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互联网天生带有民粹主义倾向。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速度的放缓、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国际敌对势力的渗透以及互联网在信息传播中的主导地位为网络民粹主义的兴起提供了客观背景。大学生的弱势群体身份认同、反叛批判精神,思维简单化、审美娱乐化、情绪管理能力不强以及从众心理为网络民粹主义的渗透提供了契机。网络民粹主义对大学生是一把双刃剑,有其积极作用,但是可能引发大学生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信仰危机,导致大学生人生现消极、价值观紊乱,还可能诱发大学生偏激的政治行为。绝不可小觑网络民粹主义对大学生的影响,政府、媒体、高校应运用“组合拳”三管齐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畅通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简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修改稿)》由司法部办公厅向共青团中央发函书面征求意见。2018年10月8日,共青团中央权益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和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针对该《条例(修改稿)》举行了专家座谈会。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路琦、全国人大内司委工青妇室原副主任赵智鸿、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法治工作处处长王天佐、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蒋明、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张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院长任士英、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匡敦校、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副秘书长刘燕、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办公室副主任胡发清、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晓冰、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陈汶佳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座谈会由路琦秘书长主持。
简介:"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提供便捷、自由的舆论空间平台的同时,也为不法之徒散布虚假信息提供了渠道。因网络独有的高隐匿性、快传播性、强扩散性,使得网络诽谤罪比传统诽谤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网络诽谤罪进行了规制。但在司法实践中,网络诽谤罪的认定存在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方面,法官徘徊于罪与非罪的认定两难境地,造成法院判决的"冰火两重天",不利于名誉权的保护;另一方面,法官的客观化认定趋向,致使涉及公权的案件有扩大之嫌,不利于言论自由的发展。因此,在网络空间下,法官只有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真实恶意"原则,从偏重客观认定转向主观认定,并对涉及公权与私权的网络言论区分对待,通过重构网络诽谤罪司法认定的价值理念、认定方式及认定路径等方式,限制刑法的介入,给予网络言论自由更大的容忍度及保护度,从而平衡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