仅单一,内容也过于简陋。为此,对于“民事速”类型、特征与设置原理进行深入研究,进而加强“民事速”不同类型的立法设置,是应对与解决民事案件急剧上升的现实需要。

  • 标签: “民事速裁” 类型 特征 设置原理 立法完善
  • 简介:重整计划强规则(《企业破产法》第87条)是引导当事人有效谈判行为的重要制度,但这一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被“滥用”。强规则的滥用与该规则的定位偏差和功能误读有关。本文力图重释强规则的功能,认为其不仅仅是法官裁判的规则,更是通过对当事入充分谈判结果的模拟,引导当事人的谈判行为,并化解囚徒困境的规则。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强规则应当具有动态和静态二元功能。动态功能在于作为破解当事人谈判僵局的最后手段。强规则本身包含的一系列最低期望收益规则起到引导当事人谈判行为并形成合理预期的静态功能。本文在对强规则应有功能重释的基础上对强规则的中国文本提出重塑的建议,并讨论其和重整制度其他条款的协调问题。

  • 标签: 重整计划 强裁规则 充分谈判模拟 最低期望收益规则 期权效应
  • 简介:2014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立法机关首次采取"自下而上"的制度生成模式,以保证实现公平正义为前提,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节约司法成本。但两年的实践工作也暴露出适用范围狭窄、当事人程序权利保障不完善、程序运行不畅的问题。速程序的制度设计还应当从经验转向理性,以证据标准代之罪名标准,构建以审判为中心下的审前中心程序,建立以认罪真实性与量刑规范化的公式关系,在此基础上实行一审终审制。惟其如此,速程序才具有生命力与独立性。

  • 标签: 速裁程序 证据标准 审前中心 一审终审
  • 简介:从我国近二十年来社会发展的状况和司法实践的需求来看,"普通———简易"的一审诉讼程序类型已经越来越凸显其粗陋之处。近年来,急速膨胀的司法需求迫使人民法院纷纷展开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的探索,小额速的探索便是其中一种。小额速的本质要求是在兼顾公平正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因此小额速的设计必须把握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平衡。

  • 标签: 速裁 试点 小额速裁程序
  • 简介:小额速程序制度已经突破传统诉讼程序设置的基本原理与框架,在法律定位上,该程序应当是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独立并存的审判程序。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法理交错适用、诉讼成本与诉讼收益相适应、效率与公正价值的衡平、诉讼合意与能动司法的协调是该程序的理论基础。我国小额速程序制度的完善应当在依据其基本法理、反思各地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从体例结构到内容的改进。

  • 标签: 小额速裁 简易程序 法院
  • 简介: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加快民事裁判的速度,法国在民事诉讼程序立法上采用了"分散性简易与速程序性规定"和"集中性‘紧急审理裁定’程序规定"并行的立法体例及其法律规定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产生,不仅与其历史传统、现实需要和司法习惯存在密切的联系,而且与有关的理论思想也存在直接的关系。深入研究法国民事速程序制度的立法模式及其规定,对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民事速程序制度的设置与完善很有借鉴意义。

  • 标签: 法国民事速裁 制度设置 基本特征 理论思想
  • 简介:我国个别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的“先裁后审”模式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仲裁分流过滤功能差、审衔接差、处理效率低三大问题。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该模式的症结在于未考虑劳资纠纷解决成本的最小化,漠视纠纷解决机制间的竞争性以及未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采用动态博弈模型对“先裁后审”和“或或审”两种模式进行比较后发现,后者优于前者。因此,建议重构仲裁和审判之间的关系,废除仲裁前置程序,实行“或或审”模式,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

  • 标签: 个别劳动争议 先裁后审 或裁或审 法经济学
  •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岛屿制度”中明确提出“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观点,此观点已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接受.2008年,日本政府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包括“之鸟碟”在内的四个外大陆架划界案,其“指礁为岛”的申请理由严重违背《公约》第121条,立即受到中韩等国的严正抗议.2016年初,日本又多次在该海域扣留中国台湾地区渔船,之鸟礁问题再次引发各界关注.以《国际海洋法公约》为视角,明确之鸟礁是岛非礁的本质属性,据此得出日本关于该岩礁可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是非法的,也是损害和平、安全以及业已形成的海洋秩序的结论.

  • 标签: 冲之鸟 岛礁 国际海洋法公约 大陆架 专属经济区
  • 简介:201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8个试点城市进行刑事速程序试点。刑事速程序试点对建立多元化的刑事诉讼程序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速试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刑事速程序试点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了诉讼效率,得到参与试点的诉讼参与人的广泛认可。同时,问卷调查也显示刑事速程序的试点在案件适用范围、认罪程序、律师辩护、量刑协商等方面还存在缺陷。为此,未来的刑事速程序立法,在扩大速程序的案件适用范围的同时,还要构造对被指控人的认罪自愿性审查机制,建立规范的认罪控辩协商机制,制定速案件审理证据指引,等等。

  • 标签: 刑事速裁 程序调查 问卷实证分析
  • 简介:“超”,一般指仲裁庭超越自身权限作出仲裁裁决,常常在国际商事仲裁纠纷以及相关司法案例中被提及。对此,国际公约、国际示范法以及绝大部分国家法律往往规定,超越自身权限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将不予执行或被撤销。对《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规定及有关司法实践进行经验总结,得出“超”的三种表现形式:超越仲裁协议、超越仲裁请求、超越可仲裁性。判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是否“超”,要审查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的内容,要审查当事人仲裁请求范围,要审查可仲裁性。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超裁 撤销 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