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顾名思义,职务犯罪通常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身的本职职权,以个人的身份帮助政府之外的人员实现有害国家权益的事宜,这就会为政府及社会带来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负面的影响。不过,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难免存在某些方面的监管漏洞,这就为在建筑领域中滋生出职务犯罪问题提供便利,从而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很严重的影响。并且,虽然近年来我国一直努力通过对各种体制、机制正不断改革创新,但是建筑领域职务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这就需要施工企业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适应职务犯罪的新变化。而习近平总书记也需要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遏制工作,这就需要分析出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并且思考相应对策,将次作为我们施工企业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需要应对的新课题。
简介:重点在工程建设环节帮助县交通局整章建制、加强警示教育、完善监督机制,大足县检察院向县委作了在县交通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请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一章明确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作了专章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法律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据此修改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并正在研究修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溉贯彻落实好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新规定,对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环节青少年犯罪预防,具有重要意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检察环节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简介:《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强调打击腐败犯罪的同时,更强调对腐败犯罪实施综合预防战略。《公约》设立专章,对预防腐败措施作了系统的规定。目前,我国尚无预防腐败措施方面的中央级专门立法,但是,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都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立法。以《公约》为参照,借鉴国际经验,检视我国地方立法中职务犯罪预防措施,有利于促进我国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简介:近十年来,随着预防犯罪研究的深入,加害人与被害人互动关系的规律被应用到预防犯罪研究中,开辟了从被害人角度研究预防犯罪的新途径,即被害预防。被害预防的主旨是克服被害人自身存在的不良状态,增强抗御犯罪的能力,从而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它关系到潜在被害人切身利益,是潜在被害人的自我防范活动,可根据本人条件因时因地灵活进行,不需要国家和社会投资,具有经济价值。被害预防的研究目前尚处于探索各类被害的具体举措上,本体论述较少,某些观点还存有较大分歧。本文拟对被害预防的概念、特征和普通刑事犯罪被害预防的一般举措作一阐述。一被害预防的概念犯罪被害预防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起步较晚,又介于犯罪被害人学和预防犯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