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当下我国大学校园建设已由大规模新建转向校园现有空间环境的完善和更新,在此趋势下,学生在校的空间需求不再局限于教室,高校的非正式学习空间逐渐成为学生在课堂以外学习的主要场所,针对非正式学习进行有目的性的公共场所的营造对校园功能的完善与品质的提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项目通过实地调研了解了该类空间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非正式学习场所这种新型学习空间进行思考,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水塔广场为例,分析学生在校的行为模式,以微更新原则、舒适性原则、和多样性原则对非正式学习场所做出合理的设计。完成空间优化策略来提升该类空间的品质和使用率,引导学生在课堂之外进行自发的学习与探索,为今后高校室外空间内非正式学习场所的设计策略提供一定参考。
简介:法律形式与法律渊源的关系比较复杂,但是我国学者一般将之作为等同的概念使用。这种观点导致了某些学术上的混乱,也导致法律形式和法律渊源各自的作用没能够充分发挥。正确界定法律渊源和法律形式,是实现二者区分的逻辑起点。法律形式是法律文本的表现方式;法律渊源是裁判规范的集合体,法官从中发现裁决案件所需要的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由此可以得出二者之区分:从实践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指司法之法,法律形式之法是指立法之法;从内容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具有一定开放性的规则体系,而法律形式则是具有一定封闭性的规则体系;从路径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在司法适用过程发现和寻找的,法律形式之法是立法中形成的。司法适用之法完全局限于制定法之时,二者会出现种属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涵依然有着重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