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民间借贷信用风险防范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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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民间借贷信用风险防范研究

张晓慧

张晓慧

提要|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自2011年以来,浙江温州、内蒙鄂尔多斯、山东青岛、河南安阳、江苏泗阳、广东东莞、福建厦门和安溪、宁夏固原等地相继爆出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老板欠债“跑路”的事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说明民间借贷风险暴露已不是个别地区的局部问题。本文以安阳市为例,具体分析安阳市民间借贷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具体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民间借贷现状信用风险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0.5

作者信息|张晓慧(1981—),女,河南安阳人,硕士,安阳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455000。

一、安阳市民间借贷基本概况

(一)民间借贷规模日益扩大

2007年以来随着居民财富的积累,居民收入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非工资收入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以安阳市为例,2011年安阳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723.3亿元,2007-2011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9%,12%,8.3%和13.9%。2011年安阳市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19821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6元,比上年增加2292元,增长14.0%。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3%,增速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经营性收入连续增长,2011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184元,比上年增加746元,增长51.9%,居各项收入增幅之首。经营性净收入增加额占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32.5%,已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人均财产性收入670元,同比增长27.1%。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居民投资意识进一步增强,投资、出租房屋等财产性收入稳步增加,财产性收入成为居民收入的重要补充,特别是受出租房房租涨幅较大的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出租房屋收入增长较快。2011年全市人均利息收入、其他投资收入、出租房屋收入分别增长551.8%、93.9%和105.7%。因为国家对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鼓励和居民财富的积累,居民的金融理财意识增强,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居民储蓄意愿降低,而且随着股票市场的频繁波动,居民对股票市场投资热情减弱,受股票市场的影响,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也受到影响,因此社会上数额巨大的闲散资金急于寻找新的、高收益、安全的的投资渠道,部分资金就开始转向民间借贷市场。

(二)民间借贷利率日益增高

从下表2-2可以看出,安阳市几家企业集资向投资者们许诺的利息都在2%至4%之间,有的甚至达到9%,与表2-1给的当地银行存款利率比较可以看出民间借贷的利率比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高很多。我国合同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但显然在安阳市实际操作中,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时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甚至近期出现了一些年利率特别高的民间借贷,而且通过专门的放贷人、中介机构或者是担保方式不健全时,高利贷现象严重。

(三)外来骗子公司逐渐占领市场

虽然集资潮确实令部分民营企业获得了急需的资金,但在鱼龙混杂毫无规范和监管可言的灰色市场上,安阳市民间借贷市场很快演变成“空手套白狼”。

二、民间借贷出现的问题分析

(一)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实际造成民间借贷无人监管

从监管职责看,银监会、工商、公安、经贸等部门都赋予了一定的监管职责,监管部门较为分散。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由银监部门责,担保公司、投资理财等中介机构按照“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民间借贷涉及面广、定性困难,缺少综合部门牵头的各监管职能部门并没有真正履职到位,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从事民间借贷的主体也反映民间借贷实际上是无人监管。如担保公司等中介组织工商部门更多的是在注册、年审等机构管理方面进行监管,在业务经营方面由于借贷隐蔽性较强,日常工作中存在客观上难以监管,也存在主观上不监管;银监部门由于县级机构存在人员少职责多的矛盾,对相应承担的民间借贷监管职责存在“无能为力”、“无力而为”的问题,这也是安阳市民间借贷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

(二)预警机制建设滞后,应对处置能力较弱

从全国各地发生的民间借贷案件看,当前民间借贷的预警机制建设都还比较滞后,风险信息的收集渠道还不健全,往往是借贷崩盘酿成严重后果时,监管部门才发现,才介入调查,工作较为被动。事实上,一起涉及上亿元、千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在发案前监管部门会真的一无所知吗?从安阳市的情况看,超越和贞元两大集团融资的时间已不是一日两日,在他们从事融资的过程中,融资的对象也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银行从业人员,可以说大家是比较“心知肚明”的,但是在发案前一直没有相关部门提出过建议和措施。另一方面,在发案后,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也较弱,追偿的措施大都靠个人的力量,政府及监管部门主导的追偿处置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最终才会导致安阳市市民示威游行活动的发生。

(三)普通居民对民间借贷缺乏正确的认识

我国法律规定为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如目前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85%,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3.4%。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安阳市非法集资存在多年,社会公众法制观念欠缺,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不足,非法集资活动通常以合法形式为掩护,打着投资、生产经营等幌子,部分集资者戴着知名企业家等光环,使得普通群众不易分辨而受骗。有的人虽曾有疑虑,但因对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损失自负、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的处置原则不清楚,认为参与人数众多,集资规模大,一旦出问题政府会想办法解决,侥幸心理致使上当受骗。

(四)本地中小企业融资难

安阳本地民营企业难以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融资,才被迫转向民间金融市场,据了解,一些民营企业也曾试图从银行获取贷款,但最终发现,银行更愿意借钱给央企和国有企业,而不愿借给他们这些民营企业。即使最终他们能从银行贷到款,利率也跟民间金融市场差不多了。虽然多数银行的贷款利率对外公开是年息9厘、1分左右,但事实上,如果民营企业想获得贷款,还必须走很多“灰色渠道”,经过多次送礼与回扣后,最终拿到的银行贷款也合到月息3分左右了,基本上就跟他们从民间融资差不多了,而且,银行的程序还更繁琐,手续更麻烦,与其这样,他们宁愿选择直接从民间融资。

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金融时报》刊登的新闻显示,2009年,安阳市的存款余额为872.2亿元,而贷款余额仅有496.8亿元;2010年,安阳市的存款余额同样比当年贷款余额高出近400亿元。这意味着,每年安阳市有400亿元左右的资金通过银行流向了外地企业,几乎相当于安阳市2009年存款余额的一半,本地企业却很难融到资金。

三、安阳市民间借贷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民间金融的监管

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可以从两方面着手,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首先,政府监管是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监管机构,明确监管机构职责、权限及监管方式等,依据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及体制来看,可考虑主要由金融监管当局的地方派出机构对其实施监管,通过在银行监管局内设立民间借贷监管机构,完善其管职权和监管程序,真正将民间借贷纳入法制的控制和保障体制。其次,建立民间融资组织的自律制度,组建由民间借贷机构组成的行业协会,营造良好的自律氛围,对民间借贷主体行为进行引导、规范和协调,通过央行“道义劝说”、“窗口指导”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遵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倡导行业协会内部制约机制的完善,民间借贷主体遵纪守法。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不仅对民间融资机构运营有了约束,而且也对他们的经营有了法律的保障。

(二)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应对处理能力

从当前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看,以集中性为主要特征的民间借贷活动和依法成立的社会中介组织超业务范围开展的融资活动是我们需要规范、引导的重点,其中涉及的参与主体一般都有审批主管部门,如咨询公司、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寄售行、房产中介机构由工商管理部门审批,典当行、担保机构由经贸部门审批,领导小组要重点督促主管部门树立责任意识,主管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特别是对有放贷行为的主体要开展日常监测,掌握其具体的借贷活动。

(三)增强法律宣传

增强民间借贷法律知识的宣传,不停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树立金融风险意识。带领民间借贷当事人应用规范的书面合同进行融资,遵照《合同法》规定明确和完善合同书内容,可预防法律风险,减少纠纷的发生。允许借贷双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借贷利率,实现风险溢价的功能。经过主流媒体及各种渠道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的案件,充实揭露非法集资活动的特征、形式和危害性,提升社会公众的警惕性,切实增强社会公众投资风险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本领,带领公众依据法律理性投资。

(四)加快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创新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近年来困扰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现有鼓励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主要是进行利率上浮。然而,原本风险承受能力有限的中小企业再负担比大企业更高的利率无疑是雪上加霜,增加风险发生率,尤其是在高利率条件下。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不高,再加上高贷款利率的压力,不仅不能达到扶持的效果,反而进一步恶化了融资困境,也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因此,安阳市在对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进行补贴或奖励的同时,必须创新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方式,如抵押品的选择方面,不断发掘企业无形资产价值,提倡以股权、专利权、知识产权等方式进行抵押贷款。金融机构要从民间借贷的发展中看到自身的不足,创新金融服务,发挥融资主渠道作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符合贷款要求的中小企业简化贷款手续,尽量满足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业合理信贷需求,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更为贴近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引起民间信用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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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静)