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存款业务风险控制与防范包括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的控制与防范.一、流动性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采取流动性缺口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银行预测存款流失和新增贷款需求量.融资需求量与新的资金来源预测值的差额即为流动性缺口.流动性缺口表明银行是否有多余的资金进行投资,或需要补充流动性需求.如果流动性缺口为正数,银行就必须准备出售资产或购入负债,以增加资金来源.如果流动性缺口为负数,银行就有超额资金进行投资.但是,新增贷款量和存款量的预测是十分困难的.因为虽然存贷数量一般具有季节性变动和周期性变动的规律,但是它们对银行的定价政策和不断波动的市场利率的敏感性很强.因此,商业银行必须考虑存款量对利率的变动敏感性,据此对存、贷款变动的长期趋势作出预测和判断.商业银行就是要缩小流动性缺口.估测的流动性缺口与可得到的资金总额之比最好不应超出1.流动性缺口越小,银行不能满足流动性需要的风险就越小.
简介:摘要:刑法对非法经营罪采用“空白罪状 +兜底条款”的罪状设置形式,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与抽象性,使其能够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需要,但却直接导致了司法实践在处理这类犯罪活动过程中的诸多不明确性。 2019年 10月,新颁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将非法放贷行为依兜底型非法经营罪1 定罪处罚,改变了过去刑法对于非法放贷行为规制不明确的尴尬境地,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但在司法实践中,以兜底型非法经营罪论处非法放贷行为的适用问题,仍待进一步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