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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判断一个国家的民法是否新颖,合同法分则的种类及编排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从最新编纂的民法进行观察,合同法分则中有名合同的类别出现了大规模扩张的趋势。每一个合同类别实际上都涉及一个行业,新合同类别的原创性和继受速度是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的。

  • 标签: 合同法 民法典 立法建议 分则 经济发展水平 合同类别
  • 简介:若要弄懂一种法律制度,不能单研究其条文规范,而要明白这个条文是如何组合到一起的,该制度是如何架构的,它的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同样,若要弄懂一种法律制度可能对其他法律制度产生的效应,一个人还应当意识到那些影响性因素远远超出个别条文之上。

  • 标签: 法典编纂 法律移植 苏联 法律制度 影响性 应当
  • 简介:一、提出问题商事主体制度是商事法律制度的基石。商事主体是实现国家参与经济活动的中介,是建立社会经济秩序的主体性基础,可以说国家、政府、社会对经济活动的调控、干预、引导,主要是通过对商事主体的调整来实现的。商事主体制度在商事制度建设上举足轻重。20多年前,面对世纪之交的

  • 标签: 商事主体 商法体系 民事主体 经济活动 商事法律 商事通则
  • 简介:由于体外胚胎的法律属性定性不明,造成与此相关的权利归属和权利行使纠纷增多。关于体外胚胎的法律属性有主体说、客体说、中介说三种观点。首先,中间体不可能存在,因为人和物是民法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只要整个社会没有发生巨变,这二者作为民法的基本范畴和逻辑体系仍然适用。其次,体外胚胎没有神经和大脑,没有自我意识,不能满足作为主体的生物属性要求;不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就不能成为义务的承担者,不能满足作为主体的法律属性要求。所以体外胚胎只能作为权利客体,但由于其有发展为人的潜能,是一种特殊的物,在未来民法的编撰中,应将体外胚胎放于"物"章节,并规定若胚胎在母体中成功着床发育成胎儿,那么对胎儿的保护就应溯及到受精时。

  • 标签: 体外胚胎 法律属性 民法典编撰 民法总则
  • 简介:中国民法的制定,是民法学界高度关注的事情,但民法制定绝非民法学科自己的事情.环境资源问题由于关涉民法中的资源权属及其交易制度,环境法与民法更是直接相关.所谓"绿色民法"就是体现了环境保护理念的民法,如何将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于民法也就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但是,目前我国环境法和民法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都十分薄弱,远不能满足制定一部面向21世纪民法的需要.这种现象发人深省:跨学科、跨部门的法学研究是中国法学研究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是当代法律制度与法学理论创新的一个瓶颈.

  • 标签: 中国 立法 环境权 民法典 环境法学
  • 简介:回顾三十年来的中国法治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的法治发展进程中,民法无疑是改革开放后发展最为迅捷的法律部门,被称为朝阳学科的民法学的社会影响力被不断放大,以至于影响到其他学科的发展,甚至挤占了其他学科的生存空间,民法也由此一度被人冠以“民法帝国主义”。

  • 标签: 民法典 制定 应然 实然
  • 简介:韩光明:首先我先介绍一下中国目前制定民法的背景。民法的制定是大陆法系区别于普通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传统。梅因在《古代法》开篇第一句就提到“最伟大的法学时代从一部法典开始,也以此而结束”(Themostcelebratedsystemofjurisprudenceknowntotheworldbegins,asitends,withaCode),讲的是罗马法上的《十二表法》。

  • 标签: 法典编纂 法律技术 立法 对话 《十二表法》 with
  • 简介:由于法、德民法所具有的制度化典范作用,它们在颁行之后被众多国家及地区效仿扣移植,直至今日。然而这两部法典本身各具特色,它们对外传播的规模和力度有很大差异。法国民法基于法国武力征服、开创近代法治基本原则、独领时代风气和简洁易读等诸多优势而在法律制度史上独占强势地位,但20世纪它的影响有所削弱,此时德国民法以其精湛的编纂技术和学术内涵而备受推崇。这两部法典虽然都几近“全球化”了,但种种原因导致它们的传播力殊为不同。

  • 标签: 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法律移植 原因比较
  • 简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关系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构建和完善水权制度已成为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解决用水危机的关键。我国水权理论尚未形成成熟的、具有普遍共识的理论体系,尽管实践中的水权具体明确地指向取水权,但其无法有效地激励人们节水,进而解决用水危机。在民法视阈下,分析水资源管理制度与水权制度的内在联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水权制度应当包括以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为约束的取水权制度,以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为约束的用水权制度和以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为约束的排水权制度。

  • 标签: 民法典 水权 取水权 水资源管理
  • 简介:现行私法教学有三大疏漏,即想当然、零散、不完备。理应把法律视为社会事实的结果,运用观察法学习法律史、实定法以及比较民事立法这三门基础课程。未来的法典编纂应该根据某些根本原则形成一套编纂机制,既允许私法为适应(而不是反抗或屏蔽)社会变迁而作出调整,同时又为法律制度赋予《拿破仑法典》时代的那种稳固性。我们所倡导的根本原则和指导理念,不是源自或多或少有着形而上学性质的理论和思辨,而是来自我们对当今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及其所施加的现代立法趋势的观察。法典化宜根据制度而非根据主题展开。法国肩负着完成《德国民法》未竟事业的使命。

  • 标签: 私法教学 《拿破仑法典》 民法典编纂 法治改革
  • 简介:【关键词】债法总则、中国民法、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人格权请求权,就是基于侵权责任关系为债的关系这个事实,并非债的关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关系

  • 标签: 中国民法典 债法 总则中国
  • 简介:摘要: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变得越发严重,但是传统的人格权法不足以有效的保护人们的环境权益,如何通过立法全面的保护人们的环境人格权已经成为了很多学者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对制定环境人格权的必要性以及其内容和性质进行了简单介绍,并探索了环境人格权民法保护措施,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可以为环境人格权民法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 标签: 环境人格权 民法保护 研究
  • 简介:摘要《民法各分编(草案)》第五编继承体系化的对我国继承制度作出了规定和调整。草案将“录音遗嘱”调整为“录音录像遗嘱”,取消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明确打印遗嘱形式;规定了更为完善的遗嘱继承制度,更符合社会大众需求的法定继承顺序。通过立法的修改和完善,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和实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志,进一步更加完善地成为民法组成部分的继承制度。

  • 标签: 继承编草案 遗产范围 遗嘱形式 公证遗嘱效力 比较分析
  • 简介:《法国民法》是民法法系的三大支柱之一,它建基于法国大革命前的法律和启蒙思想家的思想之上。既吸收了旧法合理的成分,又带有理性主义思想的印痕。拿破仑领导制定并强力推行的《法国民法》,在社会文明和制度文明上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作为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民法,它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 标签: 法国民法典 社会文明 制度文明 主要成就
  • 简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深入推进,商品经济全面发展。越是成熟的商品经济,其经济形态就越是纷繁复杂。毫无疑问就需要更加完备的商事法律制度来予以调整和规范,商事行为作为商法制度的核心结构,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然而我国有关商事行为法律制度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远不够成熟。笔者从商事行为的概念开始,通过民商合一、民商分立的历史价值和利弊,商事行为

  • 标签: 商事行为 民商分立 民商合一 商法体系 商事法律 民事行为
  • 简介:<正>民法,尤其是博大精深、卷帙浩繁的民法,是现代商品经济与法律文明和谐结合的精美产物。同时,民法对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文明的演进又起着极其伟大且难以代替的推动作用。纵观历史长河,人类经济与文化的典型发展

  • 标签: 法国民法典 民事立法 商品经济 民法通则 司法解释 民法总则
  • 简介:人格权立法定位需明晰人格与人格权相互关系,这与二者的基本涵义、法律属性密切相关。在法律领域,人格是法律上人的资格;人格权是以法律上的人为主体,以人自身为客体,以自我决定和防御请求为主要权能。人格可分为私法人格与公法人格;人格权分为民法人格权与宪法人格权,宪法人格权对民法人格权具有重大的价值意义。人格与人格权呈现法律体系关系;在制定法上,存在人格权在人格下位的垂直结构、并列使用的平行结构,以及仅适用二者之一的单一结构关系。鉴于人格权之于人格的地位、作用及结构关系;人格权的自然权利属性;主体(主体资格、人格权)——人格权之外的民事权利——权利救济的立法逻辑更贴近生活真实等理由,人格权应置于民事主体制度。

  • 标签: 人格 人格权 立法定位 民法典
  • 简介:《德国民法》以其高超的立法技术、严谨的法学概念和科学的法律体系在外国法制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追根溯源,这些特点可以说归功于潘德克顿学派的理论研究.潘德克顿学派对《德国民法》立法技术层面的影响主要集中于法典编纂体例、概念体系和法学语言三个方面.

  • 标签: 潘德克顿学派 德国民法典 立法技术
  • 简介:中国《民法》编纂能否成就一部引领21世纪潮流的伟大法典,可能并不仅仅取决于或者主要不取决于编纂模式或者技术,而取决于该法典内容之思想深刻性与现实有效性.为达致上述要求,《民法》编纂应立基于中国传统、生活及其未来发展.就此而言,习惯法问题对《民法》编纂成败得失具有关键性意义,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民法》编纂中的习惯法问题.澄清问题有助于解决问题,《民法》编纂中习惯法问题之意蕴可适切地表述为“民事习惯法典化”又可展开为五个子问题:观念基础问题、具体路径问题、法源地位问题、要素构成问题、事实之规范意义问题.但该问题之有效解决,还须依赖最终汇聚于民法学术路径的多方智识努力.

  • 标签: 中国《民法典》编纂 习惯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