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在以中文为语言工具研究德国民法时,"Sicherheitsleistung"、"Gewhrleistung"和"Garantie"这三个不同的术语通常都被翻译为"担保"。它们在德语原文中,由于用词不同,本来不难区别。但由于中文使用了相同的词,因此有可能发生歧义。所以,有必要对这三个概念及其与有关内容的关系进行解释,以使读者明白中文"担保"一词在德国民法中涉及不同内容时的不同含义。

  • 标签: 德国民法 《民法典》 担保责任 买卖合同 买受人 人的担保
  • 简介:民法是民事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生活具有民众性、民间性、民生性、民族性、民俗性、民主性、伦理性和自然性,民事生活不尽是市场生活、不同于政治生活、不等于社会生活。民事生活的特性决定着民法的属性,民法是民事生活的典范。民法要与民事生活齐头并进,在坚持人本、平等和自由等核心要素的同时,积极反映时代精神和时代要求。

  • 标签: 民事生活 民法 民法典
  • 简介:民法分则草案(一审稿)存在十个方面的问题:分则各编体系混乱;立法思想存在矛盾之处;某些规定背离民法原理;人格权编中的若干条文存在法政策上的错误;各编存在大范围的规范缺失现象从而导致规范容量不足;欠缺遗产债务清偿等程序性规范;许多条文存在概念不清和表述不当问题;在立法技术上过度泛化使用标准而非规则;存在大量无规范意义的"僵尸法条"。民法分则的编纂应注重体系性、科学性,填补现行法上遗留的许多基本制度漏洞,且应注意与民法总则保持协调。

  • 标签: 民法典 物权法 债法 人格权
  • 简介:民法各分编(草案)》8月27日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婚姻家庭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一些新规定。

  • 标签: 民法典 全国人大常委会 冷静 离婚 社会发展需要 第五次会议
  • 简介:摘要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攀升,《民法》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后,离婚冷静期制度正式实施,其毫无疑问是现阶段维护婚姻制度稳定的重要政策。但同时,离婚冷静期在设计和最终出台过程中都始终存在适用性和适用状况的争议,其必要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仍值得商榷。本文将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法理、学理以及情理等多角度进行研究与探讨。

  • 标签: 离婚冷静期 分析 民法典 情感
  • 简介:摘要:我国民法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是我国首部以典命名的基础性法律,其制定过程来之不易,其内容十分重要,我们应该深入学习,明白其重要的深远的意义。

  • 标签: 基础法典 漫长立法历程 意义重大
  • 简介:像奧地利法和法国法这样相似的两种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分野是不足为奇的。《奧地利民法》和《法国民法》的条文都规定得很概括,因而制定法的引导力显得薄弱。故此,立法者并没有全面完成其立法任务:既未确定法的基本价值,亦未明确支撑判决的重要因素,以至于司法仍须担负起基本的价值判断的职能。奧地利和德国损害赔偿法的趋同性反而令人惊讶,尽管两者在法律上的出发点截然不同。虽然奧地利司法试图对宽泛的责任条款加以限制的做法看起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严格、具体的规定的制约下的德国司法远远地挣脱了《德国民法)既定的框架,却是出人意料的。由此可得出一个意义重大的法政策上的定律:如果立法者过于限制法院的行动自由。那么最后只会适得其反:法院遍寻突破口,最后会大大削弱制定法对法院的约束力。此外,法院何时根据僵化的事实构成、何时根据一般条款来作出判决,这几乎是不可预测的,如此一来,立法者就绝不可能实现其所追求的法的安定性。因此,这两种使用至今的立法方法都带来了不尽如人意的结果,因为要不然就是没有充分完成指导司法的任务,要不然就是规定得过于严苛。因此,必须寻找一条折中路线。所谓的动态系统论为此提供了唯一可行的选择:鉴于规定的复杂性和待解决事实的多样性,制定出一个符合事实的确定的规则是不可能的。应该通过对法官须予以考虑的关键要素的说明来实现具体化,以此来严格限制法官的裁量权,使其判决具有可预见性;另外,也使得对于纷繁的生活事实的指导性考量成为可能。

  • 标签: 损害赔偿法 奥地利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 简介:欧洲是个有着多部法典的大陆。除了不列颠群岛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诸司法区域外(后者自从17世纪以来就从未修订过其成文法典,因此其残余的内容虽然今天仍然有效,但实际上已经完全不相关了),每个欧洲国家都有一部民法,而且其中很多都对其它大陆立法的结构和具体内容产生了

  • 标签: 欧洲 民法典 法典编纂 习惯法 成文法 法律制度
  • 简介:1804年的《法国民法》不仅仅是法国大革命直接催生的产物,更是经深思熟虑、长期历史发展的成果。该法典不仅仅是法国私法的核心,而且也是整个大陆法系诸私法法典编纂的伟大范例;既强烈反映了自由与平等的革命需求,又十分关注社会现实与以社会形态为基础的法律的重合。在纪念《法国民法》颁布200周年的今天,学习与研究《法国民法》,进一步挖掘其制度文明的生成规律,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与思想史上的价值.对于推进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启迪与借鉴意义。

  • 标签: 法国民法典 基本精神 制典运动 借鉴意义
  • 简介:俄罗斯联邦民法总则的内容正是以民事权利为核心和基础的摘要,  (三)俄罗斯联邦民法总则的立法技术特征  1.采用了条文标题的立法技术  俄罗斯联邦民法总则采用了条文标题的立法技术,我国民法也应像俄罗斯联邦民法总则的作法那样采用条文标题的立法技术

  • 标签: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 分析俄罗斯联邦 总则特征
  • 简介:我国未来民法草案完美、科学的设计,需要学者们进行多方面的努力和研究,其中吸收外国民法的成功立法经验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本文分析了俄罗斯联邦民法(Ⅰ)总则在其内容、结构以及立法技术方面的特色和成功之处,并由此获得了有益的启示。在此基础上,就我国未来民法如何对俄罗斯联邦民法总则的成功立法经验和作法予以借鉴提出了看法。

  • 标签: 俄罗斯 联邦民法典总则 立法技术 经验借鉴
  • 简介: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民法制定及其法律规定运用的最高原理,我们应当确立中国民法的五个基本理念,意思自治理念实质上就是私法上的自由理念、自由原则

  • 标签: 中国民法典 基本理念 民法典基本
  • 简介:1949年之后,由于废除了民国时期的“六法全书”,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成了民法学者一直以来的夙愿,也是立法机关始终追求的法制目标。从50年代中期开始,历经60年代中期、70年代末80年代初,直至20世纪末21世纪初,立法机关先后四次组织起草民法,均未能实现这一目标,留给民法学者诸多的遗憾,

  • 标签: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机关 1949年 六法全书 民国时期
  • 简介:减价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减价之诉"。减价的基础在于公平原则,目的在于维持合同之均衡,从而避免因履行不符约定而遭致破坏。在欧洲民法草案中,减价只适用于合同之债,只有债务人履行不符,而债权人愿意接受不符履行,并及时给予不符通知的,债权人方得主张减价。但债务人给予补救或债权人拒绝接受补救除外。即使债务人得以主张法定免责,亦不影响债权人减价权利。减价与损害赔偿及部分解除并不相同。减价性质上兼有请求权与抗辩权之性质,具体视债权人是否已支付价款而定。欧洲民法草案规定对我国完善减价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欧洲民法典草案 减价 损害赔偿 部分解除
  • 简介:以《德国民法》为代表的采总则——分则结构的各国民法中,民法总则的内容大同小异。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吸收当代民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国民法总则的内容应包括:(1)一般规定;(2)权利主体;(3)权利客体;(4)法律事实;(5)权利保护。在民法总则中,不宜设取得时效和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

  • 标签: 民法总则 权利主体 权利客体 法律事实 权利保护
  • 简介:摘要:2021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行《民法》,《婚姻法》同时被废除。关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现依据民法进行判决。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子女对父母不赡养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为人父母的权益。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例,阐述生活中因对法律条文模糊而引发的关于赡养问题的争端,并强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仅在物质方面,更要注重精神赡养。

  • 标签: 民法典 赡养 义务 子女 父母 老人
  • 简介:传统民法将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二分作为法人分类的基础模式,然而随着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区分标准的趋同及新类型团体的出现,这种分类模式遭到了极大的批判,而中国现行的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二分的模式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欠缺科学性,理应摒弃。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二分模式则从根本上解决了前述两种模式的问题,其分类标准更清晰,更能全面涵盖现有法人类型,在此基础上的再分类更为合理,法律规则也更具运行实效,因此应为未来民法法人分类模式之首选。

  • 标签: 法人分类 社团法人 财团法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 简介: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民法制定及其法律规定运用的最高原理,我们应当确立中国民法的五个基本理念,意思自治理念实质上就是私法上的自由理念、自由原则

  • 标签: 中国民法典 基本理念 民法典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